地方性综合性大学声乐表演专业“三位一体”考评办法的建立与实施

发表时间:2021/6/22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1年第6期   作者:付磊
[导读] 由于在之前的教育体系中对音体美等特长专业的重视程度不够,造成在部分地方性综合大学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忽视了对特长生尤其是声乐表演专业的重视程度,

        付磊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湖北荆州434100
        摘要:由于在之前的教育体系中对音体美等特长专业的重视程度不够,造成在部分地方性综合大学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忽视了对特长生尤其是声乐表演专业的重视程度,随着我国目前对声乐表演专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各类地方综合性大学对声乐表演专业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加强,随着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强,考试制度也应该发生一些转变,笔者认为应该通过更加综合性的考评方式来对声乐表演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不应该只是按照传统的期末试卷考试确定一学期的学习成绩,更应该结合日常的学习过程,将最终考核融入到整个学期的日常教学生活中去,进行全方位的学期考核;实行学生演唱基础能力、舞台实践能力以及声乐理论知识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从而可以对学生日常的真实水平作出合理的判断考核,也可以促进学生在日常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性,更好的对专业知识进行了解掌握。
        关键词: 声乐表演;考核;三位一体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课程改革不断深化,声乐表演专业的教学体系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并且国家对特长生尤其是声乐表演专业方向的学生培养情况关注程度不断加强,声乐表演专业课程改革进程不断加深,对文化的健康发展以及提高声乐表演专业的课堂教学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通过笔者的调查研究发现,在现存的教学模式下,日常的教学考核标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对现在的教育现状进行简要介绍,并对其中的问题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目前部分地方综合性大学中声乐表演专业存在的教育考核现状
(一)、日常教学工作中学科意识不足
        在当前的中学教育体系下,对于音体美特长生的分类一般是按照文科生来进行对待的,这就导致在进入地方综合性大学以后,学生还是会被按照文科生进行分类,执行文科生的教学考核标准,从而导致部分地方综合性大学忽视了声乐表演专业的学科特点,没有制定切实符合声乐表演专业的教学考核标准,无法体现出声乐表演专业的学科特点,从而极大的限制了地方综合性大学中声乐表演专业的学科发展。
(二)、课题研究程度不充分
        由于学校种类限制,好多地方综合性大学中对于声乐表演专业的教育教学只涉及到了音乐理论知识的教学,而忽略了对学生在舞台实践方面的培养;所以在研究项目的经费划拨上,基本都是偏向于理论知识类的科研经费,而音乐实践探究一类的经费划拨可谓少之又少;并且还存在着部分地方综合性大学对声乐表演专业重视程度不够,经费划拨不足的情况,造成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只能接触到音乐理论的知识,而对于音乐舞台实践的训练严重不足,造成学生舞台实践经验的短板,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不足
        在部分地方综合性大学中,由于存在校方重视程度不够,科研经费划拨只注重对音乐理论的研究,直接导致了部分教师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指导学生进行理论性的论文创作活动上,将教学重心过度的向理论部分偏移,而忽略了对实践技能的训练;并且由于经费划拨方向明确,导致部分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丧失了对舞台实践教学的热情,在日常的课堂教学中,学生也逐渐失去了对实践课程的积极性,最终形成了只靠理论知识一条腿走路的不良状况。
三、在声乐表演专业的教学考核制度改革建议
(一)、声乐表演专业的考评应贯到彻整个教学过程中去
          笔者认为,在声乐表演专业的考核过程中,不应该单纯的只考虑最后的期末试卷考试,更应该将考试考核融入贯穿到整个声乐教学活动中去,形成综合性的教育考核体系,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就注重对学生的阶段性考核,可以通过学生的出勤效率、上课积极程度、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等要素作为日常考核标准,以完善考核结果的准确程度,并且可以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最终考评的考核过程中应包含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
        1、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主要包括声乐理论知识以及舞台实践能力的考核,对于系统的理论性知识,应该主要包括教材中的发声、表演原理与发展历史,对于此类知识的考核,最后可以通过试卷的形式来呈现,可以对学生的知识积累做到很好的检测。
        对于舞台实践能力的考核形式可以但不仅限于乐曲的演唱、对既定情景的表演;由于舞台实践能力的考核标准因人而异,较难拿捏尺度,下面进行简单举例说明:首先就歌曲演唱而言,在部分地方综合性大学的现行考核制度中,是要求学生自己挑选一首歌曲进行演唱,由学生自主选择曲目就会存在难易程度不一致,很难进行统一评判,因此建议在考试过程中,给学生一定的选曲范围,将曲目难易程度控制在一个大致相同的范围内;或者将待选曲目分为几个不同的难度等级,对应不同的分数,让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主选择,以便进行评判。
        再就是对既定场景的情景模式下的舞台表演、背景音乐演唱:在理论要求中,对于声乐的优秀定义标准就是对音准拿捏到位,但是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声乐表演的专业人员,不单单是将音准把握好就符合标准;因为人类是有感情的,虽然在不同地区的人有着不同的方言,但是音乐表演却是没有国界民族之分的,是一个传递人类情感的很好的载体,在舞台实践能力的考核过程中,可以加强对学生表演感染力的考察,如何做出更符合既定情景要求的表演,能否引起观众的共鸣,这些因素都可以作为舞台实践能力的评判标准。在学生进行曲目演唱的过程中,对于抒发感情自然而又到位,能够引起他人共鸣的学生,可以适当的进行加分。
2、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指的就是期中、期末甚至于月考之类的在一个教学环节结束时进行的考核;终结性考核对于学生来说,是对于上一教学阶段知识掌握程度的考查,也是对教师在上一阶段教学工作的总结,通过终结性评价可以对上一阶段学生学习情况进行了解,以便于制定下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同时就学生而言,也可以了解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查漏补缺,对自己的学习情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四、结语
就笔者对地方综合性大学与专业声乐表演大学的考核标准以及教学理念对比来看,地方综合性大学忽视了学科的独特性,并且在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考核时方式太过单一,不能体现出声乐表演专业的学科特点,而且忽略了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考察,单纯以最后成绩来评判一学期的学习情况,有失科学,并且无法真正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难以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评判;而且部分地方综合性大学还存在着对声乐表演专业的学科重视程度不够,经费划拨短缺的情况,间接导致了教师以及学生的积极性不高,导致教学情况较差,就高校而言,应该加强对不同学科的重视,同时应该注重对不同学科特殊性的关注,教学环境的改善离不开学校的支持,同时也离不开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态度,作为课堂的主体,师生应该共同努力,相互配合;教师也应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制造更好的课堂氛围,来带动学生的学习欲望,推动声乐表演专业的教学工作更好的发展。
课题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地方综合性大学声乐表演专业考评制度与舞台实践改革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7Y03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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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付磊,研究方向:声乐表演与教学,单位:长江大学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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