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旎
福建省顺昌县公证处,福建省南平市 353200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在法律方面的发展也不断优化,公证制度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自2005年我国首部《公证法》颁布以来,公证制度也越来越完善。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公证法律服务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导致服务水平比较低。本文通过研究我国公证法律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提高公证法律服务水平。
关键词:公证法律服务;问题;完善
引言:《公证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法》的颁布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民事与经济纠纷案件频发,公证法在解决这类案件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推动公证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发展,笔者通过分析现在公证法律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以期待唤起相关部门对公证法律服务方面的注意。
一、我国公证法律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证法律服务业务发展缓慢
自2006年《公证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的公证行业发展十分迅速,但是由于相应的约束机制以及保障机制并没有随之发展导致有些地区公证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缓慢[1]。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公证法规定在进行公证时公证机关需要对公证的事件以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要求公证的个人与企业或者公证工作开展过程中涉及的个人与企业有义务配合公证机关的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公证法与其他实体法不同,公证法并没有针对不同的公证事项颁布具体的细则,所以部分政府部门并不会配合公证机关的工作,从而导致公证工作的开展并不能够顺利进行。其次,公证法律服务工作除了在解决经济纠纷时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解决民事纠纷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社会群众以及一些政府部门工作者并没有意识到公证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公证法律服务在宣传效果上并没有像其他实体法宣传的到位,从而导致公证法律服务工作缺少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二)公证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在许多地区公证法律服务机构并不能留住人才,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我国公证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对于公证人员的考核制度也随之进行了发展,对于公证人员的考核标准不断提高,虽然在这个过程中公证人员的整体专业能力有所提高,但是对于偏远地区以及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而言就会难以招聘到合适的公证人才。除此之外,我国《公证法》要求开展公证业务时必须有两名及以上人员才能进行相关公证业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地区并不能满足这一条件,所以许多地区的公证部门会因为人员不足而取消,群众发生纠纷的时候也会缺少一种解决途径[2]。第二,对于公证人员的工资分配不合理。公主那个部门采取的分配机制通常是基本工资加奖金捉着绩效工资两种方式,这两种分配方式并没有太大问题,出现矛盾的点是对公证机关进行管理的部门对发放降级的比例或者绩效的计算方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公证机关发放工资时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发放的奖金或者绩效工资太高上级管理部门并不会批准,如果发放的奖金或者绩效工资太低就难以留住人才。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导致公证机关并没有充足的工作人员来开展相关工作。
二、完善公证法律服务的措施
(一)提高公证法律服务的公信力
一项法律是否具有公信力对于该法律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群众支持公证法律的运行,该项法律才能够在我国发展壮大。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不断加快以及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在遇见困难或者发生纠纷的时候第一时间会寻求法律的帮助,在这个过程中公证法律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今后的法制建设过程中需要不断优化公证法律服务环节,提高服务质量。
提高公证法律服务的公信力首先应该从公证程序需要遵守的规则出发,工作人员在进行公证业务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律进行,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严防工作人员在进行公证时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3]。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还应该为公证法律服务业务的开展提供支持,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公证法律的地位。最后,还要积极宣传公证法律体系确保公众能够了解基本的公证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公证法律的群众基础。
(二)加强公主那个法律服务的制度保障
(1)构建和完善公证员选任机制
公证法律服务能否顺利开展与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法律基础息息相关。现阶段,我国公证机关的工作人员普遍年龄较大,专业技能难以适应现在时代的发展,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完善公证人员认选制度。
首先,从事法律工作的其他部门人员要想从事公证工作必须通过相关考试,不能在部门之间任意进行调动;在进行社会招聘时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学历把关,对于非法律专业出身的应聘人员应不予录取;在考试形式方面应该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通过笔试来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通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品行,如果应聘成功,应聘者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实习,通过实习来了解公证服务的具体过程。建立完善的公证人员认选制度可以有效招聘工作人员以满足现在公证机关的发展需要,推动我国公证事业的发展。
(2)建立完善的公证法律服务监督机制
公证服务的顺利开展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开展公证监督可以杜绝公证法律服务偏离正确的方向[4]。开展监督机制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建立健全审查与审批制度。由于审查与审批工作的开展与公证法律服务业务的开展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所以在完善公证法律服务业务时需要加强审批与审查制度建设。第二,要建立完善的程序监督机制、公开机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网络来宣传公证法律的适用范围,从而提高群众对于公证法律的了解。第三,要开展社会监督机制,社会监督可以很好的监督公证法律的实施,在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开设投诉窗口可以使公证法律服务业务受到群众的监督。
三、结束语
由于公证法律服务业务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加强对该法律的宣传工作,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从而给法律的有效实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社会发展对于公证法律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因此规范公证法律服务业务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我国法律体系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 陈伟杰. 论股份合作公司公证法律服务问题思考——以深圳市社区为例[J]. 职工法律天地, 2019, 000(006):225.
[2] 张沁善;. 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C]//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集. 2017.
[3] 陈仕职. 创新公证服务理念延伸公证法律服务的思考[J]. 卷宗, 2019, 009(008):291.
[4] 郭华. 浅谈我国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J]. 职工法律天地, 2019, 0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