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军人荣誉制度建设对策研究

发表时间:2021/6/23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1年3月第7期   作者:朱东旭
[导读] 军人荣誉是军人的第二生命和永恒的价值追求。中央军委明确提出,要让军人真正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
        朱东旭
        国防科技大学 文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3
        军人荣誉是军人的第二生命和永恒的价值追求。中央军委明确提出,要让军人真正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开展军人荣誉制度建设研究,就是紧跟党中央指示要求,立足当前荣誉制度建设的客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探究对策方法,从而为我军荣誉制度建设的前进方向提供思路,进而提升军事职业吸引力和部队战斗力,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相应贡献。针对当前我军荣誉制度建设还存在诸多挑战的现状,我们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厚植军人荣誉制度的认同基础
        作为一支人民军队,我军军人荣誉的获得感不仅是来源于上级组织的褒奖,也是来源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更与全社会的关怀与尊崇密不可分。推动我军军人荣誉制度体系的建设,必须通过深化国防教育等多种方式,厚植军人荣誉制度体系的认同基础。
        一是深化国防教育。一方面要重点抓好公职人员国防教育。新修订的《国防法》强调要发挥公职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对各级领导干部等关键人员的国防教育,把国防教育作为党校轮训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国防知识讲座、国防形势报告、军事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实践活动,使这些“关键少数”牢固树立国防安全意识、忧患意识,更好地履职尽责。另一方面要突出高校学生国防技能教育。青年学生作为国家建设的重要生力军,正处于价值观定型和技能培养的关键时期,加强高校国防技能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国防技能教育的重要意义,针对当前部分高校不重视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局限于队列训练、国防教育课程流于形式等问题,在安排和部署工作时要将国防教育提高到课程教育的同等地位上来,并将国防技能教育成效纳入检查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国防教育不打折扣。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荣誉感既有赖于个体的价值认同,也与社会氛围的营造直接相关。一方面要建立多维宣传体系。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构建完善高效、媒介多样的舆论宣传体系,充分发掘书报、电视、网络等传统主流媒体的传播效用,及时明确舆论宣传的导向,分层次、有步骤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深入发掘利用市场舆论宣传的潜力资源,积极整合和调动全社会传媒报道,使市场传媒成为引导舆论的重要阵地。另一方面要突出新兴媒体利用。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逐渐成为人们主要信息来源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论坛社区、短视频APP等新兴媒体的受众数量也就水涨船高,因此必须充分利用好新兴媒体的强大舆论引导作用。当前军队各级已经纷纷开拓了微信公众号、腾讯微博、抖音APP账号在内的多种新兴媒体平台,通过各种作品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军人职业、认识军人价值。
        三是注重仪式激励。一方面要加强仪式宣传。仪式活动只有通过广泛宣传,才能取得最好的激励引导效果。各级部队在组织授衔、晋衔、退役等各种仪式时,都可以邀请官兵亲人家属前来参与,更能激发官兵的荣誉感和进取心;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组织仪式时可以和地方媒体进行协调与合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不仅可以纳入加强军民共建,更是可以纳入国防教育内容、提升国防教育质效。另一方面要创新仪式形式。在现有仪式的基础上,可以增设一些社会参与度高的互动仪式,比如广大官兵和人民群众都喜闻乐见的集体婚礼仪式。在授奖仪式中,我们还可以邀请受奖官兵的家人亲属一同参与,使广大官兵在庄严隆重的仪式中坚定信念、砥砺斗志,激发他们献身使命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二、严格军人荣誉评选的执行规范
        一枚军功章,背后包含了太多的汗水和努力,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组织各方面广泛参与,突出授予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维护功勋荣誉表彰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一是突出功绩导向。要坚持以德为先,以功绩为重要衡量标准,确立实绩考评的“硬杠杠”,严格奖励标准。从具体执行的情况来看,一些单位在荣誉评选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请客拉票现象、领导打招呼施压现象、结成利益圈子互相投票现象、全投赞成(或优秀)“走过场”现象,等等。这些现象不仅使表彰奖励变了味儿,也严重影响了部队团结稳定、影响战斗力提高,因此,要加强对各类荣誉评选标准的审查,看相关荣誉评选标准是否明确具体,能够从中比较准确地判断能否获得荣誉以及应获得何种荣誉,减少自由裁量空间。
        二是完善评选过程和授予形式。功勋荣誉的评选与颁授应体现庄重性和严肃性,做到宁缺毋滥,坚持评选过程和结果不仅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切实做到程序透明、结果公正,同时也可以视保密级别酌情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一般来说,颁授勋章和荣誉称号应举行专门仪式,表彰奖励也应以召开表彰大会的形式举行,在仪式规格上,我们可以借鉴外军的有效经验,邀请各级领导人主持仪式并进行荣誉的颁授,这样的重视程度可以极大提高荣誉军人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二是建立荣誉授予撤销与责任追究机制。要防止重奖轻管、只奖不管,保障官兵对荣誉授予的知情权与参与度,对与授予荣誉不符的个人和集体,经核实后按程序予以撤销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收回其证书及勋章、奖章、奖牌等,取消其获得的待遇。对在授予过程中负有主体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相关责任,切实维护荣誉的权威性。同时对非法仿制、拥有、佩戴、破坏、贩卖和玷污军人勋章奖章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
三、坚持军地联合共建的融合之路
        军人荣誉制度建设不仅是军队内部的事业,它同样离不开社会外部的支持,全面推进军地共建的融合之路,才能为推动军人荣誉制度建设提供丰厚的资源和不断发展的后劲。
        一是建设军地共享的军人荣誉信息库。参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的有效经验,我军可以建立全军性的军人荣誉信息数据库。在信息录入过程中,对于信息数据库建设前现役官兵获得的荣誉信息,核实无误后逐级上报并录入系统,退役军人的荣誉信息则可以同退役军人事务部进行对接获取信息,信息数据库开始建设后官兵所获得的荣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区分级别和种类进行录入,最后汇总形成全军性的军人荣誉数据库。在保证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军委强军网和地方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等机构网站设立查询链接,不仅可以方便军地双方查询和核实军人荣誉信息,还可以为推进拥军优抚、退役安置等工作提供便利。
        二是构建军地联合执法与救济机制。对于军人荣誉的军地对接而言,最重要的机制乃是加强军地协作,共同推动军人荣誉的落实和保护。推动军地联合执法和救济,军事机关和政府部门两个系统要明确执法协作机构,建立信息联动、共同执法、配合监督的机制。当军人荣誉和军属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地方政府部门或军事机关提出诉求,任何一方接到诉求后便启动信息联动执法机制,防止相互推诿、执法不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大众的多元化利益诉求被释放出来,军人相关权益的行使势必会与公民权利发生一些冲突。立足新的法治背景,对军人权利的保护,应当从传统依赖行政化协调的方式,转化为法治化的执法协作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军人荣誉权与其他主体权利的平衡。
        三是推动完善军人荣誉的地方性立法。当前,国家的地方立法权已扩至所有设区的市,为进一步细化军人荣誉的法律法规、推动完善军人荣誉地方性立法提供了必要条件。地方政府要积极做好法律法规的细化、具体化工作,将《兵役法》《现役军官法》等法规中涉及军人荣誉的内容,进行系统整合、分类梳理、统一规范,研究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性军人荣誉法规。比如广西出台《进一步增强军人荣誉感的意见》,推出军地联合表彰、落实军嫂就业安置和军娃入学等20条刚性措施。另外,浙江、湖北、湖南等多个省市都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保护军人军属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推动了军人荣誉制度的建设工作。各地应当积极作为,借鉴其他地区的有效经验,不断推进军人荣誉的地方性立法工作。
参考文献
[1]张笑千.军队仪式在我军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功效研究[D].黑龙江:哈尔滨理工大学,2019.
[2]【图解】我国网民规模近10亿!“数”说“互联网+”新变化.https://politics.gmw.cn/2021-02/05/content_34601414.htm.
[3]杨思聪.尊崇军人,是全社会的责任[N].中国国防报,2019-11-20(3).
[4]赵丽媛.致敬“最可爱的人”—2018年度军人职业尊崇度舆情观察[N].解放军报,2018-1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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