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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微腐败”虽“微”,但决不能“微治理”,基层企业腐败治理是最后的“一公里”,也是最关键的“一公里”。治理基层“微腐败”,要分析形成原因,找准治理的着力点,强化思想教育、强化正向激励,建立系统完备、规范、运行有效的企业制度体系。
关键词:微腐败治理; 基层企业;管理
一、“微腐败”的含义及治理意义
《说文》中指出“腐,烂也”,本意是指有机体的腐烂。到清朝“腐败”出现了政治引申义,指政府(组织、机构)、制度、措施等混乱黑暗。而“微腐败”是“腐败”的延伸词,顾名思义指细小的腐败、隐性的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因此, “微腐败”又称为“蝇贪”或“群众身边的腐败”。
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长期以来,像国有企业下属的基层单位,大贪的“老虎”占比可能微乎其微,啃食职工利益的“小蝇”可能更为常见,整治腐败力度更应集中在发生在职工身边的“微腐败”。 “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在基层企业里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岗位、基层管理人员利用手中的小微权力,就可以破坏了行业规矩,搞乱了社会秩序,坏了国企的形象。
二、“微腐败”治理与基层企业管理的关系
水果腐烂的时候一般是从里面烂起,“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人的身体也一样,生理机能紊乱紊,疾病才会趁机而入,企业也如此。唯物辩证法指出,“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基层企业内部管理如果跟不上,那么就会滋生出腐败的温床,外因稍微起点作用,就会产生腐败行为;反过来说如果某个领域环节产生了腐败行为,那么这个环节领域的内部管理肯定出现了问题。由此可见,“微腐败”与基层企业管理是休戚与共,互为“晴雨表”“报警器”。
三、基层企业“微腐败”风险点归纳及成因分析
“微腐败”风险点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点:国有企业下派或者外派机构人员及基层管理人员是“微腐败”高危人群; 采购、销售、财会、保管等直接接触钱、财、物的重要岗位是易发岗位;国有企业改制及相关环节,以及资产评估、审计、大额资金投放审核、重大技改评估等环节是易发环节;工程建设领域、投融资领域等易发领域;元旦春节、中秋国、端午、五一等节假日为易发时间。以上“微腐败”风险点均是基层企业在整治“微腐败”及加强对腐败易发环节管控时应把握住的重点。
“微腐败”成因分析:A.主观因素所产生的风险。基层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是主观原因,起着决定性作用。个人素质越高、法纪意识越强,腐败风险就相对较低,当然腐败的发生有很多偶然因素,常常会有一念之差。
特别在执行重要工作时,权力观、道德观、利益观反映最为明显。只有做到遵规守纪、依法依规办事,才能规避风险。B. 监督失缺是“微腐败”产生关键。基层企业管理部门虽然不如行政部门那样权重较高,但拥有直接或间接地管理和调控多个基层部门和基层员工,权力运行中有较大的空间和自由度,权力的操作上还是有一定强势,而这些基层管理人员恰恰是容易被忽视的,往往处于监督“真空区”。C.制度虚设是“微腐败”产生的祸根。纵观“微腐败”产生的原因均存在制度方面的问题,如制度形同虚设、不执行制度、或根本就没有制度。对于产生的问题,没有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是制度本身的漏洞还是执行环节出现了偏差。D.落后的管理是“微腐败”产生的诱因。从业务上不遵守规章制度,日常考核不能如实体现实际,管理上弄虚作假、急功近利,问题发现滞后,整改不到位,管理处于落后状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因此,要学习先进的工作方法,加强管理流程的监控和腐败问题的防范,探索“制度+科技+管理”,固化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干预和腐败现象,提高有效防范风险的能力。
四、治理基层企业“微腐败”着力点
首先,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思想辨别力。解决腐败问题,首先要从思想深处筑牢法纪防线,“欲事立,须是心立”,思想决定行动,依规依法开展工作虽是客观行为,但背后的基础支撑还是在于主观的法治意识。企业规范开展工作的基础在于强化法治意识,关键也在于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不仅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企业长效发展的生存法则。
其次,扎紧制度笼子,加强行为约束力。作为基层企业,仅靠惩处“微腐败”只能治标,若想治本,还应追根溯源,从问题找管理漏洞,解决制度问题。如果制度缺位,行为就会肆无忌惮,牛栏关不住猫,再好的骏马也得套上缰绳。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把“小微权力”关进笼子里,让职工群众能够看得见,主动去监督,才能进一步防止公权私用乱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要的规章制度在没有走上轨道之前,要定期检查,使职工自觉形成遵规守纪意识,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才能确保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再次,健全奖惩机制,激发干事创业动力。 “奖优罚劣”的精髓在于建立科学合理的管人、用人、评价人的制度机制,充分调动各个层级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按照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不同层级,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符合经济规律、符合改革方向的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要把贡献、能力与员工的绩效挂钩,激励大家更好的发挥岗位价值、个人价值。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两者必须并驾而驱相向而行。奖励要落到实处,要体现企业的温度,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就更有动力,也更有活力。问责效果要凸显,要做到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的强烈信号,真正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有效机制。
最后,注重源头治理,发挥惩防体系规范力。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源头防治相结合、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相衔接、查处追责与教育监督相配合,建立系统完备、规范、运行有效的企业制度体系,促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对于基层企业而言,要把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提到更高的高度,贯穿于企业各项环节之中,健全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推进企业健全协调运转。认真梳理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廉洁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和制度建设,强化对关键环节监管,把廉洁从业要求落实到企业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注重事前预防、事中防范、事后监督。要全面拓宽反映问题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发现的“微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氛围。同时,坚持深化改革源头反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加大“放”的力度、提升“管”的精度、增强“服”的暖度,通过筑牢制度防线来堵塞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权力的运行。
参考文献:
[1] 余哲西,“零容忍”铸就反腐败压倒性态势,中国纪检监察,2017.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