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油管道外线路第三方施工的安全督查重点

发表时间:2021/6/23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8期   作者:农胜
[导读] 摘要:基于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为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求,各种管线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广西输油二部  广西柳州  545006
        摘要:基于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为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求,各种管线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输油管道作为石油输送的重要方式,其安全性需要引起重视。同时石油是我国的战略性能源之一,其输送管道的运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效果和环境质量等。因此在当前新时期下,应当加强对输油管道的安全督查,尤其是要将输油管道外线路的安全作为督查重点,尽可能保障输油管道的作用有效发挥。鉴于此,本文主要针对输油管道外线路的第三方施工安全督查进行分析,提出安全督查工作重点实施内容,旨在为相关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输油管道;线路;第三方施工;安全督查;重点
        前言
        输油管道外线路如果日常管理不到位,因第三方施工原因造成管道破坏,不仅导致生产活动面临较大的事故威胁,而且对环境也会产生极大的污染。这是由于石油介质的特殊性,其输送过程如发生异常或意外,位于高后果区区段则会引发影响较大的负面后果。因此必须要强化对输油管道外线路的第三方施工安全督查,严格控制外线路安全风险,依据我国现行输油管道外线路的法律法规,重点督查管道安全性。
        1 输油管道外线路的第三方施工督查内容
        第三方施工属于可能造成输油管道外线路破坏较大的因素之一,管好第三方施工安全,对打好输油管道安全运行基础有重大意义。如何管好第三方施工管理,简述如下。
        1.1输油管道与各类施工项目的干扰判断标准
        我们日常判断施工项目的干扰经常引用的依据是《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和《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13)等相关法规和标准。通过查询上述法律法规对诸如挖掘、电力(通信)线路、修建建构筑物、挖砂(矿)、爆破的具体安全保护距离规定,可以对照判断出相关施工项目对输油管道的干扰程度。
        1.2输油管道与各类施工项目的间距标准
        输油管道外线路属于厂区外管道,企业人员不能24小时都在管线附近值守,要保证外管道安全管理到位,需要其他施工作业或建构筑物与已建管道需要保持符合法规的距离,才能够从本质上保障现有输油管道安全运行。例如按照《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相关规定:当输油管道与已建管道进行并行敷设时,应当确保土方地区管道间距不小于6m,如有特殊地形限制无法达到6m时,则必须要采用适当的管道保护措施。对于同沟敷设的线路,应当注重检查其最小净间距是否达到0.5m以上,以确保安全性。
        2 输油管道外线路第三方施工过程安全督查重点
        在输油管道外线路中,随着防腐技术的不断提高、设计标准的不断规范、管壁厚度不断增加、施工技术的不断改进和操作规程的不断完善,第三方破坏已上升为管道失效的主要原因,仅第三方破坏在我国油气管道事故中就占40%左右的比例[1]。因此应当对输油管道外线路第三方施工开展安全督查,充分掌握检查第三方施工相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提高输油管道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必须手段。
        2.1输油管道外线路第三方施工前期安全督查的重点
        由于第三方施工对现有输油管道存在施工期和后期因安全距离不足构成的风险,因此,我们在对方施工踏勘设计阶段就要主动和设计单位、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对接,尽量促使对方路由避让输油管道或从安全距离通过。

我们安全督查重点就是检查我方人员日常巡线时,是否对辖区内施工动向做到掌握,是否与对方相关人员做好管道安全对接协调,督查相关记录如:输油管道施工安全告知书、施工安全会议记录等是否已记录并存档。在双方对接协调的基础上,重大项目还要协调对方联系专业安全评价资质机构,对施工项目造成输油管道的安全影响进行评价。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法规要求,如有安全评价报告的还要按照评价意见,编制施工方案并递交输油管道企业进行审核。安全督查重点在核实相关施工设计技术标准是否符合法规、施工方案的现场作业风险是否辨识完全并管控到位、安全评价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要求是否得到落实,相关作业程序是否满足输油管道行业、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是否就两个项目的安全干扰签订了安全相互关系协议,是否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当督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项时,及时反馈管道管理专业人员并要求进行修改,确保施工设计方案满足相应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督查还要对属地输油站是否对施工单位开展了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是否开展了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进行核实,这对避免施工单位盲目施工作业打好安全基础有很大意义。
        2.2输油管道外线路第三方施工期间的安全督查的重点
        当第三方施工项目施工开始后,施工作业对输油管道的危险程度大增,作为输油管道企业为避免施工干扰,更应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这一时期,作为输油管道企业不仅应该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保护安全指导,还要派出管道专业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到现场一同检查施工是否按照经双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开展作业。由于输油管道企业派往现场监护施工作业的监护人属于长期现场监管作业是否符合法规的人员,他的现场安全管理是否按要求履职到位十分重要。输油管道企业专业人员在督查施工作业现场是否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执行同时,还要检查派往现场的监护人是否按照培训和施工方案进行了现场安全管理,出现现场不符合项时,是否按照监护协议约定,向输油管道企业进行了汇报;在输油管道面临严重安全风险时,是否现场做到及时制止,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时报警。这个时期,输油管道企业布设在施工现场的警示标识标牌也非常重要。输油管道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安全距离边界拉好警戒线(物理隔离)和管道中心立好安全警示牌和安全告知牌,对现场施工作业人、监护人从视觉上及时判断安全风险有非常大的作用。安全督查对现场警示标识标牌是否按照制度落实布置和监护人日常维护到位进行核实,可以有效避免因施工交底或施工人员教育不到位,违法在管道保护范围不按方案施工有很大保障。根据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原则,输油管道企业安全督查还要对管道管理专业是否按照专业安全管理要求开展了现场施工作业安全检查指导进行核实,通过齐抓共管,一同筑好管道安全的篱笆。
        2.3输油管道外线路第三方施工完毕的安全督查的重点
        当第三方施工完毕后,这一时期涉及到管道安全保护措施是否按照双方约定进行落实的问题。这一时期,安全督查的重点在检查施工现场输油管道保护措施是否经过了双方的共同验收,输油管道保护措施是否按照施工设计方案落实到位。在发现输油管道保护措施未能符合方案设计,或现场因施工作业新形成的管道危害因数时,要向输油管道企业管道管理专业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法规要求和双方约定能全部得到执行,不因第三方施工的开展造成输油管道不可控制的安全风险留存。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输油管道外线路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尤其是以第三方施工为主,其会导致输油管道外线路面临较大的安全失效风险。为此相关人员需要充分强化对第三方施工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督查。重点明确输油管道外线路的敷设和排查标准,并掌握第三方施工安全距离和产生风险的判断标准,以此开展具体的排查工作,切实摸清作业区管道面临第三方施工风险的现实情况,以此为支撑建立相对完善的输油管道外线路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另外,为了对外线路安全管理保持一定的持续性,输油管道企业进行外线路安全督查工作时,在作业区内可采用师带徒、老带新的方式,在安全督查实践中强化人员培训,丰富检查经验,引导青年员工开展动手操作,更熟练的掌握输油管道外线路的安全督查和岗位技能。
        参考文献
        [1]李岳彬.浅议管道第三方破坏因数及预控措施[S].工业技术,1009-914X(2013)34-03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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