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科学技术局 山东省 264003
摘要: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是整个创新链条的最后一公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科技成果转化是衡量科技创新是否成功的标志。而科技成果能否顺利产业化,人才又是决定性的因素。换而言之,科技研发人才和成果转化人才共同支撑起了整个科技创新活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除了需要大批高素质科技研发人才外,高质量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也是必不可少的。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支撑:理论与实践路径
前言:
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与支撑体系并不是简单地相互独立的存在于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中,而是存在一种耦合互动的关系。
一、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支撑体系的内涵
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行为是成果转化知识管理行为主体在一定支撑力的支配下展开的,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活动开展与强化的支撑.支撑力的强弱程度直接关系着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的效果。“支撑力”是自然科学中的一个术语.原指支撑物体前进的力量。后来,随着各门学科的不断发展和相互交叉,“支撑力”一词逐渐被其它学科引用。如今,“支撑力”已被赋予了更为广泛的涵义。所谓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支撑力是指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主体受到外力的推动,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的动力,有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一系列支持力的集合。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支撑体系,是指由具有支撑力的参与主体,包括市场、中介、政府等不同层面的参与主体构成的体系。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是对科研技术开发所创造的具有现实价值的科研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到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的人员,简言之,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人员,特别是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人员。这类人员主要是企业的科技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为完成科技成果在企业的小试中试、生产以及市场开发。据调查,目前大部分科技企业普遍配备了科技成果转化人员,为企业内部科技成果转化或外部科技成果在本企业的落地转化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建设存在的问题
调查显示,科技成果转化从业人员所占比例相当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普遍缺乏高素质复合型的专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技术中介市场从业人员虽能达到一定的规模,但与躺在成果库中的成果数量相比,仍然不相匹配,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科学技术加快发展,客观上要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向差异化、精细化、高档化转变,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科技成果转化人员转化能力普遍不足,许多成果推送不出去,或者转化需要的资金引不进来。以高校为例,大多数成果转化人员或者擅长理论分析和科学实验,或者精于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但能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导致大量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都停留在理论和实验阶段。导致这种问题长期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培训滞后。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科技成果转化是专业化、职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但我国尚缺乏专门的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职业化培养体系,不注重科技人员的成果转化能力的培养。同时,现有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提升多依赖短期培训,系统性差,知识和能力碎片化严重。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自我发展壮大能力不足。尽管我国已培育认定了一批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但这些机构的功能比较单一,缺乏成果转化链条上下游延伸的能力,自我发展的空间较小。三是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滞后。科技成果转化往往需要成果持有人在一定时限内对成果进行跟踪,以便根据转化单位及市场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成果,但目前科技人才在不同性质的单位间有序流动性差,阻碍了科技成果顺利走向市场。四是科技成果转化人员激励制度有待完善。
随着科技管理不断放权松绑,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政策不断加码,科技成果转化整体环境正步入历史最好时期。但仔细解读相关政策可以发现,激励对象主要还是研发人员,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关注较少,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三、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支撑实践路径
1.人才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是决定科技成果顺利转化的第一要素,一个国家、地区甚至一个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高低取决于成果转化能力的强弱,特别是转化人员能力的强弱。通过对技术经纪人的能力素质要求进行调查后认为,技术转移转让能否成功,技术经纪人员发挥的作用非常重要。一般来说,为了成功实现技术转移转让,技术经纪人员要能够识别新技术并敏锐发现其市场价值,熟悉并能够有效把握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潜在市场。同时,作为一端连接着科技研发,一端连接着市场的纽带,技术经纪人还要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新技术领域的研发知识以及与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的沟通协调能力。这些能力素质要求基本勾画出了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群相。唯有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具备以上能力,才能有效推动科技成果顺利转化。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技术转移学院或专业,打造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培养平台,加强成果转化岗位的设置和开发,引导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部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做大做强人才队伍。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所在单位性质各异,人员身份复杂,从事的具体职务也各不相同,工作内容也千差万别,整齐划一的管理模式显然难以满足各级各类人才成长发展的需要。要在清晰界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性质单位的特点和实际出发,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岗位分类,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的人员适用不同的管理办法,避免科技成果转化人员职能不清,规避科技成果转化贡献难以界定、激励难以到位等情况。
2.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评价体系。围绕“量身定制”理念,建立科学规范、彰显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工作职能和价值实现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注重在成果转移转化中评价和检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确立科技人才评价的正确导向,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成果转化贡献认定体系,明确不同性质单位,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在转化工作中的贡献大小。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人员来说,在重点考核评价成果转化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关注转化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努力和投入程度。
3.建立和完善基于知识管理与支撑体系互动的公共平台。完备、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平台是为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提供服务的基础性设施。它可为成果转化提供更为优质的物质、信息等基础条件和宽松、和谐的创新环境,是我国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全面发展的基础性支撑。知识管理与支撑体系互动的公共平台,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有效实施的现代化技术基础。优先建设和完善科技领域关键技术资源的存储中心;积极构建科技资源监测、评价和检测机制,有步骤地建立各类科技资源的数据库、动态实时监测网络、预警信息系统,以及具有信息分析、检索查询、共享服务功能的综合性信息中心,建立数字化、标准化、网络化高效利用的共享体系。
结束语:
支撑体系是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实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市场、中介与企业相互作用、发生知识交流的通道与路径。支撑体系与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的耦合互动意味着政府、市场、中介与企业的知识交换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实施主体与支撑主体之间存在着强大的知识流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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