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 伍津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北 武汉 430056
【摘 要】本文以近期完成的江苏省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概算的编制为背景,将编制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编制问题加以归纳总结。与从事公路造价工作的同行们进行交流,以便合理确定公路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公路工程造价。
【关键词】江苏地区;公路工程; 概算编制
1 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 年)》,2035 年江苏省将形成“六纵十横十五联”的高速公路网,总里程约6666 公里,面积密度增加至约6.2 公里/百平方公里,将有力支撑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为规划的“射三”,是“六纵十横十五联”的重要段落,对于提升苏中及里下河地区的交通条件,促进区域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项目全线采用平原微丘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车速为120km/h,路基宽度34.5m。
2 主要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2、苏交建【2019】2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第86号公告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
3、省政府令第93号《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4、苏政发【2020】44号《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
5、苏价服【2015】36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
6、苏价农【2018】112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7、苏财综【2016】20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
8、苏政办发【2016】8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9、苏政发【2017】79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和干线航道建设的意见》。
10、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定额站发布的江苏省各市交通建设工程主要地材指导价格以及江苏省交通建设钢材、沥青汽柴油指导价格。
3 主要编制要点
3.1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
1、人工工日单价
按“江苏补充规定”计取,人工工日单价为128.17元/工日(机械工同)。
2、材料预算价格
(1)外购材料按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定额站发布的江苏省交通建设钢材、沥青汽柴油指导价格为原价,加计至工地运杂费计取。
(2)砂石等地方材料单价按设计文件提供的料场运距,原价根据江苏省各市交通建设工程主要地材指导价格不含税的材料综合价及沿线调查价格综合确定,加计运杂费为工地预算价。
3、机械台班预算价格
(1)机械台班预算价格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计算。
(2)养路费不计,车使用税根据苏地税规【2011】16号《江苏省机动车车船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计算。
3.2 综合费率
1、措施费费率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并结合各个区段所在地区综合取定。
2、规费按“江苏补充规定”计算,规费总费率为34.4%。其中:养老保险费16%,失业保险费0.5%,医疗保险费6.8%,住房公积金10%,工伤保险费1.1%。
3.3 建安费用
公路工程建设因地制宜,不同地区具有适宜当地自然环境条件特征的处理方式。本节针对建安费用的编制,对江苏省较为特殊的一些处理方法进行归纳总结如下:
1、本项目建设地主要位于苏中、苏南地区,地处平原、海拔较低、河湖众多,是标准的水网地区。因此本项目土源稀缺,填土所需土方大部分考虑外购,购土费用通过询价并考虑运输至项目工地所需运杂费综合取定。
2、项目所处地区土源含水量高,故在填土时考虑进行摻灰处理。按照江苏习惯做法,石灰作为路基填料考虑,在套用“1-2-10-1路基填土掺灰稳定土拌和机拌和”定额时,将石灰作为材料单独拿出,不作为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
3、项目软土地带较多,因此在计算现浇箱梁以及钢箱梁吊装焊接所需的临时支架费用时,考虑对土层进行一定的硬化处理。借用预算定额“借[部2018预]4-11-5-1基础垫层填砂砾(砂)”、“借[部2018预]4-11-5-6基础混凝土垫层”,考虑20cm的砂砾垫层以及15cm的混凝土垫层。
4、本项目主线桥路比超过20%,安全生产费根据“江苏补充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6%计算。
3.4 征地拆迁
江苏省属于经济发达地区,可用土地较为稀缺,征地拆迁费用占总造价的比例较其他省份更大,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费概算编制要求、提高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费概算的准确性,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印发了《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费概算编制指导意见》。本项目征地拆迁费用均按照此规定,逐项计取费用。
1、土地征用补偿费根据苏政发【2020】44号《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计算。
2、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以省政府令第93号《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中规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最低标准按照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乘以139计算。
3、临时用地依据苏政发【2020】44号《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计算。
4、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管线改迁参考江苏省在建项目实际发生的收费标准以及通讯、电力部门的相关费用回函计取。
5、耕地开垦费(省集中部分)根据苏价服【2015】36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苏北地区为30元/平方米,苏中地区为40元/平方米,苏南地区为50元/平方米。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应向省国土资源厅缴纳耕地开垦费的10%。普通耕地按照规定计取,占用基本农田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
6、耕地占用税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公路项目减按2元/平米,以全线农用地为基数计算。
7、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苏财综【2016】20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计算。
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以及财综【2006】48 号文件《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和财综【2009】24 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规定的等别和标准计算。
9、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根据苏政办发【2016】8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以耕地面积、可调整地类面积以及设施农用地面积之和为计算基数,按照15万/亩计列。
10、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主要由一般公务经费、地方矛盾协调费、咨询评估费等组成,其计费标准参照《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实施办法(2017 版)》规定的标准计列。
11、水土保持补偿费按苏价农【2018】112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标准,苏南地区按照每平方米1.2元计算,其余地区按照每平方米1元计算。
4 结束语
本文通过江苏地区编制概算时所涉及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总结和讨论,意在提示江苏地区公路工程项目编制概算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供编制江苏地区公路工程造价时作为参考。
【参考文献】
[1]JTG 3830-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S]
[2]JTG/T 3831-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S]
[3]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