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探析

发表时间:2021/6/24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2月40卷第6期   作者:杜江
[导读] 在当前深化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统一思
        杜江
        第十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新疆北屯 836099

        摘要:在当前深化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加强内控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制度观念,强化系统思维,建立健全内控建设机制,着力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增强执法能力和提升服务水平,为建设交通强国提供高质量的执法保障。
        关键词: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内部控制
        引言
        本文旨在推进内部控制在交通执法单位应用,进一步推动交通执法管理提质增效,促进交通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内部控制的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
        按照内部控制建设要求,控制活动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风险应对策略采取的确保单位内部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方法和手段。对于交通执法单位而言,要全面梳理经济和业务流程,确定控制活动主要环节和关键控制节点,根据内部控制原理和风险评估结果,针对风险点选择相应的工作方法和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控制
        应当通过内设机构或岗位分设的方法,实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如要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科学划分职责权限,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实现财务管理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如在政府采购方面,采购需求提出与审核岗位、采购方式确定与审核岗位、采购执行与验收岗位、采购验收与登记岗位是否分离,同时在核心业务、关键节点设置针对性防控措施,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从管理机制上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授权审批控制
        应当全面梳理各项经济活动的审批权限,明确、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或岗位办理经济活动事项的审批权限、程序、依据和相应责任,编制重要权力事项清单,规范审批流程。如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设置各层级审批权限,明确大额资金使用范畴,对于重要执法装备和大宗物资采购、重大资产处置以及对执法管理发展产生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保障等工程项目,必须根据单位工作规则、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三重一大”的要求,经过集体决策审定;如制订交通执法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基准和裁量规则;如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未经授权不得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禁止超越单位职权或者超越授权、委托权限签订合同等。
        (三)归口管理控制
        应当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如合同管理方面应加强合同控制,实施归口管理,明确合同职能部门、合同承办部门、合法性审查、专业审核部门的职责,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经费管理方面,涉及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用应由办公室综合部门扎口管理,涉及人员经费应由组织人事部门扎口管理等。
        (四)会计系统控制
        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对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要深刻理解“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及时更新会计信息系统,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明晰资产使用责任主体,统计核实固定资产各类数据,准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清理基建账务,按规定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固定资产入账等手续。同时按照要求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


        (五)全面预算控制
        应当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分解落实到执法单位内部各部门,预算要覆盖到内部各层级单位,覆盖到各项经济活动及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严格遵守《预算法》,单位的所有收支必须统一纳入单位预算,实行全口径管理,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罚没收入,同时目前财政部门加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覆盖财政资金支付、公务卡使用等范围,执法单位还要配合核查监控预警事项,切实抓好预算执行跟踪整改。
        (六)财产保护控制
        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如要明确交通执法单位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和日常管理机构,及时将各类资产基础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并加强动态更新管理;新增资产要按规定验收,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要按规定办理转固手续;资产使用、管理要符合制度规定,手续完备;要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盘盈、盘亏按规定进行处理,毁损、丢失资产处理履行相应报批手续。资产处置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操作,要按照规定程序,通过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根据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组织产权核销和账务处理,处置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
        (七)单据控制
        应当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单据,并严格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要认真落实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差旅、出国、公务用车等管理办法或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标准,如培训费报销,在综合定额范围内,应附培训计划审批文件、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表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收款票据、费用明细等凭证要件;如在单据编制方面,应当按照预算编制的经济分类执行,不得随意变动;单据审核方面,加强预算性审核,对于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依据不足的支出,不予审核通过;加强规范性审核,对于未按有关制度及工作要求流程办理、没有经过事前审批或与事前审批不一致的支出,不得办理;对审批手续不全的支出,财务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加强实质性审核,对于票据不全、原始凭证单据不合规、超范围、超标准、违反审批权限的支出,不予报销。
        (八)绩效考评控制
        应当对涉及经济活动的部门和岗位进行定期考核评价,探索将执法安全、执法重点环节、执法能力、内控考核评价等情况纳入考评指标。围绕单位发展目标和任务,对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建立和实施经济活动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评指标体系,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专项资金使用评价工作,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积极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对绩效执行好的项目,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予以倾斜;对执行效率低、低效无效资金的项目,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应予以削减或不再安排,并追究其相关部门的责任。
        结束语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如何加强内部控制,适应交通运输领域改革发展形势需要,把握行业事业发展面临的新要求、新任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肖永明.浅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的财务风险管控[J].交通财会,2021,(02):25-27.
        [2]范冠峰.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考[J].中国公路,2021,(02):53-55.
        [3]杜鸿龙.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问题的几点思考[J].法制博览,2021,(02):144-145.
        [4]路晋明,黄文勇.如何做好新时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J].记者观察,2020,(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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