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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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电子政务从上个世纪“六五”时期到2021年,已经走过近40年的历程,电子政务工程从最初的条块分割建设到目前的统筹规划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的成功离不开立项审批、实施建设、验收、运行阶段的规范化管理。验收是检验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是否完成规定任务、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从政策依据、验收流程、验收把控要点三方面阐述如何做好电子政务项目验收工作。
关键词:电子政务、履约验收、竣工验收
引言
我国电子政务从上个世纪“六五”时期到2021年,已经走过近40年的历程,电子政务工程从最初的条块分割建设到目前的统筹规划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电子政务发展之初,由于缺乏上位法和相关指导或规范性文件指导,建设管理混乱,最终导致建设质量不高、档案资料缺失、投资浪费等问题。验收是检验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是否完成规定任务、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在验收环节可以进行严格的把控,以避免以上问题的发生,提高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质量。
一、政策依据
1.国家层面的政策。为了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第55号令《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这是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是长期以来电子政务建设实践的科学总结。2019年,为推动跨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安全建设,强化电子政务应用绩效考核,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 号),此办法相对55号令,强化了信息共享、安全密码评估和绩效评价方面的要求。
2.广西层面的政策。2015年,为规范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采〔2015〕22号)。2017年,为强化广西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统筹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广西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保密局、审计厅、档案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高技〔2017〕732号)。2019年,为贯彻执行国办发〔2019〕5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办发(2021)21号),代替桂发改高技〔2017〕732号文。
以上文件约定了电子政务项目建成后半年内,由项目审批部门组织验收。由于国办发〔2019〕57 号、桂政办发(2021)21号没有具体的验收大纲,因此电子政务项目还是按55号令、桂发改高技〔2017〕732号文验收大纲来组织验收。
二、广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流程
根据桂政办发(2021)21号、桂发改高技〔2017〕732号、桂财采〔2015〕22号文,广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也称为单项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1.单项验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开展,由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依据是桂财采〔2015〕22号、政府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验收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最后出具合同验收书。
2.竣工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项目建设完成且完成单项验收后半年内应完成。初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由项目审批部门组织,验收依据是桂政办发(2021)21号、桂发改高技〔2017〕732号、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和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验收内容主要是对工程技术、财务、档案、应用效果四方面进行验收,具体是检查项目建设情况、设计情况、施工情况、项目规范情况、执行法律情况、概算执行和财务决算情况、档案资料情况,最后形成专家意见和建议、竣工验收报告。
三、验收把控要点
(一)单项验收把控要要点。
1.核查是否有工程变更或补充协议,若有变更或补充协议的,重点核查手续是否完善。
2.通过项目竣工资料核查合同约定的建设任务是否已完成,核查验收设备/主材/服务清单是否与合同清单(含工程变更或补充协议调整的清单)一致。
3.核查项目验收文档是否齐全、签章是否完善。
4.项目涵盖有消防、防雷接地、机房楼板承重等实施内容的,核查是否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专项验收,并提供专项验收报告。
2.竣工验收把控要点。
1.严格比照、检查初设批复中所有建设内容是否完成?核查单项项目是否均已完成验收并有单项验收报告。
2.梳理项目实际建设的设备清单,与初步设计批复的项目设备清单进行比较,分析设备清单具体调整了哪些内容,是否有重大设计变更?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是否已履行变更手续?将调整内容汇总成文报项目建设单位,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分析哪些是主要的调整内容,将主要的调整内容编制成调整情况说明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或备案。
3.通过项目政府采购资料核查采购工作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4.通过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检查预(概)算执行和财务决算情况,主要检查概算、预算执行情况;发生调整概算的是否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各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竣工财务初步决算报表和决算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5.按要求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风险评估、密码安全评估工作(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6.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08〕3号)的要求,整理工程档案资料。
6.编制五大专项工作报告。
(1)建设总结工作报告
归纳、汇总各分项主要情况,重要突出初设批复的完成情况、调概或变更情况、技术实现特点、主要应用效果和“亮点”、预算执行和工程档案的汇总,以及后续工作设想等,形成总体工作报告。
(2)技术专项工作报告
对项目使用的核心技术应用、关键技术实现和技术特点等进行介绍,突出技术创新点,突出特色,突出系统测试与应用的相关统计数据等内容。
(3)财务专项工作报告
对项目建设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及拨付情况、合同执行情况、招投标执行情况和未使用资金的后续落实计划等进行说明。
(4)档案专项工作报告
按《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08〕3号)或有关档案管理办法,对工程建设各阶段产生的文档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进行阐述。
(5)应用效果专项工作报告
重点突出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审批部门对初设批复的内容、工程建设实际完成情况、工程建设目标实现情况、与初设批复的调整情况或差异说明)、工程项目实施与推广应用效果(包括工程建设成果、工程“亮点”及其推广实施与应用情况、效益分析等内容)。
参考文献: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采〔2015〕22号).
[2] 《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办发(20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