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子清
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辽宁 调兵山 112700
摘要:监督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无论从党内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对纪委监委职责的定义,还是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实际需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抓早抓小“治未病”,都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企的关键所在,也是推动纪检监察与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深度融合的重中之重,对于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作用
中图分类号:F457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专列一章作为重大制度安排,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战略部署又一深化之举。2019年以来,随着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如何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打牢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工作基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是摆在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剖析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国企纪检机构)日常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在简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提升日常监督效果的对策建议。
1纪检监察工作在国企中作用和地位
1.1保障国有企业良性发展
国有企业要实现长远的发展,必须要保障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就是监督企业各项工作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有序进行,对于出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可以及时处理企业存在的各种矛盾甚至是冲突,避免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受到影响,为企业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
1.2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可以有效遏制企业内部的腐败现象,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避免国家利益受损。
1.3推进党员干部思想教育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担负着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任务,思想教育是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加强企业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坚定理想信念才能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起到指导作用。因此,纪检监察机构要不断推进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各级党员干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并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积极承担自身的责任,发挥自身的作用,保障企业的良好运行。
2当前国企纪检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存在的短板
2.1监督探头不灵,信息有限
过去,国企纪检机构主要通过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参与下属单位班子干部考评、开展效能监察、日常信访举报受理以及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传统方式获取监督信息,且往往通过自查自纠、自我排查的形式开展监督,下级纪检机构报什么上级就采纳什么,“零报告”较多。国企纪检机构“耳不聪、眼不明”,守株待兔式的监督过于被动,难以从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精准把握监督重点,日常监督多流于形式。
2.2监督抓手不多,方式有限
党的十八大以前,国企纪检机构有着“老同志多、安置干部多、闲人多”的“三多”现象,纪检干部业务能力不高,监督手段有限。随着全面从严治党逐步向纵深发展,通过开展谈话函询、廉洁提醒、组织学习等传统监督方式已跟不上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步伐和要求,特别是国家监委授予中管企业监察权后,如何开展监督调查执法,用好监察权,成为了摆在部分中管企业纪检干部面前的一大难题和挑战,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需要下大力气思考并有所突破和创新。
2.3监督效果不突出,作为有限
由于防微杜渐做得不够,不少违纪违法问题没有能够在出现苗头的时候及时予以纠正,在演变为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后悔之晚矣;有的问题线索由于缺乏日常监督的信息支撑,导致在处置研判时不够精准,常出现“翻烧饼”等情况,对纪检机构的权威性损害较大,对被监督对象也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此外,警示教育效果不突出,虽然有的国企经常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但很多问题处理往往就事论事,没有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堵塞漏洞;有的“犹抱琵琶半遮面”,主动替被处分人“着想”,藏着掖着、极力缩小处分影响面,雷声大雨点小式的警示教育,远远达不到处理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
3国企纪检机构加强日常监督的措施探析
3.1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强化监督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切实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统筹联络和领导督导。二是探索派驻制改革,向所管理的党组织派驻垂直管理、统一调度的纪检监察机构,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组织人事关系和薪资待遇等与被监督单位彻底脱离。三是充分发挥纪委与监察部(处)合署办公优势,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工作机制。四是探索建立所属子企业间的监督协作、横向互检互查互评等工作新机制,深入推进“四个监督”的贯通协同,促进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的协调协作,形成监督合力。五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力量建设,分设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配优监督人员,聘请特约监督员,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监督队伍的能力素质。
3.2完善国企领导层监督约束机制
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机制,对企业领导形成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所谓“三重一大”就是企业领导层所作的重要人事任免决定、重大决策行为、启动的重大项目以及大额资金流动。这几个方面对于企业发展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同时在这几方面通常也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纪检监察机构主要抓住这几方面,就可以有效防范相关的风险。通过完善“三重一大”监督机制,可以避免企业领导者在企业内部形成“一言堂”的情况,使企业的相关决策更加科学,规避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
3.3全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制度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根据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我们应尽快制定监察法,健全纪检监察的法律法规,从而促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制化进行。要想实现这一目的,国有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加强党内民主集中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因此,国有企业必须秉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既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又坚持集中统一,从而有效实施对国企内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其次,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通过加强职代会的功能和职责,充分发挥出职代会在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最后,还要强化党风廉政的责任制建设。这一步骤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重要手段,对企业党风廉政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3.4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机构的设置
针对当前部分国企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我们应采用合署的策略,将国企内部职能相近、手段互补的纪委、监察部门以及审计室、法律顾问室等组织机构合并为一体,组成新的纪检监察部门,这样能精简国企内部的机构设置,减少相互扯皮的现象,从而增强该部门整体的功能,提高检查和监察工作的效率。其次,我们还要调整该机构的人员编制问题,既设置专职的纪检监察从业人员,也设置一定的兼职人员,从基层单位及其党组机构中选拨兼职人员,这样能使上下之间做到信息快速流通和反馈,形成覆盖全部的纪检监察网络。
3.5明确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权限
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权限,需要进行明确的规定和划分。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首先,要有正规的法律法规文件,对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内容重点以及权限,进行明确规定。规定要符合纪检监察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和功能特点。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应该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保障和保护纪检监察组织具备的工作权限。比如,一些重要会议的参与权、处罚权等,从而保证在国有企业高层领导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时候,能够及时行使权力并进行处罚,只有这样才能在国有企业中树立权威的形象。
3.6运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助力监督提质增效
一是结合监督工作需要,不断建立健全监督监察对象、纪检监察监督人员、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内网查询平台,努力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全员参与、专业高效的监督新模式。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学技术手段,推动网络监督举报等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扩宽监督渠道,凝聚监督合力,精准分析研判监督的共性重点难点问题,助力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结束语
2020年是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顶梁柱”,要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改革发展质效,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推动监督制度体系、手段方法、体制机制不断创新,让监督更有力度、更有深度、更有温度,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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