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超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输电检修分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 030001
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市政、水利、园林绿化、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等施工建设项目遍地开花,各类施工机械频繁闯入线路保护区内作业,对线路的安全运行带来严重威胁,外力破坏已成为输电线路故障的最主要因素,而且“外破”管控、“外破”处理的难度和成本不断增大。
关键词:输电线路;外力破坏;措施
1 输电线路外破防控问题分析
1.1 电力行政执法主体缺位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供区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供区内,为数不少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在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政许可等工作中存在严重的缺位、缺失和“不作为”的现状。而没有电力行政执法权的供电公司作为企业,在处理“外破”时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只能是采取宣传、解释、劝阻、监护、蹲守等被动措施处理“外破”。
1.2“防外破”闭环管控机制有待完善
线路保护区内违章作业行为离“在控、可控、能控”的闭环管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方面由于供电公司所辖线路点多、线长、面广,且大多分布在荒郊野外,受人员编制、时间精力、巡线周期、处理难度、资金费用等因素的制约,各种外破防不胜防。另一方面,部分建设工程的非法层层分包、转包、挂靠等问题突出,大量的流动施工行为及不固定的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措施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1.3 线路建设(设计)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新建、改建的输电线路基建工程施工时,往往需要跨越房屋、砍伐树木。由于工期、进度、节点等原因,少数工程在线路沿线的青苗补偿、跨越房屋、拆迁房屋、砍伐树木及相关政处协调工作未能全部到位,由此产生的赔付资金不到位、赔偿协议没签订、设计“高跨”安全裕度不够、通道内树木清理不彻底等遗留问题,给供电公司在后续的运维和“外破”防控工作中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和隐患。
1.4 外力破坏违法行为的代价太低
近年来,因电力系统重合闸、备自投等保护装置的应用,外力破坏停电恢复的时间较短,停电引起的负荷损失少,所追究的经济赔偿较少,按照《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破坏电力设施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方可量刑,大多数外破违法人员只受到了经济处罚,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违法人员外破行为的代价太低,对其他外破人员的震慑力度不够。
2 输电线路外破防控措施
2.1 内强队伍,在“人”上抓管理
建立“线路长”制度,在220?k V及以上输电线路现有运维体系基础上,每条线路建立“线路长”“片区长”和“安全巡视员”“群众护线员”四级安全巡防力量,进一步调动了属地供电所力量,激发了群众护线员动力,营造“群防群治”防外破新气象。有的放矢提升技能,依托专家工作室和生产实训室,根据巡视、值守人员不同时期任务(如大型活动保电)与不同人员工作经验的差异,有重点、分层次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专业人员对施工隐患的识别与处理能力。加强“回头看”,重点分析外力破坏、施工质量、设备装置类故障等形成原因,建立问题隐患库,反思工作得失和改进之处,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再排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2 着力宣传,在“教”上求实效
创新“七进”新举措,“七进”即进广场、进校园、进公园、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媒体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主题宣传,2019年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周全市共接受安全用电咨询人数800多人次,共计走进中小学校、社区、施工企业等48次。丰富外宣推广手段,通过悬挂安全漫画、散发传单、现场讲解、互动问答等多侧面、多层次、多角度和集中宣传等方式,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护电的浓厚氛围,减少损坏电力设施事件的发生。前移事故防范关口,以短信、微信等形式定期向吊车、挖掘机、水泥泵车和塔吊等大型机械操作员发送温馨的安全提示信息,有力杜绝各类隐患点的“告知缺失”和习惯性违章作业的“长期发酵”。
2.3 聚焦重点,在“防”上下功夫
设立“花乡驿站”,在沭阳新河镇创建外力破坏防控驿站,主要功能是组织外委人员进行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在每年苗木移植销售期间,安排专人每日值守,及时了解通道沿线保护区内有无移植苗木和吊装,发现情况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指导和督促,防止吊车意外碰线。提高“三防”覆盖面,在电网遭受外破的易发地段,装设警示牌、限高架、示高杆、安全围栏等防护设施,对重要输电通道,通过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安排专人盯守,实时监控输电线路运行环境,做到危险源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动态更新“一患一档”,通过全面排查电力设施通道内的建筑、树木、施工和挖沙取土情况,建立隐患档案,并随着气候、时节、施工进度的不断变化进行动态更新,直至外破风险排除,实现对外破隐患闭环式精益化防控。
2.4 强化协同,在“控”上保可靠
推动“平安电力”建设。定期开展平安电力创建工作联席会,每个季度向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工信局报送《电力设施危险源专报》《平安电力简报》,利用政府力量推动树木清理、危险源处置。完善政企联动机制,与地方政府定期会商电力设施保护重点工作,实现经信局、村镇政府与刑事司法的有效沟通,对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法的个人和单位严格追究。构建宣教新格局,在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举办的大型机械、特种车辆操作员取证、复审培训班进行培训和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知识,着重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广大工程从业者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2.5 从严追责,在“法”上强力度
加大经济索赔力度。在经济索赔计算时,除了停电引起的电量直接损失外,进一步加入设备动作、本体维修、人员抢修等带来的间接成本,加大违法人员的违法经济成本。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密切对接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形成典型案例。同时,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加强外破案例的宣传教育,以点带面,震慑其他违法外破行为。
3 实施效果
(1)?社会效果。通过政企联动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各项活动的层层组织、滚动推进,把安全知识和意识传递给工商企业、特种车辆驾驶员以及花农种植户,逐步覆盖宿迁范围内涉及到能影响到电力安全运行的人群;通过公众媒体的传播,以及供电系统宣传活动周为载体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把安全防控的关卡向前推动,打造了有效的安全防范网络。
(2)?管理效果。群众护电意识、重要客户的护电意识明显提高,群众、客户与供电企业建立了通畅的护电信息沟通渠道。2017~2018年,公司累计收到群众、客户报送的各类隐患136条,及时安排处理,避免了不必要的设备停运或故障事件。在出现故障的情况下,群众愿意主动及时地向抢修人员提供故障信息,线路故障查找时间由平均8.6?h压缩到平均4.5?h,提升了抢修复电效率。
(3)?经济效果。2018年公司新发触电案件同比下降40?%。2018年以来,未发生35?k V及以上输电线路人身触电伤亡事故。通过各种形式的防外破管控措施,三年来电力设施破坏的案件数量下降了66?%,电量损失减少了80?%。
4 结束语
输电线路防止外力破坏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既是现代高可靠性电网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输电线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以定责任人、定落实措施、定整改时间,将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的工作原则,完善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责任制;在加大电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创新举措、丰富手段、明确了线路防外破各方的职责与义务,完善了安全防范网络;通过人防、物防、技防力量的强化,实现了危险源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有关行业的协作,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对电力设施破坏和违法违规用电现象的发生,进而提高输电线路的运行可靠性,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