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所属产业需要突破的问题研究

发表时间:2021/6/25   来源:《中国教工》2021年第71卷第3期   作者:武宁,马春艳,邓飚
[导读] 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武宁,马春艳,邓飚
        沈阳工业大学,辽宁 沈阳 110870
        摘要: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本文以高校“双一流”建设为视角,分析高校所属产业在支撑“双一流”建设中需要突破的问题,以促进高校所属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1]。
        关键词:“双一流”建设;所属产业;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所属产业在拓展高校筹资渠道、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如何进一步加强高校所属产业党建工作,如何进一步增强高校所属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如何进一步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股份制改造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如何进一步加强高校所属企业党建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今后三年是国企改革的关键阶段,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并指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提升[2]。作为高校产学研相结合的重要基地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渠道,高校所属企业的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工作开展的难度也较大。目前,一些企业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着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企业成为腐败多发之地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一些高校所属企业党组织对抓好党建工作是国企最大的政治优势的认识跟不上党和国家的要求。一些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远远弱于经营管理,一些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认为专业干部、管理干部甚至技术职工才算人才,企业改革发展中党组织的机构、人员被精简和被边缘化,导致党务干部认为做党务工作没有发展前途,影响了党务干部队伍结构的改善和素质的提高,从而导致的党务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缺乏必要的保障,形成“恶性循环”。
        2.对党员缺乏有效的教育管理
        高校所属企业党组织人员结构较为复杂,既有来自学校的管理人员,也有从社会上聘请的长期固定在企业开展工作的人员,更有因工作需要聘请的临时工作人员。这就使得企业党组织成员组成不仅缺乏稳定性,而且极为松散,成员之间的联系亦不够紧密,对党员开展扎实有效的教育管理难度较大,客观上造成了一些企业不按照组织规定正常开展组织生活。
二、如何进一步增强高校所属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创新文化在企业内生根发芽
        目前,部分知名高校校所属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这类高校应该迅速将科研成果推向市场,将创新能力迅速转换为经济实力,投入下一轮的研发创新中去,提升企业的再研发能力,形成“良性循环”。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校所属企业应借鉴成功经验,细致分析自身在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不足,补短板、强弱项,从以下三方面寻找突破口,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
        1.研发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大,融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
        以研发为创新来源,是企业要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目前来看,依托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所属企业在研发投入方面力度较大,但仍需提高自身融资能力。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校所属企业应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自身研发创新能力。同时,也需要政府、社会的资金和政策引导。


        2.专利申请意识和保护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需要进一步紧密
        在产学研合作方面,高校的优势在于其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多的科技成果,然而目前仅有少部分校所属企业与依托高校结合紧密,应探索建立“政产学研用”精准协同创新机制,推广校企共建研究院、校企共建产学研基地等成功模式,共同申报省、市新型研发机构,深化校企联盟内涵建设。通过多模式校企合作基地建设,扭紧高校与企业合作关系,推动高校与企业创新链向产业链延伸。
        3.科技成果处置权在科研单位与科技人员之间的权利划分仍然缺乏制度性的突破
        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颁布实施后,我国一些单位和地方开展了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的探索,这些地方的改革探索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关于科技成果处置权的权利划分仍然缺乏制度性的突破[3]。
三、如何进一步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股份制改造,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股份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有优于其他经济形势的显著优势。高校所属企业股份制改造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部分,存在许许多多的阻力和难点,主要概括如下:
        1.存量资产难切割、增量资产难核算
        校所属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长久的不规范管理导致存量资产的切割和增量资产的核算都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一方面,存量资产如何合理切割?产权又该如何归属?对那些资产扩张非常迅速的高校企业,对其资产的归属学校不敢松口,怕落得一个“败家子”的骂名,其中出资者、借款者、挂靠者、技术主创人员、创业元老又都在为这些存量资产的归属而进行博弈。另一方面,学校的声誉和专利等如何作价入股?员工人力资本是否也能折算股份?如何折算?学校企业是否存在一个溢价问题?这些都是影响股份制改造的难点。
        2.改制成本过高、改制环节过多
        在股份制改造中,一方面,改制成本过高是企业的一大忧虑,诸如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人员安置等改制费用都需要企业自行承担。另一方面,过多的改制环节也是企业的困扰。改制大体上需要经历立项、制订并批准改制方案、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国有资产确认、工商登记等几个环节,这些环节需要耗费企业至少半年左右的时间,这些都影响着股份制改造的积极性。
        3.社会股东顾虑重重
        社会股东作为投资者,均想通过高校所属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过程的资本参与而享受企业的经营收益。然而,高校所属企业复杂的内部关系,校方工作人员低效率的工作作风,改制过程的复杂多变,改制后企业实际控制的悬念迭出,这些都会加大社会股东的顾虑,影响改制的实际进程。
        高校是国家科技创新的源泉,肩负着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重任,校所属企业是联系高校与经济社会的桥梁,是打通科技与经济融合的通道,践行学校的社会服务职能责无旁贷。随着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全面铺开,将进一步明确校所属企业的发展定位,构建与国家发展目标相协调,与学校发展相匹配的经营管理体系,以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高质量的党建和优秀的企业文化更好地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 杨雨薇.教育部直属高校校办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研究[J].中国经贸,2017(13):1
[2] 何丹.关于转型时期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6(47) :23-24
[3] 李政刚.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现状及对策建议[J].管理现代化,2015(2):1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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