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 涛
城固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陕西 城固 723200
摘要:我国水土保持法是于一九九一年进行制定,在二零一零年进行进一步细化的水土法案。该法案重在加强生产设施建设,保障水土质量。为此,本文将围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要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针对相应问题,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水土保持法;水土资源;水利工程
引言:水土保持能够改善被人为破坏或是遭受自然灾害侵袭的水土环境,其工程措施、生物措施、蓄水保土等,都是为了减少水土流失,合理使用水资源。而水土保持法,则是进一步深化相关要求,提出环境保护的战略目标,使水土保持设计能够具备资金投入小、效果好、操作便捷的特点。
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要意义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是为了进一步宣传水土保持法,增强人民群众的水土保护意识。水土保持是我国山区发展的核心内容,是治理国土、江河的基本要求,能够大幅度提升社会经济与发展。通过综合治理、增加植被、调节气候等方法,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帮助农民实现经济增收。治理水土流失一直是我国近十年来的战略核心,我国在生产建设相关项目上共投入资金四千亿元,建设相关方案三十余万个,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对于水土治理的决心,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制度,才能够提高水土保护的效率。
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管理意识不强
监督人员没有意识到水土流失的严重性,缺少对自身工作任务的重视度,不能有效治理水土问题。执法工作由于管理意识不强,使监督管理尺度不严格,不能使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运用,进一步加深了水土流失问题。
(二)执法内容不完善
在水土保持法中部分规定过于笼统,没有对具体条例详细划分,缺少操作性强的相关法规,比如水土保持法中的“三同时”体系规定就缺乏具体的实施措施,继而导致执法部门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三)方案落实不到位
水土保持的设计方案和实际情况相差较大,这是因为相关审批环节不够严谨导致的,申请批报的设计方案,未经系统科学的审核,便直接投入使用,进而导致施工不同步,水土检测不到位等问题的发生。
(四)缺少部门间的沟通配合
水土保持的相关事件并不只有执法部门进行管理,还需要当地政府、监管局、环境保护局等多个部门的参与,然而各个部门缺少积极有效的沟通协调,使相关工作得不到实质性进展。
(五)资金状况不稳定
地方政府没有加大水土保持的资金投入力度,甚至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开展地方建设,免除水土保持的补偿费征税,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水土保持法。在我国某直辖市就曾发生过免除工程应缴纳的设施补偿费,致使该地区的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同时,由于水土保持所需资金额度较高,很多地方政府缺少相关问题的重视度,没有意识到当水土流失问题加重,导致财产损失巨大。
(六)人员素质较低
水土保持的执法人员大多数都没有经过专业的知识理论学习,只是简单的依靠生活常识和相关条例进行执法工作,此类执法人员难以做到将水土保持法合理的应用到实际情况中,导致执法人员没有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在待人上显得不友善,过于蛮横。并且当需要回答相关内容专业问题时,无法有效给予回应,甚至个别人员由于不当使用相关条例,盲目执法,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伤害执法队伍形象。
三、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方法
(一)加强管理意识
首先要加强人员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深入了解水土流失带来的巨大影响,加强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开展多样、多元化的宣传活动,进而扩大知识普及率。其次,水土保持执法范围不能超过法律规定,一旦出现越权、越责情况的发生,要按照相应法规进行处罚,进而督促相关人员保持正确的思想意识。最后,积极抓住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主要内容要包含在经过水土保护之后的生态环境变化,帮助人员提高责任观和价值观,进而高效开展相关监督执法工作。
(二)完善执法内容
水土保持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执法质量。进一步对相关法律进行剖析,加强立法的生命力和严谨性,保障相关法律的权威性。要加大督查力度,以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的大案作为突破口,做到上下联动、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行为。
(三)落实相关方案
完善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环节才能使工程顺利开展。相关监督执法部门要对提交上来的实际方案按照相关政策进行逐个审批,保证设计内容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执行相关方案内容时,坚持高效、便捷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方案的编报程序、书写格式和方案操作性,审批工作必须交由水土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保证流程的公正性。同时要进行中介服务机构的数量限制,避免出现恶劣竞争、同行互相做价现象的产生,进而影响方案的编制质量[1]。
(四)提高部门间的沟通配合
部门间如果缺少有效的沟通交流,会导致相关工作进展缓慢,执行力度不到位。因此在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时,要保证各部门间的信息传递顺畅,做到信息统一,在我国地方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之间的方案传递方式,大部分为送稿形式,检查时也只能从施工企业复印相关稿件进行审批,该方式工作效率极低,并且不利于监察工作的开展。因此要加强各部门的信息交流,加强编制考核和送达反馈的验收工作,在督促方案审批实施的同时,地方政府也要积极了解相关工作开展状况,进而更好的对方案的设计进行加强[2]。
(五)扩充资金
要保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收取及时、有效,对于出现未缴纳的行为现象,进行严肃处理,进而对其他心怀不轨的企业起到警醒作用。在资金投入方面,地方政府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加大水土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深刻认识到,如果水土保持工作不能高效开展,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远远高于投入的资金量。当地政府还要开展和大型企业的积极合作,吸引企业进行投资,进而扩充建设所需的资金,企业在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建设时,也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部分福利,实现两者经济利益的共同增长。
(六)提高人员素质
要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构建完整的培养体系。首先,改掉以往用人环节遵从数量优先的原则,选择具有相关基本理论知识的人员进行执法工作,在组建执法队伍后,进行集中授课,将相关规定和业务能力进一步传授给工作人员。其次,规范执法操作,灌输“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的思想理念,监督执法是为人民提供的服务内容,决不可凌驾在人民之上,规范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而树立良好的监督监管形象。最后,加大水土保持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帮助更多人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通过宣传营造水土流失的紧迫感,进而加强人民的责任感。进行良好的宣传,能够吸引更多想要保护生态环境的人加入到监督执法工作中,帮助人才培养流程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3]。
结论:综上所述,通过加强管理意识、完善执法内容、落实相关方案、提高部门间的沟通配合、扩充资金、动员群众、提高人员素质等方法,解决管理意识不强、执法内容不完善、方案落实不到位、缺少部门间的沟通配合、资金状况不稳定、缺少群众支持、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水土保持建设,提高社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利超,喻荣岗,舒海平.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为“强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J].中国水土保持,2021(03):17.
[2]王晓洪,李铁明,张兰.四川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实践[J].四川水利,2021,42(01):114-119.
[3]杨世超,伍国才,罗贤红.江西水保院专家赴都昌为“水土保持强监管”进党校专题授课[J].中国水土保持,20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