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风险控制研究

发表时间:2021/6/28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6期   作者:张迪
[导读] 摘要:工程建设项目从研究设计到施工再到项目验收要经过很长的周期,在整个周期中参与方众多、投资大、施工技术复杂,会存在一定的不可预知且无法避免的风险。
        山东齐河兴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工程建设项目从研究设计到施工再到项目验收要经过很长的周期,在整个周期中参与方众多、投资大、施工技术复杂,会存在一定的不可预知且无法避免的风险。本文就我国建设工程风险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如何及时、有效地采取风险防范措施进行深入分析,力争更好的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各种风险的有效控制。
        关键词:工程建设项目;风险控制;完善措施
        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控制研究现状
        2020年,我国GDP总量已突破一百万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3.2万元,比2010年翻一番。但是相比于美国、德国等老牌发达国家,我国的经济发展只能算是世界后起之秀,致使我国的工程建设和其他国家相比相对落后和不成熟。在建设工程项目风险控制方面,我国的研究范畴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国外风险分析技术的研究和改进;另一方面是风险应对策略和建筑工程风险因素分析的研究。在风险研究取得理论成果的同时,国内欠缺的是未能将相关理论分析的成果应用到实际的工程建设管理实践中去。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比较盛行的有风险防御、风险规避、风险转移等技术,而国外成熟先进的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则一直没有运用到工程实际中。
        二、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风险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建设工程的主要投资方其实是国家,原材料的价格主要是由国家来定价的,也就是说风险是由国家来承担,因此,国内的工程建设项目长期都处于没有分割线的控制状态,相较于发达国家的管理水平是相距甚远的。现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控制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 对风险的辨别和解决方法比较落后
        自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风险管理早就成为了工程项目中必不可少的运营方式。风险控制的相关理论和措施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传入我国,当时的社会风险意识程度较低,相关管理水平也不高,导致风险管理的方法论并未在我国得到重视。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风险管理理论才在上海地铁、三峡工程、大亚湾核电站等一些大型工程项目中得以运用,并引发我国大部分企业决策者的重视与反思。
        2.2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纵观我国的法律系统,《担保法》、《保险法》是与建设工程项目较为相关的法律依据,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部法律均缺乏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规定,可操作性低。作为帮助企业转移、规避风险的重要屏障之一的保险业,其效用是有限的,其仅是对项目实施中可能涉及的纯粹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招致的损失予以承担。我国目前工程保险的投保率极低,其主要原因是国内的安装工程保险和建筑工程方面的保险支出费用来历不清楚,并且保险的规定有很大的问题。
        2.3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在我国,大部分承包商从未明确地定位过风险管理,因此,在设置企业与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时,风险管理部门及其职能没得到足够重视,也没有特定部门与人员负责承担风险管理职责。由于企业内部对于控制风险的体系不健全,缺失抵抗和承担风险的能力,造成企业承受很大的运营风险。
        2.4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业主与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对风险控制的利害关系认识不到位,导致其风险意识缺失,没有将这些工作当做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虽然采取一些措施控制风险,可这些保证措施仅包含一些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方面的目标,不是正式的项目风险方案,缺少明确系统的风险控制目标。同时,签订施工合同总量、产值高低、形成多少利润等指标通常被高层管理人员重视,而施工技术管理常常被忽视。
        2.5缺少工程风险管理的中介机构
        这几年虽然保险业务已由部分保险公司开始推广,但少有被承包商与业主所接受的,深入分析可知,一方面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亟待提升,另一方面缺乏足够专业的工程保险代理人、经纪人以及工程风险管理咨询公司。因为有关工程保险咨询类相应服务的缺失,工程保险还不够普及,许多承包商与业主都缺乏投保的积极性,认为得不偿失。除此之外,保险公司的员工素养也参差不齐。通常投保人所具备的知识素养和专业水准远没有专业机构的专业,当今如此复杂的社会和复制的利益关系,如果没有很专业的保险代理人代理索赔,一旦保险公司推脱责任或延误款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得不到保。
        2.6风险研究理论得不到有效利用
        最近几年国家大力发展基建,稳定国家经济基础。在这样的大形势下,风险研究理论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能带动发展的企业有大型国企和小型民营建筑企业,但只有在大型的国企中风险研究理论才得以利用和发展。小型建筑企业并没有有效地利用这些理论来获得长足的发展。当风险来临时,这些小微型企业又处于濒临危险的边缘。
        2.7社会诚信体系缺乏的不良影响
        当前国内的建造行业属于不正当地过度竞争,市场畸形发展。生产力发展迅猛,很多企业趁乱钻法律的空子,法律体系不完整,诚信有漏洞,这些不良因素导致了建造业的发展越来越畸形。社会失信现象在建筑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商业诈骗和失信违约现象加剧,导致了建造业信用风险风雨飘摇。很多的建造企业为了争得一片生存之地争得头破血流,在招标当中变相竞争甚至暗箱操作,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拖延工程款和肢解分包。诸如此类的失信现象,加重了工程项目企业的市场运营难度和企业所面临的运营风险。


        三、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风险控制的完善措施
        在我国建设领域,工程风险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人们风险控制意识薄弱,控制思想、控制手段、控制方法太过于落后。随着建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设符合中国特色的控制制度体系,已成为事关建筑市场运行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环节,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3.1完善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
        目前而言,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不具备强制性的,这一现状严重的影响了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换句话说,只有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之下,才能够保证一些工程项目健康安全的进行。现阶段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立足于现有的一些基础法律法规,譬如《合同法》等法律依据,将有关工程担保、工程保险的内容添加到今后的立法实践当中,建立一个能够做技术鉴定和责任确认的权威机构,针对那些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的纠纷,在建筑工程中借此实现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时有法律保障,有法可依。除此之外,应学习借鉴一些国外的成功案例以及经验,并且结合自身的特点,草拟出有效的有关工程项目担保以及保险的相关合同。
        3.2建立担保人才市场
        要想使得建筑项目的担保制度顺利的实施,合格的担保人市场是必不可少的。首先,需要使得担保人的力量得到尽可能的表现;其次,发展一些经济状况好的有能力的机构作为担保人,这种担保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担保人这一市场健康持续的发展。国内在当前阶段,要大力推动承包商同业担保的发展,由信誉好、有实力的承包商提供第三方担保,服务其他承包商,如此更具可行性,能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但对同业担保要采取有关规范约束,对业主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杜绝两家企业出现互相担保甚至多家企业交叉互保等不良现象。此外,国家在合适条件下,还可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各种保险业务,尤其是具备担保性质的相关业务,还可以鼓励成立专业的承包工程的担保企业。
        3.3设立风险控制中介顾问机构
        从现实状况来看,有必要切实推进构建有关工程风险管理方面的中介顾问机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以及工程风险管理咨询公司组成中介咨询机构,他们往往致力于研究开发风险管理技术,开展咨询与培训服务等,或是受被保险人委托,同保险公司商定保险合同并索取赔偿气所以在我国成立有专业能力的人才性机构要做到以下几点:其一,要大力宣传建筑工程这一领域的前景,纳入更多有能力的对口人才,在最大程度上解决人才缺失的难题;其二,对于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相关的管理教育问题,要呼吁社会构建相关的培训机构;其三,政府协助,还可以是社会公众协同建立一些权威机构,负责技术鉴定与责任确认,处理建筑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中的各种纠纷。
        3.4工程保险制度法制化
        在我国建筑业一直以来发展都没走上正轨,缺乏对承担担保费用的基准以及承担责任的主体进行明确的指明,这对管理风险的前进道路造成了阻挡。对于工程项目的担保以及支付工程保险的相关标准,政府应积极发挥自己的职能在宏观上进行调控,依据建筑工程发生风险的可能及大小、项目类型、承包商和业主的信用度等等,政府的有关机关就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控,将规定明确在双方的合同中。此外,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费用纳入工程成本的处理方法,政府应当实现法制化和制度化,使得在项目立项时就开始考虑如何进行风险控制,假若一些参与构建的企业不遵守规定的要求,就必须在法律上担负相应的责任,进而确保项目工程在可控的状况中顺利运作。
        3.5执行动态风险控制
        在企业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进行风险控制时采取系统动态的方法,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风险的可能性。首先,提升企业负责人与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风险分析与管理时要成立专业团队与专业技术人员,明确风险责任管理;其次,将基础的风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在工程立项之初,进行风险识别时要大量收集资料信息,并设立信息反馈机制应用于建设过程中,确保掌握各种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发生;此外,风险控制工作务必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以及程序化。
        3.6加大培训力度
        针对风险意识薄弱现状,开展风险管理的培训工作。在建筑工程行业中,全面推广风险管理,仍需进行长期的宣传教育。因此,设立及推广工程项目保险及工程担保相关规定,要切实做到培训及宣传的工作,对相关项目工程保险及担保的常识要大力向参建人员普及,让大多数参与工程建设的人能够熟悉风险控制知识,能够学习到进行风险控制的方法,能够在进行工程建设时积极进行风险控制,这样对各种工程建设里的不确定因素进行有效控制,才能积极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适应能力。从政府的角度,基于摸索与总结试点经验,可特意遴选部分省市进行试点,以局部代替整体,层层扩展,完成在整个行业内都实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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