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下的项目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2021/6/28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7卷5期   作者: 张宏仑
[导读]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起源于美国,在西方发达国家应用广泛,
        张宏仑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 100089
        摘要: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起源于美国,在西方发达国家应用广泛,在我国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传统承包模式存在各环节分离,工程进度不同,衔接不畅,工程质量和工程责任不容易划分等问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逐渐趋向专业化、系统化,传统承包模式不能适应其发展的需要,EPC模式集所有流程于一体,对施工过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提高施工的效率和质量,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EPC总承包模式;项目管理;对策
        1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中EPC模式的适用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投入大、业主管理人员不足,采用EPC模式可简化业主在施工管理中设计、实施、采购、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EPC模式可有效缩短工期,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多受汛期的影响,许多工程只能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每年可以施工的时间并不多,如果采用传统的承包模式,各个环节分开承包,分开招标,然后再进行施工,可能会错过一年中枯水期的施工时间,延误工程建设,增加工程的成本和风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化强,通常需要水上作业,风险大,在施工时往往需要设计方的配合。采用EPC模式可合理安排设计与施工,满足工程施工的需求。EPC模式使用的是以合同的方式固定价格,有效的控制施工费用在工程预算之内,更大程度的发挥了业主的投资效益。水利水电工程投入不断增加,业主人员和许多的技术力量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EPC模式的总承包单位具有专业的设计能力团队,可以代替业主管理和控制整个施工过程,让设计团队承担相关的责任和风险,在施工的阶段提高其及时优化和调整方案的能力,加强设计和施工协作的能力,降低工程施工的风险。
        2EPC模式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2.1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关于EPC,国家虽然推出了很多政策并发布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但在很多实际操作方面还缺少有关EPC的条款,比如没有相关的招标和投标方面的管理办法,使得行政部门和企业在招标和投标操作过程中没有政策依据;EPC采用合同方式与业主规定各项内容,由于合同没有范本,没有完整、规范的合同内容,使得总承包单位与业主之间因为合同不明确的原因产生责任与权力的分歧,在实际执行时会有相互推诿的情况产生;EPC没有市场准入机制,也没有银行担保和税收管理等政策,比如关于EPC承包工程的流转税等方面就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相应的文件精神,在采购设备和工程材料等经常会产生供应商需要交两次税的情况,供应商负担加重。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时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企业的银行担保信贷额度又低,国家也未有相应的关于总承包的资金优惠政策。法律法规不健全,制约了EPC规范化发展。
        (2)业主方面存在的问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着两个责任主体,业主和总承包单位。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中业主方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有些业主虽然实施了EPC模式,但其在观念上还保留着传统的承包管理模式,业主方有时没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对EPC的运行规则不甚了解,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很多条款或者是技术措施难以与总承包单位达成统一意见,对总承包的工作干预过多,真正的EPC模式难以实现。项目在初期的招标时没有对工程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许多业主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存在提高工程功能等要求,工程投资会相应增加,虽然此类风险按照合同约定业主承担,但是由于功能增加,施工的难度和工期会超过总承包单位最初的计划,为了不延误工期,总承包单位需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施工成本远超过预算。

EPC模式将整个工程项目绝大部分委托给总承包单位,虽然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水平,但是同样削弱了业主对项目的控制权。总承包单位如果不能很好的理解业主的意图,业主在工程施工过程也没有与总承包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可能导致最终完成的工程不能很好的满足业主的要求。
        (3)总承包单位存在的问题。总承包单位的管理组织制度不健全。目前许多总承包单位自身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功能建设等方面不足以适应工程要求,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相应缺乏,很难实现对工程总体承包的目标。总承包单位也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对于单位内部组织机构运行机制没有一套成熟的体系,在运作过程中还是按照传统的承包模式,从而导致EPC模式价值难以发挥。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需要施工和设计的相互配合,这就需要总承包单位要有设计方面的功能,目前国内许多承包单位缺乏这方面的人才和资质,只能将工程设计分包出去,与施工相配合。由于设计和施工分处于不同的单位,缺乏统一的施工和项目管理,导致总承包的发展受到制约。
        2.2处理建议
        (1)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在修订相应法律时,建议将关于EPC模式的实施条款添加进去,确保总承包在法律方面的地位,在立法层面推动EPC的发展。尽快出台关于工程总承包的相应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总承包的招标和投标、合同范本、税收、银行担保等具体内容进行规定和制约,完善现有的总承包单位的机构资质和人员资质,从根源上解决EPC模式的市场准入问题,规范市场管理。施工项目主管部门与总承包单位制定与工程施工管理相应的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明确流转税的规定,防止双重纳税的情况出现,使EPC模式在发展的起步阶段就可以和国际接轨。
        (2)业主方问题建议。在政策方面进行相关规定后,还要对EPC模式进行大力的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让业主意识到EPC模式的适用性和优越性,总承包模式既可以控制成本,又可以控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期,业主可以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督协调,又不干预过多,保证项目是在业主的监督下顺利进行的。实行EPC模式后首先业主要转变管理思想,明确自己和总承包单位各自的责任和权限,签订承包合同后不随意的变更内容,增加总承包单位的负担。以学术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培训,提升业主方管理人员和EPC的知识水平,有利于EPC模式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中推进和发展。
        (3)总承包单位问题建议。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总承包单位自身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功能建设、人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提升总承包单位的服务能力,实现总承包的目标要求。通过对施工企业或设计企业进行改造或重组,使改造重组后的企业兼有设计、施工等综合管理功能,以实现EPC对项目的整体要求。提高总承包单位的设计水平,使其能够适应一边施工一边优化设计的工作方式,使EPC模式能够更好的应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中。
        3结语
        通过本文的研究得出,EPC模式可应用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可以有效的控制施工成本、保证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只和总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权责明确。目前还存在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健全、业主方对EPC模式认识不足以及总承包单位技术和管理水平有限等问题,希望国家尽快完善相应法律法规政策,业主提高思想认识,总承包单位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真正发挥EPC模式的作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提供一种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詹丽华.EPC总承包模式在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应用[D].广东:华南理工大学,2010.
        [2]黄晓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造价控制[J].工程技术研究,2020,5(15):16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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