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佳佳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公司 上海市 200135
摘要:尽管企业已经被推入了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企业经过多年推行改革,已取得了可喜成果,但收入作为财务关键的财务参数指标,其的确认方式变化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状况,同时,对企业的正常发展和造成严重的影响。在经济的不断发展中,使得旧收入准则的一些缺陷突显出来,由于旧收入准则不能给很多行业提供确切的标准。所以,为了有效解决旧收入准则存在的问题,同时可以对各项信息进行规范化的披露,也可以维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和国际趋势相一致,在此基础上,我国颁布了的新收入准则。本文探究出其与建造合同融合中的主要切入点,并提出了建筑施工企业在新收入准则影响下实施的对策。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建筑施工企业;应用
引言
新收入准则的推行是我国与国际财政报告准则接轨的重要措施,在此背景下,不仅为企业会计核算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而且也是我国企业收入准则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充分体现。就建筑施工企业而言,要充分认识到新收入准则实施给自身核算工作带来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规划好应对新收入准则的具体路径,从而为企业自身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收入会计准则调整的必要性
一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下,国际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考虑到经济发展形势,所以一直对会员成员国进行会计准则趋同化方面的工作。作为财政部的重要工作内容,推动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会计准则协同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有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财政部在收入会计准则修改期间,不断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情况,对我国会计准则内容进行修改完善,而财政部修改会计准则也是让我国会计工作向国际化方向迈步的良好尝试。二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收入类型呈现多样化,原收入准则操作方法不具体,会计人员判断收入确认时点较困难,一个合同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账务处理指引有限,个别特定交易事项没有规定的收入确认模型来量化处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新会计准则的应用
2.1建立健全财务内控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具有其他行业难以相比的特殊性,因此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相关责任难以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在进行项目成本管控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健全委派责任制,由财务部门统一安排工作,各项目财务人员及时有序地向上一级财务部门反馈项目上的相关数据、存在的问题等,真正实现对成本的预、决算工作。财务内控体系的建立势必对财务人员个人的素质要求更高,企业从财务主管开始需要不断学习新的财务知识,认真学习新的收入准则,提高自身执业水平。
2.2对合同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为了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完工,必须规范化管理建筑施工合同,这也是准确进行收入确认的主要基础之一,特别是在新的收入准则下,建筑施工企业更应对合同进行更大变化,即在客户合同条件中,项目业务决定内容发生更大变化,即在新的收入规则中更应对合同实行更规范的管理。同时,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也要深入解读新收入规则的变化,明确新旧收入准则变化会给确认收入带来怎样的影响,对影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特别的注意,严格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来规范化管理履约进度和相关合同价格,避免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行为,减少由于合同不规范给企业带来的纠纷,降低合同签订风险。
2.3提升财务人员素质培养
在旧、新准则的过渡期间,企业要注重增强对财管人员的技能培养,对其更深入地掌握新准则的内容提供帮助,提升其的职业判断能力,同时,还需要提升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财务人员只会账簿核算的知识与经验是远远不够的,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在财务预测、决策、预算、控制、分析以及筹资、投资和分配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除账簿核算外,财务人员更重要的工作是熟悉业务各个环节,要对财务各个阶段都应具备专业的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能力。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人员除了要掌握会计核算知识外,还需要掌握建筑方面的知识,增强对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升财务工作的公开度,做好整个企业财务运营的管理。提升财务管理者对内控的重视度,做好权限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并非是算账报税的观念,要从行动上和思想两方面统一财务管理的价值形式,财务管理对企业的资金管理、经营决策、内部控制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其他管理方式所不可代替的。
2.4施工企业应选择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
实务中无论是选择投入法还是产出法,都会因客观原因导致计量的履约进度与实际进度存在差异,进而导致当期确认的收入不准确,影响施工企业对外披露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但选择产出法确认的收入更准确可靠,因为施工企业有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进度结算资料作支撑,工程进度结算资料会经监理方、甲方审核签字确认,也是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所以施工企业采用产出法计算的当期履约进度=工程进度结算金额/预计合同总收入,当期确认的收入=工程进度结算金额/预计合同总收入×预计合同总收入,无论预计合同总收入怎么变化,当期确认的收入始终等于经监理方和甲方审核确认的工程进度结算金额。采用投入法计算的履约进度是施工企业根据自身财务账面成本和预计总成本计算的,没有经过独立的第三方,如监理方、甲方的审核确认,存在施工企业操纵履约进度和自身管理水平低造成计算的履约进度不真实准确,影响收入的确认金额。会计师事务所采用产出法审计施工企业的履约进度时,以监理、甲方审核的工程进度结算资料、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施工现场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当期收入,获取的证明资料也比较可靠;会计师事务所采用投入法审计施工企业的履约进度时,审核预计总成本、预计总收入均不能获取证明力比较强的文件资料,所以应选择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根据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不能高估资产和收益、低估负债和费用,也应该选择产出法计算履约进度。
2.5科学合理的完善、确定完工百分比
为了保证完工百分比能够较为准确,就应该提升内部和外部证据取得的充分性。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首先应该确定成本与收入数量,加强各项目执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工作,保证取得累计已经发生的成本数据的准确性。相关的财务部门应该按照核算对象进行特征分析,并选择适当的完工百分比核算方法。在建设项目整体施工阶段,假如内容呈现平衡的状态,资金的波动情况不大,就可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另外要加强对已完工工程部分的成本归集核算工作,确保已完工程收入与成本呈现较为匹配的状态。
结语
现阶段,在世界经济体进程加快的前提下,我国许多行业也在不断努力缩短与世界的距离,建筑行业是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本次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建筑行业具有积极长远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符合我国新时期发展的需要。它的出现必然会给建筑施工企业在经济管理、财务等方面带来一定影响,总体来说利大于弊,应进行推广实施,促进自身企业财务发展。企业需要依据自身实际状况,全方位评价新、旧收入准则的差异性,合理制定新收入准则下的财务管理战略,指引财务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为企业整体运营提供可靠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在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过程中,应该深刻了解到其对财务管理工作所起到重要的现实作用,成为优化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新收入准则也对建造合同管理起到很好的改进作用,成为新时代背景下企业能够更好发展的管理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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