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分析 刘红梅

发表时间:2021/6/28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9期   作者:刘红梅
[导读] 摘要: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监督检查为质量监督管理的实质,为最大程度的发挥设计、施工、监理、勘测等单位的有效职能、地位和作用,政府可以委托具备一定资质的监督机构完成水利建设的全过程监督,在此基础上给出系统全面的整体评价。
        阜宁县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  江苏阜宁  224400
        摘要: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监督检查为质量监督管理的实质,为最大程度的发挥设计、施工、监理、勘测等单位的有效职能、地位和作用,政府可以委托具备一定资质的监督机构完成水利建设的全过程监督,在此基础上给出系统全面的整体评价。实施质量监督的重要目的是快速、准确的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给出合理化对策,形成质量监督报告及时地反馈至有关部门。实践表明,质量监督管理为促进我国水利事业发展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新时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引言
        水利工程建设关系国计民生,五千载悠悠历史,孕育了宝贵的治水文明,立足新时代,新时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而同时,挑战与机遇并存,工程质量问题是制约我国水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鉴于此,论文从系统论、过程论整体视角出发,分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管理存在的问题,坚持理念创新、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管控措施,尝试构建更加科学、严密、合理的质量监管模式。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1.1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面临着各专业建设工程由相应的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城乡住建部、铁道部等多部委分行业管理的局面。然而,正式颁布的法律文件仅对建设过程中配套的设备、管道、线路安装以及附属设施、各类房屋建筑活动等给出了相应的约束条件,而对水利工程等其他行业的建设管理缺乏专业性、可行性、针对性的法律依据。随着水利项目投资力度的加大以及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增加,现行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逐渐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各类问题开始显露,例如: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单位性质如何界定?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具备独立事业法人的质量监督机构存在什么关系,如何实现水利工程的高效管理等。
        1.2质量监督力度低
        调查显示,水利部门为我国大多数质量监督人员的主要来源,而建设单位与监理人员隶属于同一系统,从而导致封闭管理的局面和同体质监的现象,水利工程质量建设在这种混乱不清的监督关系下游离于监督标准以外,这就很难保证质量监督的独立性与公平性,对于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机构也难以发挥有效的约束作用。另外,多种形式的投资模式为水利工程建设现阶段的典型特征,针对以非水利系统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监督机构难以开展安全与质量监督工作。有些管理机构所承担的建设项目与当前的法规和制度明显不符,且很容易出现重复设置机构的现象,由此产生巨大的资源浪费和质量监督执行力度低下的问题。
        1.3缺乏统一的组织机构
        根据水利工程现阶段发展状况,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涉及到的内容包括:(1)质量监督机构和担任具体建设任务的单位,二者均属于水管部门的内设机构;(2)各部门之间的监督责任同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3)独立的监督部门在水管单位领导人授权的情况下对水利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前两者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都可以作为行政管理部门,而后者接受水管部门委托从事监督工作属于事业法人单位,同时该单位为专门的独立机构。可见,水利工程建设中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组织结构缺乏统一性问题,虽然可以更加合理的分配监督管理责任与工作,但不利于统一领导和共同执行。
        2新时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体系构想
        水利工程是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而千里之堤亦会溃于蚁穴。因此,为了发现并顺利解决水利工程工作中的问题,施工方、监督部门都需要认真审视自己,通过实际行动使监督部门达到更高的工作效率。


        2.1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水利精神
        “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是新时代水利精神的高度凝练,不仅反映了对大禹精神、都江堰精神、红旗渠精神的历史传承,而且被赋予了新的时代价值内涵,是水利事业发展的根本基础。在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管中,首先要把握新时代水利精神的核心意义,并贯彻落实到相关工作始终,转变思路、担当有为、勇于创新、规范行为,为中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牢固的质量保障,以最优的质量监管服务推进水利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2.2把握行业质量监管关键要素
        与其他行业质量监管类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关键无外乎是标准、人员、机器、材料、协作、方法、责任等要素。1)标准,包括工程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包括技术的权威性,监管工作岗位只有树立技术权威,才能进一步增强监管效果。2)人员,包括质量监督管理人、工程负责人、监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涉及人员质量监管水平、综合素养、专业知识能力等。3)机器、材料,指施工设备与工程用料。4)协作,指内与外质量监管力量的密切协作。5)方法,指要结合监管要素,做出符合自身行业特点的个性化设计。6)责任,是质量管控体系发挥作用的基础保障,无责任约束,再好的制度机制也难以推行。
        2.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的个性化设计
        核心目标:实现工程建设流程监控、竣工评查、实时分析和协调指挥等功能,对工程期限、建设工序和环节质量进行有效管理、监督、预警、处置。具体设计:
        1)确立综合化监管目标。牢牢抓住施工安全、工程关键技术环节、隐蔽工程建设等,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全面统筹监管中人、机、料、法、责等要素。同时,应发挥质量监管服务功能,从规范工序、技术标准执行、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服务工程建设实施与相关决策。2)构建扁平化管理模式。组织结构上,应杜绝管理链条较长的弊端,尽力减少管理中间层次,裁减冗余环节,建立在特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成立由承揽施工、监理及他方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管中心”,以临时机构替代常态化监管运行的不足,促进监管工作由静态向动态、由松散到集中、由事后向过程监督的转变。
        2)巧用穿透式管理方法。充分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以特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整体为主轴,建立工程“时间轴”(横轴),将纵轴分为2段,纵轴下半段为各工序及施工环节质量控制要点及相应技术标准,纵轴上半段为施工的实际情况,横轴、纵轴交叉点记录工程施工具体事项。据此,能够将安全、质量等监督贯穿于工程全流程之中,更易于排查风险点,进而建立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多维度立体监控体系。
        2.4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
        政府部门必须合理运用其职能来保障水利工程的监督工作。政府的自身素质需要提高,服务质量也不能放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监督。更高的管理水平需要政府及相关监督机构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在监督清单上列出工程产品质量并与标准进行实时对比,还有对建筑市场包括材料成分和加工技术在内的全面监控,对参与了工程建设的单位进行监督而非单一地监督工程质量等皆不失为政府部门目前可以尽快实施的办法。
        结束语:
        总的来说,合理的质量监督对水利工程顺利实施起到了重要的帮助,并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决定性作用。因此,需要将监督管理工作力度的提高作为重点内容,集中研究监督管理对水利工程的影响以及可行性措施。本文对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管改善给出了一点建议,也能为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起到一点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1]王鹏.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分析[J].内蒙古水利,2019(04):64-65.
        [2]殷凤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全过程分析[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9,47(03):158-161.
        [3]徐得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探析[J].工程技术研究,2019,4(06):157-158.
        [4]李文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构建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8(33):18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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