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审计机关审计质量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1/6/29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6期   作者:刘春雪
[导读]
        栖霞市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否到位的标尺,所以加强审计质量管理,防范审计风险,在审计工作中至关重要。近年来,自审计署至地方基层审计机关都非常重视审计质量,法规部门每年自上而下组织审计质量检查,各地之间审计质量差距较大,存在不同程度的审计质量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存在的审计质量问题,提出了基层审计机关加强审计工作质量的主要措施和对策。
        一、审计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近年来署、省、市等上级审计机关对基层审计质量检查反馈的意见,结合基层审计机关本级审理情况,总结审计项目质量主要存在下述问题:
        一是总体质量管理方面。各审计机关大都存在项目计划编报不完整,存在未上计划和统计,但是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部分项目出具零问题审计报告;审计成果开发不到位,对审计揭示反映的问题层次不高,提出的建议空泛、笼统,缺少制度性机制性的问题,操作性不高;审计移送存在移送主体错误,或者避重就轻,将应移交公安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案件线索移送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二是审计依法履职方面。未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实施审计,即应审计未审计,存在现场审计漏项问题;审计工作超越职责权限,对审计职责权限外的事项进行审计,对审计职责权限外的领导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浅尝辄止,未采取必要措施查深查透,未对深层次问题进行挖掘剖析,导致出现应发现未发现问题或应排除未排除风险隐患的问题出现;部分已经发现的问题未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也无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予以说明;
        三是审计结论方面。法律法规引用不恰当,审计发现的问题引用已失效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引用错误定性、错误处理处罚意见的法律法规;处理意见不恰当,对审计期间已整改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既成事实且无法整改的问题,提出错误的处理意见;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缺少定责理由或定责理由不充分,责任界定不准确;对经济责任评价不规范,评价缺乏事实或证据支持,并对审计范围之外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
        四是审计程序方面。审计通知书未在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对象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未按时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救济途径错误,比如预算执行项目审计决定将救济错误表述为经责审计项目的行政复议或诉讼;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不规范,审计报告反映的内容与审计底稿中的内容不一致,未在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中予以说明,部分重要管理事项记录无相关人员签字或单位签章,如审计承诺书、审计送达回证未按规定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名。
        五是基础工作方面。调查了解记录内容不规范、不完整,未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实施调查,调查了解不深入,审计调查了解记录过于简单,存在漏项或调查不细致的问题;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照抄照搬工作方案,未能根据审计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或调整方案,审计内容不全面,审计重点不突出,甚至存在审计完之后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实施方案的现象发生,审计质量无从谈起;审计取证过于简单,以审计取证单代替原始证据,不能证明与发现的问题有关联,或者是证据不充分;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审计事实与审计结论不相符。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审计人员重业务轻学习。

部分审计人员注重审计项目的实施,不重视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认为掌握了审计法、审计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的财经审计法律知识就足够了。实际上随着审计范围的扩大,审计已经不局限于对财务收支方面的审计,而是扩大到贯彻落实政策、领导履职尽责、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建设等许多方面。还有一些特殊行业的审计,如法院、住建、国土这些部门,这就需要了解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如果不掌握,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就会产生定性、处理处罚错误引用法律法规的问题,发生移送主体错误也在所难免。
        二是审计项目资源配置不合理。近年来,审计监督职能的加强,审计全覆盖的提出,国家政策跟踪项目的增多,机构改革以及正常的领导更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每年多达几十个,致使现阶段基层审计机关除了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审计任务和自定的审计项目外,还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市委组织部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目。基层审计机关人员编制少,面对繁重的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对可能不会存在审计风险的事项就会简化审计,出现审计事项漏项的问题,审计质量难以保证。而且有一些审计项目是在审计计划批复之后交办的,为赶进度就实施了计划外审计。
        三是结构单一的审计知识不能满足大数据时代审计要求。基层审计机关因编制少,所以新老更替比较慢,原有的审计人员基本是财务专业、审计专业的比较多,对财务审计工作比较熟练有经验。但是在大数据时代,国库支付中心资金、养老保险金、财政供养人员等信息都要通过采集大数据后进行处理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后取得审计结果。“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的新目标、新要求,传统的审计手段已不能胜任,现有审计人员虽然经过计算机中级培训,掌握了一定的技能,但是精细化、准确化的审计结果还是难以完成。
        三、提高基层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规范审计操作业务流程。组织审计人员将《审计法》《审计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深吃透,对署、省、市上级审计机关下发的各类《审计项目工作方案》进行集中研究学习,结合县级审计对象基本情况探讨适合本级审计机关的开展的审计工作重点和内容。
        二是认真细致调查,做好审计调查了解。保证审计质量的关键,首先要做好审计项目调查了解工作,审计人员应该根据工作方案的审计事项向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逐项了解情况,对管理薄弱环节、重点事项要着重标出,同时要做好调查了解取证工作;根据调查了解编制实施方案,评估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点,结合审计目标,确定审计重点及措施,编制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确定的审计重点,按照审计人员自身的优势进行审计分工。
        三是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审计组长责任制。要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范围开展审计,不得擅自扩大审计范围越权审计;所有审计事项要做到应审尽审,而且要审深审透,尤其对审计确定的重点事项要凡审必严;审计人员尽可能取得最原始的证据材料,既能反映客观事实,又与发现问题相关联,取得的审计证据要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避免征求意见时出现分歧。审计组长要加强审计现场的全程管理,负好责,管到位。
        四是加强项目审理,切实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对审计事项较少、业务简单的审计项目,审计组可以在实施阶段结束后提交法规科审理;对较大的审计项目,审理人员可以提前熟悉项目的基本资料,提前把握项目的风险点和重点,在审计组现场实施审计时,法规审理前置,提前介入,对审计发现重点问题的事实表述是否清楚、审计证据取证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等情况进行审理,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审计组纠正。
        五是加强联动,加大上对下的质量检查力度。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大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检查力度,从基层审计机关抽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审计项目进行检查。上级审计机关应将基层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检查中发现的有代表性的问题分类整理下发,以促使基层审计机关对照整改,切实通过检查促进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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