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运用《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消防工作良性运转

发表时间:2021/6/29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6期   作者:程义
[导读] 摘要:2020年8月12日,《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贵州省《办法》)正式施行,贵州省《办法》共6章22条,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作出了全面、系统、具体规定,为消防部门作为履行综合监管职能,推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供了法律支撑,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消防部门的难题。
        松桃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贵州省铜仁市  554300
        摘要:2020年8月12日,《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贵州省《办法》)正式施行,贵州省《办法》共6章22条,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作出了全面、系统、具体规定,为消防部门作为履行综合监管职能,推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供了法律支撑,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消防部门的难题。下面,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就如何运用《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打开消防工作局面谈一下自己看法,供大家探讨。
        关键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良性运转
        一、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目前,消防工作作为大安全的一部分,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占大安全小比例分值,造成基层单位对消防工作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此次出台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和28个行业部门的工作职责,并明确要求上级政府每年要对下一级及所属部门开展年度考核、落实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评和各级班子及成员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因此,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对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尤为重要。
        一是要提请政府将消防工作单独纳入政府目标绩效内容,将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消安委的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的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责任,推动消安责任制落实;二是要发挥消安委督查、考核功能,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内容,将年度工作任务进展情况、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等重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和考核内容,通过情况通报、提醒谈话、责任追究等方式强化责任主体执行力,推动消防工作落地见效;三是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建立和落实好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发展。
        二、实体化运行消安委平台、化解消防工作问题短板。
        2013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上强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当前,作为消防安全监管部门来说,工作还处于消防部门单打独斗,工作内部循环的状态。贵州省《办法》首次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和消防工作部署、督查、考核、报告机制”,确保了政府日常工作由专门的组织机构统筹协调负责。

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消安委和安委会在分析研判,安排部署,督查通报、督导问责的功能作用,从“管事”向“管人”转变,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效化解消防四个方面的问题短板。一是化解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难的短板,把乡镇消防工作属地管理落实到位,改变乡镇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现状,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起来,齐抓共管、联合发力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监管工作;二是补齐智慧消防建设工作滞后的短板。要充分利用消安委平台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消防远程监控、消防物联网等技术,将“智慧消防”纳入“云上贵州”大数据及“智慧城市”建设。三是乡镇专职消防队实体化运行程度不高的短板。要利用消安委平台推动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按标准建设营房、配齐装备和招聘队员,并按规定落实队员工资、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切实解决专职消防队无人员的现象。四是补齐小型经营性场所没有常态化监管的短板。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远远不能解决小型经营性场所火灾多发、频发的势头,要充分利用消安委平台,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管理责任,推动小场所消防安全常态化管控。
        三、落实基层网格责任、打通消防工作末梢神经。
        消防转制前,乡镇消防工作主要由派出所负责,转制后,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推动难,很多消防工作在乡镇一级出现断档、脱节,未真正落到实处,处于无人抓、无人管的状态。贵州省《办法》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的消防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为消防工作打通最后一公里提供了依据。一是要依托乡镇街道安监站成立消防安全办公室。虽然新出台的贵州省《办法》首次将沿街门面、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家庭作坊的消防监督管理纳入乡镇(街道)的工作职责,但在乡镇没有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依托安监站成立消防安全办公室,与大安全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能有效推动乡镇消防工作责任的落地见效;二是推动乡镇督促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贵州省办法首次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对居民住宅区、农村村寨、沿街门店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提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切实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千家万户;三是要强化人员保障,推动乡镇专职队实体化运行。提请政府为每个乡镇配备专职消防员,实行专人专管,让乡镇专职队真正运行起来,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地。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是督促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重要保障。贵州省《办法》规定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也对信用惩戒、责任追究、火灾调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因此,消防部门要用足用好责任追究这把利剑,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一是要强化事前责任追究,将行政不作为纳入问责体系,明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检查整改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实施责任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要强化火灾事故倒查,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实行问责;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和信用监管,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的目的最终在于督促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要加大单位场所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措施和信用联合惩戒措施督促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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