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理念下生态环境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

发表时间:2021/6/29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第4卷2月第5期   作者:崔景洋
[导读] 美丽乡村的建设目标是为了能够在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的基础之上,为农村居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因此,生态环境的保护就成为乡村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

        崔景洋
        河南豫政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河南郑州  450000
        摘要:美丽乡村的建设目标是为了能够在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的基础之上,为农村居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因此,生态环境的保护就成为乡村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本文主要指出了农村在建设的过程中,生态环境优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为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农村建设工作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带领农民群众做好农村的建设工作,在建设过程中,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加舒适而优越的生活环境。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乡村建设

        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都是人们生存的基本生态系统,为了不断促进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对于自然资源以及文化景观的保护,这样才能够实现农村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要想不断激发乡村建设和发展的活力,必须强化城乡之间的统筹,健全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农村进行集约化发展。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也决不能忽视农村的建设和发展,让美丽乡村建设这一目标能够实现,并且要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地进行补救,并且要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乡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农村生态环境优化的经验,为政府的农村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一、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环境保护意识
        地方政府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过分注重了经济效益,就导致在发展的过程中忽略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在目前的乡村建设过程中,很多相关部门并没有做好绿色环保的宣传工作,导致一些农民缺乏绿色环保意识,这就不能够顺应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而是只关注了眼前的发展利益,却没有考虑到长远发展的重要性,针对这种情况,在建设的过程中,就会导致农村的自然资源过度利用,乡村的生态环境也可能遭到严重的破坏。而建设美丽乡村要求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能够协调发展,必须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二)环境保护的相关体系不健全
        虽然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建立和完善,但是由于环保法律体系发展时间较短,起步较晚,因此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环保体系相比,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本身较快,在相关的政策支持下,农村的经济虽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然而,相关的环保法律却跟不上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不能够针对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做出更加合理的规划,这就会导致在乡村建设的具体过程中,许多建设流程都不符合相关的环保指标,但是由于没有法律的约束,这些建筑项目还是在持续的发展,这就导致农村的生态环境优化工作开展较为困难,很难落实到位。
(三)缺乏科学治理的能力
        环境保护部门是农村生态环境优化和发展的主要监督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应该充分地发挥自身的管理职责,才能够从源头上解决在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与资源浪费问题。然而,目前很多环保部门的管理人员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并且在监督的过程中缺乏积极主动性,这就很可能会导致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由于规划不合理的问题,造成大量的拆迁,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还会影响传统文化的保护,与此同时,很多乡村在建设的过程中,盲目的进行乡村设计,设计的方案不够合理,而治理的手段也不够科学,这就使得整个生态环境都遭到了严重的威胁,尤其是在建设的过程中,没有节约资源的意识,再加上环保管理部门的管理者,没有积极主动的进行监督,就会导致建设过程中环境治理的能力较差[1]。


(四)环保工作中涉及的利益问题
        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涉及到了多个单位、部门,这些部门之间多数存在利益关系,其中包括了地方政府与乡镇干部以及参与到农村建设事业中的农民等等,由于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利益、侧重点,因此,对于生态环境优化工作的认知也有所差距。生态环境的优化工程是一项周期较长的工程,但是对于乡镇企业来说,他们只是盲目的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长期的生态保护优化工程无法在短期内让他们获得较高的经济利益,因此,他们对于生态环境的优化工程,往往参与性较差,积极程度不高,这就严重的阻碍了生态环境优化工作的展开[2]。
二、农村生态环境优化的策略
(一)转变生态环境的治理理念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也在不断加大,想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要改变目前乡村生产和发展的方式,必须要加强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代替传统的生产技术,解决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不平衡问题,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还应该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以及监督管理的职责,在生态环境优化的工作中,不断加大成本的投入,驱动科技创新,将新能源和新兴的生产技术投入到农村建设生产的具体过程中,加大监督管理和执法的力度,让生态环境的优化工作能够真正的落实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3]。
(二)建立生态环境优化的制度
        首先必须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农村建设发展的速度较快,因此,必须要根据农村实际的发展状况,制定出一套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法律,相关部门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时,必须有据可依。其次,还必须要完善生态环境的保护机制,在乡村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大资金成本的投入,获取更多的资源和资金利用,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为了避免由于经济发展而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必须要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是一个周期较长,内容较为复杂的工作,必须在乡村建设的具体过程中不断保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理念,才能够真正地实现我国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4]。
(三)运用科学合理的环境治理手段
        首先,在乡村建设的具体过程中,必须要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具体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应该利用强制性的手段监督环保部门进行工作,必须要加快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农村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质和废弃垃圾等等,要进行及时的处理,并且还要不断研发新兴的技术,能够将回收的垃圾物质进行再次利用,并且投放到生产过程中,在治理环境的同时,必须要节约资源,另外一方面必须要加大对新能源的使用,传统的煤炭资源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危害,而风能和太阳能等新型的清洁型能源,对于环境不会造成威胁,如果能够将风能和太阳能大面积的运用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仅能够保护环境,还能减少建设过程中的成本费用支出,对农村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5]。
结语:
        综上所述,乡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美丽乡村的建设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不断地树立环境治理的理念,并且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管理手段,不断将新能源利用到环境管理保护的过程中,促进我国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干杰.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环境保护,2019,47Z1:8-18.
[2]刘峥延,毛显强,江河.“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方向和任务研究[J].中国环境管理,2019,1103:40-45.
[3]王育宝,陆扬,王玮华.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耦合研究新进展[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905:84-94.
[4]解振华.中国改革开放40年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变革——从“三废”治理走向生态文明建设[J].中国环境管理,2019,1104:5-10+16.
[5]陈海嵩.《民法总则》“生态环境保护原则”的理解及适用——基于宪法的解释[J].法学,2017,1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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