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发展工作思路

发表时间:2021/6/29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第4卷2月第5期   作者: 张继承
[导读] 既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整合供水行业资源,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时代要求。
        张继承
        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安徽省宿州市  235200
        摘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农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的重大历史决策。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既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举措,也是提高农村群众生活饮用水质量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既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整合供水行业资源,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时代要求。
        
城乡供水现状
        近年来,城市公共供水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并存一直是城乡供水的现状。城乡水资源分配不均衡,形成城乡供水问题突出,农村群众对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期望较大。鉴于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力促使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
        
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的必要性
目前,在乡镇实施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建设的小水厂,因设施简陋、规模小、处理工艺简单,水质不稳定、服务跟不上等问题日渐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讲话精神,坚持保障民生、造福农村百姓的服务宗旨你,提升农村老百姓的幸福指数,进一步理顺城乡供水管理体制,统筹城乡供水发展,应有计划、有组织逐步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彻底消除农村供水的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饮用水质量。
        一、农村安全饮水供水水质不稳定。
        前几年实施的农村安全安全饮水工程水源井虽属深层岩石裂隙水,由于部分水质指标不稳定,造成部分水厂氟化物超标,同时大多数现状乡镇小水厂规模小、工艺流程简单、净水设施简陋,供水水质难以保证。近些年,农村群众对饮用安全卫生水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在政府层面统一实施城乡供水,不但能及时消除农村用水的安全隐患,而且能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有效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二、乡镇供水能力及地下水资源储量不均衡。
        近年来,由于乡镇水厂各自为政,缺乏城乡统筹供水规划及与其相适应的配套机制,造成供水建设资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小而全的供水格局造成供水基础设施不能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不但供水设计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供水水质也得不到充分保证。城乡一体化供水实施后,既可以有效突破乡镇行政区域界限的束缚,又可以有效解决水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同时也可以避免重复建设,使有限供水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投资和社会效益。
        三、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存在较大短板。
        前几年依靠政府行政不断推动,农村饮用安全水问题虽然在短期内得到了解决,但由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应急性和突击性的特点,多数供水工程建成后的运行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理想。加上乡镇供水设施规模小、成本高、管理水平低,很难做到长期良性运行。与此同时,早期铺设的管道还处在材质低劣,施工安装不到位,管道基础处理不合理等问题。经过多年的运行后,管网漏损率普遍较高,水压不稳定,增加了乡镇水厂的日常维修保养成本,给乡镇供水部门抢修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不少乡镇水厂后期维护投入和经营效益不佳方面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依靠规模企业的管理手段,可以有效改善各乡镇的供水投入,优化供水结构,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四、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势在必行。
        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坚持集中集约集聚发展、坚持高端高质高效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民生为本和谐发展、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要求。

实现乡村振兴要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在村庄村容整治、城乡公交一体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农村农民的生活质量已取得了明显改善。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无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课题。一段时间以来,主要强调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标准关注偏少。城乡一体化供水目标早在2001就有专家提出,但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展较慢,特别是我县已经远远落后其它发达地区。据调查:安徽省在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中走在最前面的是合肥市长丰县,长丰县2018年年底已全面完成一体化供水任务。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是生活质量要素的第一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公共供水要达到的基本要求,我县正在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急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实施进程,切实改善我县农村群众的饮水水质和饮水安全,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城乡一体化供水中存在的问题与实施对策
城乡一体化供水是一项造福于民、恩泽千秋的民生工程,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必须客观面对我县供水现状、着力解决有关供水技术层面、体制层面、资金层面、社会层面的有关问题。
一、编制和严格执行城乡一体化供水规划。
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应先开展城乡一体化供水规划编制,结合城乡水资源分配情况,对规划作进一步论证修改,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完善后提交县政府规划委员会批准后实施。根据《城乡一体化供水规划》确定的方案和任务,制定出具体实施计划,不断优化供水管网方案,加快实施一体化供水设施建设。要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严禁随意调整项目,对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立项,一律不得安排建设用地指标,财政不给予任何贴息补助。对用水需求上升较快,供需矛盾日趋明显,水质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在近期新上马供水设施项目的乡镇,按照“统一规划,先急后缓,分步推进”的原则,优先立项,集中力量,提前推进,切实避免重复建设,杜绝新的投资浪费。
        二、城乡一体化供水模式的选择
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其供水范围延伸到乡镇,从我省其它地区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的经验来看,供水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统一直供模式。由县自来水公司对乡镇用户直接供水、直接管理,并按照城区相同的价格直接向用户收取水费。该模式要求供水企业前期投入大、日常管理要求高。二是分层转供模式。由供水企业将水输送到乡镇,通过总表计量,按统一价格批发给农饮水厂(供水服务站),再由农饮水厂(供水服务站)向镇村区域内用户供水。该模式继续由乡镇农饮水厂对乡镇以下管网实行管理,对县级供水企业压力较小。但小水厂的效益可能降低,也有可能擅自制水,形成混供水。
        三、政府层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城乡一体化供水具有社会公益的属性。政府每年应从财政上安排一定资金,或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配套费,专项用于城乡一体化供水设施建设。明确乡镇农饮水厂的闲置土地拍卖所得主要用于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通过对项目进行运作,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争取国债和上级专项补助或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用地作为公益性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行政划拨,纳入当年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一体化供水工程需要架设输电专线的,只收取成本费,电费方面给予优惠。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农村居民用水,短期内实行城乡差别政策,但要根据水源状况、供水成本以及群众承受能力逐步调整,分步到位,最终实现同网同价;实施对居民生活用水采取阶梯收费的办法;使水价问题不致以成为供水一体化的障碍。
四、原乡镇农饮水厂资产、人员的处置。
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必然涉及到县自来水公司与乡镇农饮小水厂的关系处理问题。现有乡镇水厂权属性质多种多样,建成时间与经济效益状况各不相同。乡镇政府要积极做好农饮水厂间的协调工作;要明确供水管网无论谁建设,统一划归县自来水公司管理;乡镇二级供水发改部门要对价格介入审查,维护好双方的利益;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安全饮用水的宣传报道,营造推进一体化供水的舆论氛围。要坚持有序推进、有情操作,兼顾收购后乡镇农饮水厂的利益。乡镇农饮水厂的安装队仍然保留,改造和维护保养管网可优先安排其施工;乡镇水厂的人员由各营业所安排工作,确保人员稳定,职工退休或内退可参照所在区、乡镇统一政策执行。

结语
    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既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先行举措,也是解决城乡供水突出矛盾问题的重要措施,为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基层政府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供水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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