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控中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分析

发表时间:2021/6/30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5期   作者:付亮
[导读] 影响建筑工程造价增高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建筑工程施工原因,以及建筑工程的材料采购以及人员配置等等.

        付亮
        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天津 300061
        摘要:影响建筑工程造价增高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建筑工程施工原因,以及建筑工程的材料采购以及人员配置等等,这些环节若是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那么都会直接提高成本。因此,需要在建筑工程中充分的运用全过程造价管理,以此来保障建筑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增加其经济效益的获取。
关键词:全过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造价控制
1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特点
        全过程造价管理研究的重点是工程项目的施工周期和生命周期,而不是单纯的建设阶段,因此工程造价的目标也包含了整个建设过程中全部的费用,而在此期间对这些费用进行利用率的最大化,提高其价值,是当前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核心所在。全过程造价管理对建筑工程成本控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1)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从全过程成本分析,我们可以将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作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造价成本和后续维护过程中所需要的成本,并以方案设计的形式来实施,这样以方案预算和估算的方式,能够在最大限度上去实现科学的工程项目造价控制。
        (2)施工时间角度分析;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是要求人们从在全过程工程造价中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和造价进行控制,其覆盖了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考虑的实践范围都将会更长,也会变得更为合理。
        (3)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建筑工程项目中全过程造价管理理论能够引导方案设计人员以全过程造价作为入手点,并考虑建筑项目的实际成本,和后续的维护成本,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让其更具科学性,也能够让造价成本得到降低,并以建筑工程项目质量为原则的条件下,去对全过程造价成本进行相应的控制。
2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2.1缺少建设工程造价法律制度
        由于我国缺少相关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制度,从而导致了在当前的建筑市场中建筑工程相关物价的价格变动较大,不论是材料还是人力物力方面的价格浮动都过大,从而导致了造假成本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当前国内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投资的预算和结算方式进行了一定的造价管理,但是该管理制度受到了市场的盲目性和自发性的相关影响,致使和建筑行业有关的东西在造成成本方面变化极大;比如建筑工程造价的信息价和定价,这些价格无法得到相应的法律条款的保护,所以建筑工程投资的准确性缺失,影响到建筑成本的增加,降低企业的经济收益。
2.2准备工作不够充分
        据相关部门的调查发展,我国有很多建筑企业对于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准备工作重视度较低,其认为在建筑工程中,重视施工和质量就可以了,忽视造价成本的管理,从而导致了建筑企业的利润被降低,没有意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在全过程造价管理中的准备工作不充分包含了下面几点。第一是建筑企业相关人员没有对工程造价进行透明的估算、第二是建设企业大多数都是通过主管的感觉来对工程的规模进行随意确定,缺少科学性、第三相关审批单位没有严格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查。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产生相应的以权谋私行为,长时间以来,也会增加工程项目的管理难度,并出现各种管理问题,直接增加造价成本。
2.3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不规范
        当前,国内有很多建筑企业中的财务管理方面出现了问题,该问题大多是不规范的财务管理,对于财务结算的审核无法进行严格的把关,此问题的出现违反了房地产工程项目的税务规划,未按照合同中的内容来执行。还有些建筑企业违反工程项目竣工财务结算时的相关规定,只给出了工程项目的收款收据来进行偷税等现象。在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不规范过程中,还有的企业隐瞒预算收入,将很多收入没有记录进账本中,因此会让企业的会计人员在核算时无法统一数据,而出现问题。在企业给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项时没有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来支付,又或者是施工单位的有些人员估算过高的费用,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让建筑企业对其工资进行扣押,或者是直接汇款到工程承包商的账户中,以此增大了承包商挪用工程款的风险。
2.4工程项目投标的不规范
        在当前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和投标过程中,需要保障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例符合事实,并且还要让其具有相应的竞争力,这样做能够减少建筑工程项目投标和招标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出现,也让合同具有可控性。

但是在当前的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公平的招标现象,有些将原本就应该公开的招标意见书,改变为议标,这一情况的出现严重的违反了招标合同中所签署的条例,并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数量的清单也无法被清查,这样的不正当行为出现,导致了工程造价控制出现超造价现象,也对建筑工程的后续发展形成的阻碍。
3提升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应用
3.1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估算是项目决策的重要工具之一,其能够强化成本控制,对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能够进行有效控制;投资估算对造价成本控制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首先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水平以及规模能够进行估算确定,并对投资者所需要给出的费用是否达到建设项目最低标准要求,给予准确意见;其次可以对建设选址进行估算;最后投资的估价,估价是工程编制投资计划中的主要工具,也是建筑企业筹集资金,优化成本控制的重要依据。第二投资估算的合理编制,投资估算能够给工程项目的经济成果给予依据,并让建筑企业以此数据依据来筹集相应的资金。
3.2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造价在设计阶段就能够大致确定70%左右的成本,造价所受到的工程设计影响是非常大的。在设计阶段,造价的管理目的是降低成本的开销,并稳定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核心是工程造价管理,充分将设计和管理责任落实在责任人和单位上,能够让其和市场经济发展迎合,还有就是设计造价也需要和造价责任相结合,这样便于对设计阶段的造价进行科学地控制。
3.3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对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并选择科学的方案,能够保障方案的可行性,和提高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在施工阶段相关人员需要严格把控项目成本,对于工程材料清单和人力以及设备清单进行优化管理。对现场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现场施工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给出应对策略,减少设计的相关变更,降低造价成本。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一个建设用料的网络信息系统,从而可以根据系统中看到不同地区不同材料的实时价格,便于使用材料的质量和采购。还有就是需要建立奖惩制度,避免偷工减料,浪费材料的情况出现,对于认真工作的施工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行为不当的工作人员给予惩戒,让其承担后果,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小工程造价的变更,让造价得到最大化的控制。
3.4建筑项目工程中的合同管理措施和造价控制
        我国建筑项目工程中的建设单位一般都是和材料,施工单位以及机械设备供应单位签订了供销合同,在合同当中所规定的内容主要是针对业主和施工方这两个单位共同所有的权利与义务所进行的合同条款制定。若是在合同当中业主方需要施工方按照合同的规定时间去完成施工,并遵守施工工期,那么在供销合同当中对于施工所需要使用到的机械设备以及相关材料都需要进行明确,这样能够降低消耗,保障成本造价的得到有效的控制。在某种程度上因为施工合同一般是进行拨款、付款,结算阶段性的工程款价和后期的工程验收所进行的工程决算依据,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合同两方在签订时要清楚合同当中的相关条款内容,在签订时还需要谨慎对待,从而防止在施工过程中所出现意见不合而引起的争议等问题。所以,在进行施工合同和供销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有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场合参与到合同签订过程中,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从而能够降低施工工程的风险。
3.5投标造价控制重要性和工程承包合同的确定
        投标阶段主要是选择施工,设备和材料以及承包合同价格的主要阶段,在某种程度上投标也是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的初始点。若是在初始点没有做到全面的考虑,那么极有可能在施工后期会出现各种负面影响,从而直接导致施工进度等多方面的影响。所以,在工程投标阶段的施工成本控制就显得极为重要。在一定程度上确定施工合同承包价格,其主要是通过建筑企业土建工程的特点和规模大小来决定的,招标单位必须选定适合的承包方和计算价格的方法,然后再统一编工程招标文件,从而来确定招标的低价和招标过程中的报价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要正确的选择承包合同价格和工程施工单位,这样才能够在后期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4结语
        总之,为了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全过程造价管理在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中的实际应用,要以科学合理的方式来进行,对其进行相应的优化和改进,并根据实际建设工程项目来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造价管理措施,以期提高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罗冬梅.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与控制分析[J].中国室内装饰装修天地,2018(22):204.
[2]蒋丽敏.浅谈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全过程造价控制[J].文摘版:工程技术,2015(37):145.
[3]何奕梅.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J].建材与装饰,2018(28):182.
[4]王增.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中的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浅谈[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8(23):59.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您可能感兴趣的其他文章
更多>>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