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闲置原因及解决路径

发表时间:2021/7/1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9期   作者:姜晓波
[导读] 摘要:随着时代快速发展不断进步,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加之宅基地使用制度、退出制度等原因的不完善。
        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南村自然资源所  山东省  266736
        摘要:随着时代快速发展不断进步,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加之宅基地使用制度、退出制度等原因的不完善。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做好制度约束和利益关系调整。目前,受诸多因素影响,农村宅基地存在一些闲置问题。为了保障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施,本文分析了我国农村宅基地闲置的原因及对策。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闲置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大部分农民涌入城市产业体系打工异地居住。农村宅基地的再利用存在闲置浪费、一户多宅、粗放利用等问题。作为农村宅基地为我国亿万农民提供了住房保障。日益增长的土地需求与城市土地短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大部分农村宅基地长期闲置,导致农村宅基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如何解决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国家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要求有关部门构建科学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市场体系,运用科学合理的振兴方式,缓解当前农村宅基地闲置现象。
        一、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概念与现状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时期。随着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规模的扩大,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源”,不仅可以解决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的困境,而且可以为农村振兴提供土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实现农民土地产权权益,促进农民增收。
        宅基地是我国一种特殊的土地制度,是农民住房保障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并永久使用。但是,对于闲置宅基地的认定,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闲置宅基地是众多学者关注和讨论的问题。目前,对其概念尚无共识。有学者认为,农村存在闲置宅基地,无论有无建筑物,由于种种原因,都不能发挥其功能特点,包括长期无人居住或闲置的宅基地和建筑面积超过个人标准的独户宅基地。狭义上的闲置宅基地是指闲置的宅基地;从广义上讲,闲置宅基地的外延较大,在狭义的基础上,由于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没有使用,增加了闲置土地的占用。
        闲置宅基地只要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地面上是否有建筑物,就应视为闲置宅基地。闲置宅基地是土地和农房的空置荒地;也有学者从广义和侠义的角度对闲置宅基地进行了界定和分类。宅基地和农舍是统一的。农舍的闲置必然造成宅基地的闲置。闲置农舍只是闲置宅基地的一种。因此,宅基地的基本功能即住房保障功能出发,农户住房保障功能的长期稳定闲置,即农户在城镇购房或在村里有多处宅基地,这种稳定闲置状态是造成的。 未离开住房保障功能的非正常闲散人员,如租房工作、陪读、住进儿童之家等。虽然两者表面上都是闲置的,但本质上是不同的。宅基地制度本身就是一种保障制度。在没有宅基地保障制度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宅基地是不恰当的,也是不稳定的。
        二、宅基地闲置原因分析
        1.制度因素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农民进城购买和定居。但由于户籍制度的原因,农民即使在城市买房居住,也不能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宅基地闲置的局面。长期以来,我国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我国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制,但“集体所有制”是一种虚拟所有权,县、乡、村三级权责不清,导致“私人宅基地”观念根深蒂固。土地保障功能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避免了我国陷入“拉美陷阱”,同时为农民提供了有利的跳板,缓解了失业风险,维护了社会稳定。
        2.社会因素
        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转移到工作和生活中,造成了我国大量的宅基地闲置,可以说农村宅基地闲置现象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结果。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之前,人口增长率一直居高不下,农村宅基地数量也随着人口的膨胀而不断增加。

但改革开放初期城镇化速度不高,新增宅基地大多不闲置,因此,为了保证农村社会稳定,国家限制宅基地流转。资源差异。城市的住房条件、教育条件和医疗条件都是吸引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因素。
        3.认知因素
        大多数农民都有农村地块,即使他们不住在农村,但受传统“落叶归根”思想的影响,大多数农民不愿意盘活闲置的宅基地而没有可观的收益。由于城乡文化差异,许多农民进城后很难融入城市氛围和群体。他们总是把农村当作自己的“根”,认为祖父母的家园不能丢;而且,无偿取得和使用宅基地,使许多农民土地观念淡薄,土地集约利用意识淡薄,无法充分认识违法占地和过度占用宅基地的严重性。他们认为,土地虽然是集体的,但交给他们之后就变成了私有财产,任何人都无权夺走
        三、国内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的解决途径
        1.相关政策落实
        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和登记必须进行重点规划和部署,避免对后续的振兴和利用造成不利影响。对于当前农村闲置宅基地问题,建议各级组织要担负起自己的领导责任,从多方面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的振兴利用进行统筹规划和合理部署。同时,地方政府部门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扶持要求。要根据当地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的实际情况,实行合理的盘活利用政策,并通过出台相关扶持措施,确保工作到位。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布局方案。通过明确农村闲置宅基地的主要目标、任务和相关内容,为后续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振兴利用提供依据。此外,各地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向农民宣传解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振兴利用的相关政策文件。目的是通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振兴利用活动。
        2.实行宅基地管理
        要尽可能多方面自觉维护农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不能以各种名义强迫农民转移宅基地或者挪作他用,比如以收回宅基地进城定居的名义非法收回农村宅基地。一旦发现类似行为,政府部门必须予以打击。同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多方面构建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管理体系,旨在通过组织开展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利用调查,明确和掌握当前农村宅基地的规模和布局。此外,各级组织要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宅基地管理的落实。
        3.农村宅基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政府部门要积极鼓励村集体或者农民按照积极利用的原则,对闲置宅基地或者闲置住宅进行规划和合理规划。比如,可以按照自主经营或者合作经营的方式,大力发展农家乐、民宿等农村经济。此外,应将闲置宅基地的土地增值收益用于农业农村建设,旨在全面推进农村的振兴和发展,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结语
        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居住和利用要因地制宜,考虑不同村庄的类型和特点,加强宅基地管理,积极引进外资发展农村产业。在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上,建议有关人员要坚定遵循乡村振兴的战略原则和要求,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实现闲置宅基地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同时,对于已落户城市、拟退出宅基地的居民,要尽快完善退出补偿机制,支持退出。对于发达地区来说,闲置的宅基地可以被工业利用。积极鼓励有意愿、有责任心的农民企业,科学、定期地参与到积极利用工作中来,保证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努力从多方面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振兴农村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贾丽,叶三梅.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农民权益保障研究[J].池州学院学报,2020,34(01):46-50+2.
        [2]李婷婷,龙花楼,王艳飞.中国农村宅基地闲置程度及其成因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19,33(12):64-71.
        [3]穆鹏云.农村宅基地闲置凋敝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9(0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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