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程管理工作浅析及若干思考马昕

发表时间:2021/7/1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2期   作者:马昕
[导读] 城市轨道交通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技术性、系统性越来越强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程管理工作浅析及若干思考
        马昕
        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  401120
        摘要:城市轨道交通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技术性、系统性越来越强,项目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对工程建设的专业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现阶段因前期工程管理不到位导致的轨道交通建设方面问题目益突出。基于此,本文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程的管理问题入手,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程管理问题的对策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轨道交通;前期工程管理;管理措施


        1、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程内容
        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程是轨道交通工程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前期工程的实施为项目开工创造了施工条件和工作界面,其具体内容一般包括:确定设计方案、土地征收、地上建(构)筑物拆迁及保护、管线搬迁及保护、交通疏解、绿化搬迁及保护、河道水系调整、临时施工用地借用、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劳动力安置补偿等工作。
        2、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程特点
        轨道交通工程不同于房屋土建类工程项目,工程范围随轨道走向呈线状分布,可能跨越多个区县,涉及众多权属、管理和使用单位,如市(区)政府部门、规划土地管理部门、住房管理部门、市政交通管理部门、水务管理部门、绿化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卫生管理部门、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民防管理部门、气象管理部门、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通讯公司、有线电视公司、公交公司等,协调工作量多,管理难度大。轨道交通前期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工作开展需多方面有效配合,统筹展开。如设计方案确定工作,第一步,在设计单位中标后,须先根据地质勘查结果结合地区规划及环境影响相关要求拟定初步方案,第二步,结合工程周边地块实际情况及权属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进一步细化设计方案,第三步,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批,最终落实方案。每项工作都环环相扣,需要开展大量且细致的统筹协调工作,任何一个环节的阻滞,都将影响整个前期工程的开展进度。
        3、轨道交通前期工程管理中的存在问题
        3.1土地权属调查不够充分。
        轨道交通土地权属调查共分为二个阶段,分别为规划选址意见书阶段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规划选址阶段轨道交通线路方案尚不够深化,因此土地权属调查只能对车站主体及线路投影线范围内信息进行调查及统计。车站出入口、新、排风井等附属设施权属信息只有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获取,使得车站附属设施设计时信息缺乏,导致后期因土地权属原因调整设计方案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延长了方案稳定周期,致使工程无法按时开工。
        3.2 物探资料不能准确反映实际管线情况。
        由于目前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尚不规范,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未完善建立管线基础数据库,且轨道交通站点多位于商业繁华路段,地下管线错综复杂,在前期工程管线施工时,现场实际状况与物探勘察资料常存在较大差异,由此会产生大量的设计变更,更甚者如果存在未探查到的大型燃气管、雨污水管、航油管或军用管线等可能会导致整个方案及施工计划重新制定,大大滞后了工程建设进度。
        3.3 设计出图与工程进度脱节。



        由于轨道交通通常为各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工期较短,设计周期严重不足,部分设计单位在出具设计方案、管线搬迁、交通疏解、临时用地等图纸前没有到现场进行详细踏勘,未与建设单位、相关权属单位、职能管理部门充分沟通,导致设计图纸出具后到施工现场无法实施,由此引起设计变更、用地协调、报审报批调整等一连串不必要的工作量的产生。
        3.4前期工程施工前未提前做好计划统筹工作。
        部分前期工程在开工前没有与管线权属单位、交警、城管、安监、市政、临近商铺、土地权属等单位充分沟通协调,对管线搬迁和交通疏解方案未提前进行综合考虑,导致工程实施时,需要多次协调占地围蔽事宜,且各方不断提出需求,工程需要频繁停工协调,影响工期开展进度。
        4、轨道交通前期工程管理策略
        4.1 加强工程前期调查勘察工作
        规划土地主管部门应针对轨道交通工程特点,放宽轨道交通在规划选址阶段土地权属调查范围,优先获取周边地块权属信息,为轨道交通设计方案准确落地提供支持。同时,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前期阶段加大设计方案深化程度,尽早稳定方案,减少设计方案及前期证照手续的调整概率。此外,必须要求物探勘察单位加强物探勘察技术手段,多方收集管线资料,切实提高勘察物探资料的准确性。
        4.2 加强对设计出图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首先,建设单位应制定设计出图工作节点计划及相应的规范要求,严格要求设计单位参照执行。同时,对设计院加强过程指导及帮助,在方案设计时应要求设计人员深入踏勘现场,充分掌握工程现场的基本情况,结合勘查权属调查等资料开展方案设计工作。其次,强化出具图纸前的审查程序。要求设计单位出图必须通过由业主组织的图纸会议审查,方能出具正式施工图纸。审查会议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参加,共同分析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后,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要求出具正式设计施工图。
        4.3加强协调管理工作
        对前期工作开展力度不够的情况,可加强落实属地区县包干工作模式。建设单位与各区政府签订前期工作包干合同,由区政府包干落实征地拆迁、临时用地、绿化迁移、管线搬迁等工作。同时,积极借助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力量及时监督推进各区前期工作。同时,对于工期紧张、节点关键性的前期工程,建设单位应成立前期工作推进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有效集合各方参建单位与部门资源,明确建设各方工作目标,形成定期沟通推进工作机制,有效地达成既定工作目标。
        4.4 细化施工管理环节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程管理问题的对策离不开对于施工管理环节与细节的优化。规定工程实际作业中由于设计变更所带来的额外成本,也需要依照比例从设计单位的费用中做调节支出,以此促进设计单位将其成本控制理念深入落实到交通建设工程的各个实际施工环节上。此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程在造价成本设计管理上,还应推行限额设计规范,依据工程的可行性论证资料与投资预算的初步预估结果,以及所获批准的施工方案设计,在保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工程总体造价设计限额设置。在管理、控制工程投资限额的基础上,避免相应造价设计可能存在的不合理变更问题,进而保证所设计的工程造价成本不会超出预先设置的限额额度,确保项目施工建设的可行性与经济性。
        5、结语
        总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程的管理工作本身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交通工程项目整体的建设效率。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在工程前期中更加妥善、高效地进行管理作业,才能够在此基础上确保项目组织规划与决策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交通建设工程整体水平的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浅议交通建设前期工程管理存在问题及其解决办法[J].秦春阳. 工程建设与设计.2017(10)
        [2]浅议交通建设前期工程管理存在问题及其解决办法[J].刘卫东. 科技风.20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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