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危害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1/7/1   来源:《医师在线》2021年13期   作者:刘敏
[导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就是日常生活中常说的妊娠中毒症、子痫前期等,是妊娠期孕妇特有的疾病,通常发病时间处于妊娠20周后至产后2周。
        刘敏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四川成都  610500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就是日常生活中常说的妊娠中毒症、子痫前期等,是妊娠期孕妇特有的疾病,通常发病时间处于妊娠20周后至产后2周。产妇可能由于自身疾病类型的不同,使得临床症状也不尽相同,最常见的症状主要为血压上升,部分产妇还可能合并蛋白尿、水肿或全身小动脉痉挛等症状,对自身器官组织的影响较为严重。伴随着症状的不断加深,患者还可能进一步出现头痛、上腹疼痛、视力模糊等情况,同时受到缺血、缺氧等情况的发生,患者机体可能产生进一步损害,累及心、肝、肾等重大器官。如若发病后产妇未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疗,可能会出现全身性痉挛情况,严重者甚至会昏迷,对患者的生命健康产生威胁。那么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生后具体有哪些危害呢?产妇发病后,又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及进行治疗呢?
        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
        通常而言,妊娠期高血压产妇会表现出血压轻微升高的情况,同时伴有轻微 的蛋白尿、水肿情况,通常在某一阶段内会存在数日甚至是数周左右,具体表现如下:高血压,通常在孕妇妊娠期之前或是妊娠未满20周时,其血压较为正常,并未出现显著提升情况,妊娠20周后血压逐渐升高至140/90mmHg。蛋白尿,该症状出现往往处于血压升高之后,且大部分患者的蛋白尿量较为微小,通常低于0.3g/24h。水肿,水肿最初的异常表现体现在体重的升高或是显著波动等,一旦体内积液量过多,则会出现较为显著的水肿情况。
        2.子痫前期
        子痫前期的患者相较于妊娠期高血压,血压升高情况往往更显著,处于150-160/100-110mmHg之间,对其进行尿液检测,能够发现其尿蛋白含量高于0.3g/24h,患者还可能存在不自觉的头晕情况,对患者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3.重度子痫前期
        就重度子痫前期的表现来看,病情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患者的血压可能飙升至160/110mmHg甚至更高,其24h尿蛋白含量也相较于子痫前期更高。患者可能存在较为明显的水肿情况,同时部分患者还可能存在一系列自觉症状,如头痛、恶性、呕吐、眼花等症状,而子痫则在此基础上存在抽搐发作的症状,或是伴有昏迷的病症。
        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生的危险因素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多发于高龄产妇,年龄≥40岁的孕妇之中,其发生率较高。此外,如若产妇有子痫前期、子痫、高血压、糖尿病以及慢性肾病病史等,也可能有较高的患病几率。经产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较为少见,且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之女患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几率较高,因而通常认为,孕妇阴性基因或是隐性免疫反应基因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生几率有关。
        2.多胎妊娠、首次怀孕妊娠或是妊娠间隔大于10年以上的孕产妇更容易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该类产妇孕早期舒张压可能达到80mmHg以上和(或)收缩压达到130mmHg以上。多胎妊娠可能导致子宫胎盘缺血、羊水过多,初产妇还可能存在子宫膨大过度、腹壁紧张等情况,使得宫腔压力进一步提升,出现缺血、缺氧以及血管痉挛情况使得血压升高。


        3.除此之外,产检BMI值高于25g/㎡的患者,前列腺素缺乏的产妇,如若体内加压物质与降压物质处于平衡状态下,则可能保持血压也维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如若血管扩张物质前泪腺素减少,血管壁对于加压物质的反应性也会有所提升,因而血压有显著增高。
        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危害
        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之后,最显著的危害是为孕妇的身体器官带来的损害,可能会导致一系列并发症,同时该疾病也会对胎儿产生一定影响,通常而言体现在一下几方面:
        1. 心脏:孕妇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之后,心率代偿性有所替身,可能导致心动过速,在心肌缺血的情况下还会导致其出现ST段下移或是T波低平、倒置等情况。产妇还可能出现心肌酶异常升高等症状,引发妊娠高血压性心脏病、肺水肿以及心率衰竭等因素,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
        2.大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能到安置持续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引发脑血管痉挛等,使得产妇出现组织缺血、水肿,甚至存在恶心、呕吐以及抽搐等情况,进而引发子痫、高血压脑病等疾病。患者在此情况下通常会伴有头痛、精神状态改变、昏迷甚至是视觉障碍等症状,在广泛脑追中及颅压升高的情况下甚至能够直接危及患者生命安全。
        3.肝脏、肾脏:妊高症发生后,产妇的血浆尿酸浓度会有所提升,使得血清肌酐值高于1.2ml/dL,从而产生少尿、无尿等症状,对患者肾脏损害较高。患者还可能发生肝功能异常,出现上腹不适、恶心呕吐、肝区叩痛等情况,使得转氨酶水平有所提升,出现血小板减少甚至是微血管溶血等症状。产妇在肝肾功能异常的情况下可能出现水肿症状,从脚踝开始,随着血压的逐渐提升,全身水肿情况会有所提升。
        4.胎儿: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后,随着血压逐渐升高,还会导致孕妇的身体出现较高伤害,发病后胎盘功能下降,尤其在早发型子痫前期,胎儿的身心会受到长期的影响,可能导致胎儿生长发育缓慢,甚至可能出现胎儿窘迫等情况。产妇应充分注意不能过多摄入甜、咸食物,多食用蛋白质、维生素以及微量元素,减少动物内脏的摄入,保障母婴健康。
        四、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措施
        1.采取措施进行降压
        当产妇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之后,其血压水平较高,需要及时给予患者降压治疗,避免发生子痫情况。降压药物通常选择硫酸镁肌肉注射或是静脉注射等,具体剂量依据产妇的实际体重、尿量而定,镇静剂通常选用安定进行肌肉注射或是经脉缓慢推注等剂量通常保持在10mg/6h,充分避免患者发生抽搐等情况。
        2.常规治疗
        指导患者多采取左侧卧位休息,避免对子宫进行压迫,充分保障胎儿健康。同时在饮食方面进行干预,给予患者高蛋白、高维生素的食物,避免高脂、高碳水、或是高盐等食物的摄入。在精神、心理方面充分给予干预,帮助患者减轻自身思想负担,如若精神状况不佳,则可遵医嘱给予药物治疗,避免患者受到不良刺激
        3.药物治疗
        通常需要给予产妇解痉、镇静、降压以及利尿药物等,在实际的用药过程中需要严格依照产妇的实际情况决定,尽可能保障产妇以及胎儿受到药物以及外界的影响降低,充分确保产妇及胎儿的生命安全健康。
        4.及时终止妊娠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作为妊娠期出现的特殊病症,患者通常会有较为显著的血压升高症状,一旦终止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也会有显著好转,因而如若产妇病情较为严重,则可以考虑通过终止妊娠等方式达到治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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