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生”理念的家校合作实效性策略研究

发表时间:2021/7/1   来源:《创新人才教育》2021年10月   作者:徐大才 肖春霞
[导读] 在传统应试教育背景下,家庭于孩子学习成绩的过度重视与学校就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导致我国“家校合作”的教育模式不能有效开展。

江苏省海安市雅周中学   徐大才 肖春霞

摘要:在传统应试教育背景下,家庭于孩子学习成绩的过度重视与学校就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导致我国“家校合作”的教育模式不能有效开展。论文首先就共生理念以及“家校合作”新思想的内涵进行简单的阐述,并且基于家校合作对于学生教育重要性,就如何提升这种合作模式有效性提出几点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家校合作;共生理念;实效性;策略
        引言:社会的快速进步与不断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相关教育工作者逐渐意识到学生的全面进步不能仅仅依靠校园里的学习。由于学生有一大半的时间是在家庭中度过,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对学生的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现如今我国在家庭校园协作教学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因此,如何提升“家校合作教学”的实际效果是具有极其明显的现实意义。
        一、共生的基本内涵
        德国生物学家安东·德巴里于1873年最早提出“共生”的概念,他认为生物界所呈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共生的形态,共生就是“不同名的生物共同生活在一起”,共生意味着平衡、和谐和完整。之后,共生在生物学领域获得了越来越深入的认识和理解。“美国学者埃里克·詹奇认为系统的共同进化为细胞和生物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在共生中,两种生物合作所形成的总系统改进了其生存能力,促进了更高层次的产生。20世纪中叶以来,共生的思想被引进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共生内涵的表述则因学科视角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我们认为共生是指在同一空间或关系体系中生物之间、组织之间或生物与环境之间所形成的和谐共处、多元并存、相互促进的关系状态。尽管共生这一概念是舶来品,但共生的思想内涵对于我们并不陌生,我国传统文化隐含着共生的思想观念,比如儒家思想中的“和而不同”,墨子提出的“兼爱”,道家思想中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等。随着中国步入现代工业社会,快速发展被普遍关注,优胜劣汰被更多强调。然而,过度强调竞争和优胜劣汰并没有带给人们幸福感和安全感,反而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人的异化与社会的畸形发展。共生不排斥竞争但又超越竞争,它关注和谐关系与合理秩序的形成,正是在不断地反思中,共生的思想逐渐焕发出勃勃生机。
        二、共生理念与家校合作内涵的更新
        传统教育理念中的“家校合作”相对比较简单,大多教育工作者仅仅将其视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沟通配合,并没有就这种概念的更深层次的内涵(如价值观、教育目的等)达成一致目标。本文认为家校合作教学效率的提升需要相关人员深入理解相关理论并加强交流,从而防止家庭与学校对于培养目标产生的差异。
        三、基于“共生”理念的家校合作实效性策略
        (一)明确家校合作的目的取向
        在传统的教育系统中,教育相关者倾向于通过利益化目标的达成来评判家校合作。


并不是说家校合作不能出现利益相关内容,利益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普遍存在且形式各有不同。然而在共生理念的背景下,新时代下的家校合作需要跳脱出传统的利益化教育评价体系,将教学目标转向整个教学环境的优化。家校合作的内涵离不开以人为本,将学生的长远全面发展作为教学效果的直接体现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以人为本理念的家校合作能够在帮助学生身心愉快成长的同时,还能够提升教师团队的专业化水平以及家庭在学生教育中的参与度。基于共生理念下家校合作需要将教育目标确定为教育相关的所有人员与组织的相互交流与共同进步,而不是局限于其中一个个体或者一类组织。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教育生态系统既包括学校内部生态环境又包括学校外部生态环境,家庭是学校外部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的家校合作可以减少两种生态的冲突与对立,可以促进两种生态之间物质与信息的流动与融合,从而在更高的层次上整合教育资源和优化教育生态系统。
        (二)完善家校合作的制度设计
        人类社会的共生不同于生物界的共生,人类在社会实践中需要制度来调节各种各样的关系,完善的制度设计能提高家庭与学校合作的有效性。许多国家都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确保家校合作质量,尤其是通过法律法规明确家长、教师、学校各方在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中国到目前依旧不存在家校合作相关的规范文件,现有的法律条文仅仅提到家庭需要配合学校,关注的重心是家长的义务和责任,家长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以至于从最基础的角度破坏了家校合作,这使得家庭和学校之间很难在更深层次的教育目标上达成一致。完善的制度不仅包括完善法律法规,还应包括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政策。我国社会区域发展不均衡,中西部地区及城市农村之间教育资源有很大差异,在家校合作方面,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教育政策,以增强家校合作的可操作性。
        (三)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
        家庭在家校合作模式中的主体地位不突出。然而和学校教书育人为根本所不同,家庭对于一个人的成长作用体现在更多的方面,其中家庭的教育功能通常是基于社会环境下的主动功能,而不是社会的强制规范。除此以外,由于家长文化背景、教育观念等方面都有着较大差异,家校合作模式难以以标准化的流程高效推行开来。基于以上背景,本文认为家校合作效率的提升离不开家长的教育素养。家长的教育素养包含教育观念、培养方法、学习能力等多个内容。以往的教学模式中以家长学校的形式来达成教学素养提升的目标,然而实际的教育场景及结果表明这种模式并不能取得预期的良好效果。因此,相关教育工作者还需要尝试很多新的方式来帮助家长教育素养的培养。比如,通过构建完善的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解决家长在子女教育方面的各种困惑或需求。一般地,家长面临困惑的时候才会呈现出寻求帮助的主动性,完善社会支持体系的目的就在于当家长遭遇到困惑时,可以为家长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或思路,并在此过程中提升家长的教育素养。
        结束语:在现如今的教学模式下,家校合作的现实状况主要是家长教育素养不高,学校和家长的教育诉求不一致。共生理念的提出为家校合作的有效发展打开了新局面,能够真正深入家校教育的核心。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就加强家校合作主要提出三点建议:明确教育各方教育目的、改进家校合作的模式及标准,并积极采取新的教学方法来提升家长的教学素养。
参考文献:
[1]杨晓,李松涛.基于共生理念的家校合作改革构想[J].教育科学,2013(05):16-20.
[2]刘佳.基于共生理念的家校合作改革构想[J].好家长,2015,000(033):P.124.
[3]江云仙.基于共生理念的家校合作改革构想[J].新课程(教研版),2017,000(0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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