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技师学院产教融合的研究

发表时间:2021/7/1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29卷第7期   作者:戴伟宏 李鑫
[导读] 本文首先介绍了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内涵及意义,其次分析在技师学院产教融合教育改革背景下企业新型学徒制应用存在的不足,
        戴伟宏   李鑫
        台州技师学院(筹)   浙江台州   318000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内涵及意义,其次分析在技师学院产教融合教育改革背景下企业新型学徒制应用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应用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技师学院产教融合的有效策略,以充分发挥出技师学院技术人才培养的师资和教育体系的优势,同时借助企业实习实训环境,深化产教融合,打造工学一体、以工促学的新型模式。
        关键词:企业;新型学徒制;技师学院;产教融合
        自“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理念提出以来,技师学院产教融合的实施也有了新的思路。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下,学徒即职工,招生即招工,真正实现了职业技术教育为企业服务、为学生就业服务的目标。技师学院有必要推进与企业的深度合作,校企联合培养技术学徒。
一、企业新型学徒制概述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对传统学徒制模式的升级改造,其是由企业来确定所需要培养的学徒以及具体的岗位培养要求,由学校来提供相应的培养方案和最终的考核,学校和企业共同出动教育资源,包括教师、实训室以及实习岗位等资源,在技术人才能力结构培养方面更加具有目的性和“适岗性”,更能符合企业的人才聘用要求,从而直接有效地解决学生就业问题。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应用可以建设起利益密切相关的校企合作桥梁,充分挖掘和利用双方优势资源,学校拓展了生源,企业也获得了更加满意的技术人才,技术人才进一步“增值”,是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都满意的教育模式。
二、技师学院产教融合中企业新型学徒制应用的不足
(一)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方案不完善
当前,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方案还存在不完善之处,企业与技师学院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之后,企业所发挥的作用较为薄弱,技师学院往往仍然沿用原有的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的岗位人才需求存在一定的差异,缺乏企业文化、企业经营项目等方面的具体培训,学生和企业之间的情感不深厚,很难保障最终的人才培养效果。有的学生完成学业后可能毁约或跳槽,企业人才流失严重。另外,技师学院在应用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时存在人才培养周期不够灵活的情况,一般技师学院人才培养是3-4年制,企业在人才紧缺的情况下无法等待这么长的时间。
(二)企业兼职导师机制不完善
技师学院产教融合机制已经较为完善,但是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下,“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一些企业原本答应为技师学院提供相关岗位有经验的兼职导师,但是无法对企业进行强制约束,企业内部导师能够到校兼职讲学、带学生实训的情况较少,可见,企业兼职导师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有效的“师徒制”模式。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应用发展较慢
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应用处于试点推广阶段,除了由企业直接开办的技术院校一直在应用这种模式之外,其他很多院校都只是在尝试探索。而且这种模式如果应用小班制教学,培养成本会大幅提升,给学校和学生都造成负担,除非企业愿意支付全部的培养费用。就现阶段来看,技师学院合作的企业主要是大型企业,大企业需要对口人才较多,一个岗位的人才缺口及需求能够满足一个正常班的建制。也正因为如此,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的应用发展相对较慢。


三、基于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技师学院产教融合的路径
(一)明确培养对象,完善培养方案
技师学院应用企业新型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的过程中,技师学院有必要与企业进行深度的沟通,明确培养对象以及对应岗位,企业提供相应岗位的入职考核要求,技师学院基于此制定培养目标,优化培养内容,完善培养方案。在对企业新型学徒进行培养时,有必要签订三方协议,学校和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学生应遵循企业的培养要求、认可考核制度。在人才培养周期方面,可以创新应用弹性学制,如采用非全日制学籍注册,设定不同培养周期,提供定制式服务。培养周期可以设定为半年,1年,2年等不同时长,所培养的人才技术能力也存在差异,比如短期培训多为在职培训、技能提升培训,1-2年的为中高级技术人才培训。培训期满后,由技师学院发放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在三方协议中,通过培训的学生可以入职企业就业。
(二)规范企业合作义务,提供兼职导师
        技师学院应用企业新型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的过程中,还必须规范企业的合作义务,让企业也为学徒的“产教融合”培养提供一定的支持,除了企业的实习实践场地支持之外,企业还有必要为学生提供兼职导师,从而真正实现“师徒”模式,加深学生与企业之间的情感联系。学校有必要就兼职导师方面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兼职导师的信息、可任教的时长,以及兼职导师的薪酬。
(三)拓展宣传推广渠道,吸引更多合作
        为了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应用,进一步拓展生源,技师学院应基于多种渠道来对此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宣传,也可以向学校所在区域的企业发函寻求合作。为了满足更多中小型企业的人才需求,可以设计推出不同专业的岗位代培班,如“会计班”、“店长班”、“电工班”等,多个企业合作建制一个培训班。
四、总结
综上所述,企业新型学徒模式是一种能够让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获益的新模式,人才培养的周期更灵活,企业可以按需培训人才,补充岗位缺口,技师学院的人才培养也更加贴近就业、符合企业的岗位人才需求,学生就业不再是难题。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12/19/content5248564.htm . 2020
[2] 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 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055/201409/174583.html.2020[3]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国务院.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2/13/content5365341.htm?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 2019
[4] 杜园春,周宁.新型学徒制是否有利于培养工匠型人才?[N].中国青年报. 2019 (008)



基金项目:本文是台州技师学院(筹)研究项目《基于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产教融合的教学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20TJXZ02)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1:戴伟宏(1994.09-),女(汉族),山东莱州,台州技师学院(筹),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主要从事机械工程教育研究。

作者简介2:李鑫(1996.01-),男(汉族),山东诸城,台州技师学院(筹),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主要从事数控技术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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