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生禄
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810399
摘要:提高农业科技对乡村产业的支撑作用符合现代农业的发展取向;并且由于乡村产业是乡村振 兴战略的主要抓手,因此强化农业科技对乡村产业的支撑作用同时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 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从技术供给主体、生产过程、产业链、载体四个维度分析了当前农业科技 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的主要模式,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及借鉴。
关键词:农业科技;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模式
乡村振兴的灵魂是产业振兴,产业兴旺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点和首要任务。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资源丰富,各 地区农业资源特色鲜明,但是却普遍存在着特色资源产业化不足、支柱产业选择盲目、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难题,解决这些问题的 关键在于着力改善农业产业模式。
1 从技术供给主体维度的模式分类
1.1政府主导型模式
政府在中国农业科技进 步系统中是系统行为的重要参与者。政府行为对于中国农业科技进步的发生有着重要的影 响,体现在对农业科技进步方向的引导、支持、协调、规范和服务方面,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主要统筹布局和建设者。以政府部门为核心主导的模式,政府在这种模式中作为农业科技的供给主体,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依托结构性的各级政府部门,自上而下、多级联动地实现农业科技对乡村产业的有效供给,属于最基本的模式类型。政府主导型模式特点在于其强制性、权威性,所供给的农业科技多为公共性和公益性,社会效益显著。优点在于科技供给的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成本的发生,具有财政资金的保障,且乡村产 业对于农业科技拥有较强的剩余控制权;缺点在于,由于以政府逻辑为主导,导致政府的农业科技供给与乡村产业对农业科技的需求之间出 现不匹配的概率相对较大。
1.2 农业科研院校主导模式
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高校目前仍然是中国农业科技进步系统中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主导力量,主要体现在其在科研经费的投入以及科技创新的执行方面。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高校为核心主导的模式,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高校在这种模式中成为农业科技的供给主体。在这里,主要指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和各省(市)、各地农业科研院所构成的三级科研机构,以及各省的农业大学,在实践中以科研团队为基本单元与乡村产业实现对接,所供给的农业科技通常具有准公共产品的 特征,是当前主流之一的农业科技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模式。农业科研院校主导模式的优点在于农业科研院校与乡村产业在农业科技的供给与需求过程中处于良性互动的状态,一方面农业科研院校为乡村产业提供科技支持;另一方面也同时依托乡村产业开展科学研究。在这种模式中,通常是乡村产业以自己的科技需求为导向搜寻农业科技供给主体,因此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使得该模式具有较强的契约性,同时由于农业科研院校本身的公益性,也决定了乡村企业具备一定程度的农业科技剩余控制权。缺点在于,需要平衡基础性研究与应用研究之间的关系,并且也需要解决成果转化、推广等问题。
1.3 涉农企业主导模式
涉农企业科技创新的市场导向型、创新最终成果的易转化型、创新过程的高效性以及涉农企业对科技资源使用的开放性决定了涉农企业在科技创新领域重要性的不断提升将是未来的必然趋势,应充分重视涉农企业在农业科技进步中的潜力,创造有利于涉农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以涉农企业为核心主导的模式带有很强的商业性,所供给的农业科技多为市场型农业科技,具有明显的私人产品属性,表现出显著的排他性、竞争性和独立性;涉农企业与乡村产业同时在市场中进行双向搜寻,由于农业科技的供给方以盈利为导向,因而其优点在于科技供给 相对其他模式更具效率,农业科技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匹配性相对较高。但这种模式的缺点也很明显,即契约性较弱,相较于政府主导型模式和农业科研院校主导模式,涉农企业主导模 式的契约性最弱,且乡村产业对农业科技的剩余控制权相对较弱,通常这种模式需要政府部门在其中主要处于监督者的位置。
2 从生产过程维度的模式分类
2.1 产前支撑模式
产前科技支撑模式聚焦乡村产业产前投入环节,关键技术供给集中在育种、土壤研究、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业装备的研发等方面。产前科技支撑是农业科技支撑乡村产业发展的起点,支撑路径以新技术的研发、引进为主;最突出的特征是其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起到基础性作用,直接影响到产中和产后科技支撑的效果。
2.2 产中支撑模式
产中科技支撑模式聚焦乡村产业产中环节,关键在于农业科技的应用、推 广,支撑路径以各类农业科技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实际操作与运用为主,通常包括栽培技术、养殖技术、加工技术等;也包括各种农机和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支持,物联网和互联网在智能农业中的使用;还包括生产模式的创新与改进等。产中科技支撑在整个生产环节中发挥着连接产前和产后的核心作用,一方面会倒逼产前环节科技支撑的改进;另一方面关系到产后环节科技支撑的实施。
2.3 产后支撑模式
产后科技支撑模式聚焦乡村产业产后环节,重点在于废弃物处理技术(秸秆青贮与氨化技术、养殖废水处理技术、养殖场清粪技术、臭气处理技术等)、流通技术(标准化技术、物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冷链物流技术、流通模式改进、食品安全溯源等)、终端零售技术以及售后服务技术等。
产后科技支撑在农业科技支撑乡村产业的各个环节中起到保障作用,同时也会对产前和产中环节科技支撑乡村产业的发展起到反馈和倒逼的作用。
3 从产业链维度的模式分类
3.1产业链上游支撑模式
产业链上游支撑模式指农业科技对以现代种养业为典型代表的,位于产业链上游乡村产业的支持,这类乡村产业具有基础性、原料型和联系性强的特点。产业链上游乡村产业所获得的多为公益性和公共性农业科技,由于这部分乡村产业位于价值链下游,相应的其技术含量、资金含量和附加值率相对较低。农业科技对乡村产业的支撑效应不仅体现在对上游乡村产业的影响上,同时这种科技支撑效应也会通过乡村产业辐射至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对其产业发展产生影响。基于产业链上游乡村产业与其他经济部门的联系,这种科技支撑效应在产业链三种模式中辐射范围最广。
3.2 产业链中游支撑模式
产业链中游支撑模式是农业科技对位于产业链中游乡村产业的支持,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乡村产业是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是推动农业和工业发展的基 础性产业,其技术含量、资金含量和附加值率均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农产品加工业从初级加工到次级加工再至精深加工的推进不断提高[1]。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中心,能够实现前延后展、左右拓展、带一促三,从其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链接功能的角度出发,农业科技对农产品加工业支撑效应的重点体现在对农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上。
3.3 产业链下游支撑模式
产业链下游支撑模式是农业科技对位于产业链下游的乡村产业,如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乡村信息产业等提供支持,通过基于以信息化、数字化为代表的科技支撑改进生产经营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创新核心服务成为促进产业链下游乡村产业发展、提高竞争力的关键。这种模式中的农业科技具有应用性、系统性和集成性,以及信息、管理等多学科交叉的突出特征。
4 从不同载体维度的模式分类
4.1 项目载体模式
项目带动型模式以项目为 载体,整合分散、重叠、弱小、封闭的科研资源, 聚集优秀科技人才合力攻关,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农业科技支持。所依托的科研项目从来源包括政府类科研项目、非政府类项目。其中政府类项目可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等不同级别,或者基础研究类、行业共性和公益类、前沿和战略性高技术类等不同类别,较为有代表性的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非政府类项目主要由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支持的各类项目,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亚洲银行贷款项目等。 由于项目任务书的关系,以项目为载体的农业科技支撑乡村产业发展模式带有较强的契约性,能够实现多部门融合;并且由于这些项目在研究目标、拟解决关键问题等方面非常清晰,使得该种模式带有很强的指向性;再且由于项目验收约束的存在,使得该种模式的支持效应 具有很强的可考核性。缺点在于项目结束后想 要继续相关领域的研究存在一定的难度,研究的延续性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4.2 园区载体模式
农业园区是伴随农业现代化进程产生的科技与经济融合的新型组织形式,它以科技为核心,实现了现代科学技术和农业产业的高效结合,是构建区域农业特色、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基地,具有新设施、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机制的特点。农业园区是科技支撑乡村产业的重要载体,园区内科技供给的数量集中、速度加快、周期缩短,利用农业园区内大量企业集中、集聚效应显著的优势,借助农业园区大、中、小型企业搭配,不同级层企业相互配合形成的网络体系对乡村产业进行农业科技供给,改造传统产业。园区载体模式的优点在于其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技术溢出效应在该种模式中得到充分发挥。从技术创新溢出理论出发,技术创新源头与其周围空间之间存在的“位势差”是产生技术溢出的条件;以新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为主要目的,有效对接科研与生产,是区域技术创新的源头,是区域农业发展的技术增长极,其较高的“位势能”必然促使技术创新向周边区域溢出;同时,园区也是区域创新要素聚集的组织载体,以利益机制为纽带连接起科研机构、企业和农户,实现科技、市场和生产的融合,通过产业拉动和技术溢出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4.3 基地载体模式
基地载体模式与园区载体模式类似,充分发挥基地(主要指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在农业科技创新链条中衔接创新与转化的关键作用。在基地载体模式中,对乡村产业的科技支撑路径主要以科技引进、示范、转化和溢出为主,而农业科研试验基地作为由农业科研机构组织建设和管理,以财政拨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开展公益性科研实验、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的综合实验平台,其对乡村产业的科技支撑路径以科技创新为主,农业科研试验基地最主要的功能是科学研究,同时也是科技成果的原创地,是农业科研试验站的升级版或者扩大版;由于基地载体模式中,农业科研机构承担起科技创新的主体角色,从主体属性的角度出发该种模式同时也具备较强的公益性。
4.4 合作社、协会载体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协会是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主体。合作社、协会载体模式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协会作为组织载体,根据产业结构、生产规模、产 业链薄弱环节、农户需求的特点,发挥其组织、管理和协调的作用,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农业科技支撑。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充分利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协会衔接市场、企业与农户的辅助功能,一定程度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组织化程度;缺点在于,由于公司、合作社与协会以及农户三者间的地位不平等,从而降低了该模式的稳定性,比较容易出现利益纠纷。
参考文献
[1] 蒋和平.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与未来发展思路[J]. 农业经济问题, 2018, (8): 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