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消防法制工作 李欣蓉

发表时间:2021/7/2   来源:《城市建设》2021年7月   作者:李欣蓉
[导读] 随着现代化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在我国消防法治机构的执法实际当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需要针对其采取对应的措施进行解决。

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李欣蓉

摘要:随着现代化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在我国消防法治机构的执法实际当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需要针对其采取对应的措施进行解决。在本文当中,首先对消防法制工作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概述;其次针对于新形势下的消防法制工作建设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
关键词:加强;消防法制工作;措施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对于消防法制工作的监督和建设保持了高度的重视。2019年修正的《消防法》当中,在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消防法制建设体系,对于社会当中的消防安全环境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促进作用。但是在实际应用的过程当中,还存在一定的制约条件。在目前阶段我国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的完善建设当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科学合理的优化和改革,以此来提升消防救援机构执法质量,保证消防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一、消防法制工作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消防法律法规方面的不完善,在我国社会法治建设高速发展的今天,各个行业领域都具有完善的法治体系来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我国的消防法制建设起步相对较晚,因此在法制建设方面还存在需要完善的部分。近些年来,对于消防安全的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种类型的建筑、场所以及其所可能引发的火灾隐患等,在消防法制建设的进程当中起到了一定得制约作用。我国的消防法律体系的不完备,对于消防工作体系运行方面也会形成不佳的效果。同时,在消防法律法规对于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监督整改方面的能力处于相对较弱的状态当中,各级各部门都缺乏强有力的责任来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在新旧隐患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其中存在的大量不安全因素提升了火灾发生的概率。
        其次在我国的消防监督队伍和主动监督的意识方面较为欠缺,虽然《消防法》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但是因为政府重视程度不同,从而导致各地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各不相同。各职能部门和政府的全行业统管没有很好的协调起来,使消防工作依然存在消防部门单独负责的现象。消防救援机构基层大队是消防救援机构执法的主要力量,但在有限的执法人员下实现全覆盖消防监督比较困难。部分企业还欠缺完善的消防安全规定,甚至于个别企业出现了消防工作可有可无的意识,因此在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就会把责任推到消防安全监督人员方面。
        另外,我国消防系统运行的信息和监控信息出现了不一致的现象,对我国的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进行分析,消防机构在有限的技术条件下,对于火警以及故障等各种信息没有做到全面的管理和控制。在消防远程控制系统当中,需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有效接入,比如宾馆酒店、饭店、商店市场医院等多种场所,比较容易出现人员聚集的现象。在实际的运行过程当中,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当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集中体现在消防设备故障、设备停用等问题,甚至于部分单位当中存在这对消防设备屏蔽的问题,对于远程监控系统的设计和运行没有保持足够的经费,因此造成了自动消防设备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不能及时的进行预警,最终监督人员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二、新形势下的消防法制工作建设意见
        第一,要对法律树立起牢固的信仰,常言道:“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在国家当中需要利用完善的法律制度对社会实现有序科学的运行,实现文明进步的状态。在现阶段当中,我国的《消防法》、地方性的消防法规以及规范文件、技术指标的出台,对消防法律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基础的理论。同时,还要在实践工作当中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做出行为的约束。


在实际的消防工作实践当中,需要对消防法律法规进行积极的学习,比如在单位部分的领导、部门的监督执法人员等方面,实现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文件进行熟练的掌握和分析,保持扎实的法律基本功。在执法人员部分当中,需要充分的对法制工作进行认知,对防火监督工作自身的基础性、全局性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掌握,以此来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
        第二,要对顶层设计进行重视,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过程当中,其基础的前提为科学完善的消防法规和执法制度。在对消防安全执法监督的过程当中,各级各部门要从上到下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当中,对小型场所进行制度的建立,实现小型场所法律概念和监管标准的建立和分析,对于场所监管难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比如在广东省的法律建设当中,对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之外的城市进行建立起地市的立法权,进行地方的消防法规的建立和执行,利用立法来对消防发展当中所遇到的瓶颈问题进行改善。
        第三,在专业的消防法制队伍当中,对其进行法制工作的建设过程当中,队伍的建设属于主要的直行车,在现阶段当中,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其相关的消防法制机构建设也处于相对完备的状态,因此在执法人员的责任问政方面的风险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减少和削弱。同时,在各个地方城市当中,需要根据编制来建立健全相对应机构的执法人员,比如,可以在对应的消防机构当中组织建立起由专业的人员组成的执法队伍。如果出现了没有设置法制处的支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起法制审核机构。对于人员强化配置的方面,需要对法制队伍自身的稳定性进行保障,避免在实际运行的过程当中出现频繁调换岗位的现象出现。在法制队伍的人员素质方面,可以利用多种学习形式来进行提升,比如执法讲堂、微信交流、案件点评、集中培训以及视频授课等多种方式方法,最终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可以起到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的现象。
        第四,在法制的审查机制方面,需要进行规范化的建立,法制员在对其执行的过程当中,需要根据其执法案卷当中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规定,来做出判断分析。在法制员进行案件审理的过程当中,需要由各自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制定的专业人员来对其进行法制部分的审核。由消防救援机构承办的复杂案件审核,也可以向上一级提交法制审核。如果执法过程当中出现了突出典型的案件,也可以开展法制专项执法活动,以此来实现法律制度的应用,最终可以实现执法的源头预防性。
        第五,还要对执法的考核评价进行全面的改革创新,在日常容易发生错误或者可能发生错误的执法环节,需要和实际情况来做出日常的检查评价,进行针对性的整改优化,对于其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或者集中问题进行标志性的解决。在网上执法业务方面,需要进行质量考核评价,重点监督人员密集型场所的消防法治执行的力度和情况,比如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
        结语:综上所述,在我国的消防法制建设工作当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消防的执法水平和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对于法制建设体系也在不断的建设。但是针对于现阶段的消防法制建设和基层的消防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点和问题,严重影响了整体社会的消防法制建设的发展,因此需要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消防法制法规,不断的提升其消防法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水平,最终提升社会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马玮玮. 浅谈新时期如何做好消防法制工作[J]. 城镇建设,2021(1)
[2]牛思敦. 消防法制建设与基层消防监督工作现存问题与对策[J]. 今日消防,2020,5(12)
[3]卢士成.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消防法制工作[J]. 法制博览,2015(27)
[4]马晓玺.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进消防监管法制化进程[J]. 科技创新导报,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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