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环境下煤矿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研究

发表时间:2021/7/2   来源:《中国建设信息化》2021年第4期   作者:管江宏
[导读] 中国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经过了一段时期的发展,已形成“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
        管江宏
        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省  神木市  719300
        摘要:中国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经过了一段时期的发展,已形成“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共同承担对煤矿企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权监察地方监管部门的执法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目前,煤矿监管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监管简单重复、立法不完备等。
        关键词:物联网;煤矿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研究
        1物联网应用对现行监管体制的要求
        1.1对煤矿安全监管组织结构的要求
        鉴于物联网在安全监察、部门协调、科学预警决策应用上的优越性与便利性,设置物联网信息中心服务于各部门决策非常有必要,信息的统一处理和调配和管理也需要权责明晰。
        1.2对煤矿安全监管运行机制的要求
        充分利用安全数据的可获取性,可以构建适用不同监管层级的“信息共享、各取所需、层层监管、各司其职”的煤矿安全数据应用管理机制。利用物联网信息平台,多主体监管部门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协同沟通机制成为可能和必须;由于监管任务的分工和监管层级,监管机构的差异,需要在多主体监管机构中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和协同监管机制。物联网信息平台在信息沟通和协调上的内在优势为多主体协同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机制设计的支持和物联网技术支持一起才能起到作用,发挥协同的效果。对煤矿人机环管监管任务的协调,网络监察和现场监察的监管方式的协调,对监察、执法以及包括外联单位的监管过程的一致性和闭环性进行协调,均需通过监管机制形成制度。
        1.3对煤矿安全监管方式的改进要求
        在监管方式上,利用物联网感知安全数据,通过云网络实现现场监管和远程监管的结合。在监管内容上,对线上煤矿安全信息的监控,以及对现场安全信息的监控,组织机构的设计能够体现这两大区别同时能够进行统一的协调。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监管中的风险预警和隐患排查作用。一方面,对采集危险源和隐患安全数据的物联网管理需要规范。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把数据挖掘和智能预警通过机制设计的方式逐步纳入风险预警机制,形成智能化风险预防和预警。
        2物联网环境下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2.1建设内容
        (1)组织结构建设。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针对不同的煤矿企业,立足于物联网环境,遵循组织机构设计的基本原理,以纵向权力与职责、横向监管任务分工以及组织机构的沟通协作为主要内容进行设计。
        基于物联网的煤矿安全监管系统的设计应该基于两点:一是在原有的煤矿监管体系存在弊病改进完善基础上进行设计;二是针对物联网环境下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进行设计。我国多主体监管组织结构下暴露出来的弊病和国外煤矿安全管理的经验都表明,煤矿安全监管体制需体现:①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的独立性;②围绕一个核心机构组建一个多职能、多层次的煤矿安全监管职能共同体。在这一体系之中,核心的监管机构独立于其他机构,并有权监督指导或协同其他机构共同应对煤矿安全问题。③发挥物联网、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的优势,建立现代技术意义上的煤矿安全监管机制。
        (2)运营机制建设。煤矿安全监管的运行机制,是煤矿安全监管各组成部分之间处于何种关系以及如何相互作用的机制和方式。要理清煤矿安全监管各部分之间的关系,首先理顺煤矿安全监管主体的职责;其次明确煤矿安全监管主体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煤矿安全监管的有效运行机制。物联网安全信息和监管信息的共享给各层级、各监管部门多主体协同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从机制上建立多主体协同监管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关键。


        2.2建设原则
        (1)组织机构建设的原则。按照组织结构设计的基本原理,遵从纵向负责与横向分工以及分工协作的基本思想进行组织结构设计。鉴于目前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暴露出的多主体管理下的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地方保护主义,安全监管缺失的问题,设计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应该在权责对等、独立性以及协调性方面有所改进。
        基于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特性,煤矿安全生产的复杂性、动态性与重要性要求安全监管的出发点在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风险管理水平,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保障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监管组织结构的设计要突出“预防为主”的根本方针。
        充分发挥物联网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监管组织机构设计应考虑发挥物联网的安全信息采集、分析、处理和反馈的优势,从根本上解决安全信息不畅、监管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从监管任务分工和监管信息沟通的角度重新调整和完善组织结构设计。
        (2)煤矿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原则。基于物联网的监管系统的运作机制必须以煤矿安全信息的获取、分析、应用为基础,分清不同监管对象的监管需求,监管内容和监管目的,同时注意监管系统内部的运作协同。
        信息共享和分层分级管理原则。基于物联网的监管系统以物联网技术收集煤矿企业实时安全信息以及静态安全信息数据,同时监管层的监管数据也纳入物联网监管系统,各部门、各层级监管者通过物联网系统进行信息的可视化以及全方位监管。根据不同监管层级和不同监管部门的职责差异,不同的监管主体通过信息分层分级的原则,各自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并通过相应的信息处理方式,实现不同层级的监管。
        信息化监管原则。煤矿企业通过物联网建立“隐患排查+风险评价+风险预警”的闭环安全管理系统。各级监管部门通过物联网云平台获取相应安全监管数据,一方面实现对煤矿企业的风险预警、监管工作,另一方面以安全数据的统计分析为基础,制定安全规章和安全监管政策。
        3物联网环境下的煤矿安全监管组织结构建设
        3.1建立垂直独立的纵向组织机构
        设立中央—省—地市三级垂直安全监管机构,同时保持监管体系的独立性。独立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与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独立,为煤矿安全监管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独立于普通行业的综合安全监管;二是煤矿安全监管的核心机构与地方独立。煤矿安全监管的核心机构都是中央机构,在地方设立分局或办事处,实行垂直管理;三是煤矿安全监管与煤矿行业管理的相对独立,确保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的相对独立性。
        独立垂直的监管机构能有效解决目前监管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统一指挥、统一安排、高效沟通,有利于安全监管的系统安排、系统评估,有利于职责和职权配置、权责对等,有利于杜绝多部门监管的简单,重复监管现象。垂直、独立的监管组织结构更利于各级部门的责任负责和追责机制。
        3.2增设物联网中心
        设计物联网中心、建立适用的信息流转和协调机制,是发挥组织结构功能的重要一环。物联网中心负责对煤矿采集安全信息进行管理,把相关信息报送相关部门。物联网中心不是直线部门,没有发命令的权力,但有收集各项安全信息的权力,对主管部门负责。
        4结语
        基于物联网技术环境,考虑到物联网环境下的监管方式和监管方法的不同,从监管流程入手,对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进行重新设计,使之符合组织结构设置、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处置原则。当然,监管工作的高效运作还需要法律法规、技术投入层面的保障。
        参考文献
        [1]乔媛媛.某煤矿安全体系构建及监管系统设计与开发[D].西安理工大学,2018.
        [2]胡婷.物联网模式下煤矿安全监管影响因素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2016.
        [3]王雷.开发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模式长效机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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