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沈阳市分行 辽宁沈阳 110013
摘要:纵观全球发展史,随着各国经济联系的愈加紧密,金融危机产生次数随之增多。因此,需制定相应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经济法实行的宗旨在于增强我国金融行业整体竞争力,推进金融体制优化升级,因而从经济法角度研究其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重要价值,提出其在金融风险防范领域的应用策略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经济法;金融风险;价值;防范
一、经济法的特点分析
首先,经济法的显著特征之一便为具有持续健全性。我国金融运行环境受其影响,在法律层面得以被进行了有效的规范,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与金融项目的发展,降低了经济发展道路上存在的缺陷与问题,进而不断推动经济进步,凸显出经济法的持续健全特征。中国社会飞速发展,经济法的内容被不断更新充实,为提升经济法推行的实效性,应辅以多种手段及工具,识别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而创造有利于开展经济活动的良好氛围,为金融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其次,经济法涉及领域广泛。目前我国经济系统的多元性、综合性不断增强,有助于降低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缺陷与不足的概率。经济法作为我国的核心法律体系,理应多角度、多层次地考虑如何更好地满足目前与将来的经济发展要求。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处于经济法管理范畴下的行业数量不断扩充,对我国经济领域的各种行为及活动具有较强的规范及监管作用。随着处于经济法管理范畴下的行业数量的不断扩充,将加倍突显经济法的重要影响,更方便我国各领域工作的开展。
二、经济法在金融风险中的价值
(一)经济法在金融风险中的效率价值
经济法在其经济性上有着明确清晰的体现,这一特性决定了经济法在社会属性上也十分明显。为了有效处理和解决社会经济中所存在的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问题,经济法应运而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该法律在使用的过程当中要更加注重其效率和安全,效率和安全是经济法最为突出的价值。在宏观经济的要求与影响下,对于我国经济总体发展的走向具有一定引导作用。与此同时,经济主体也必须受到其相应的社会发展监管,并且对于其他经济主体的各种表现和行为活动等方面进行了规划,从而促使其他经济主体不至于脱离合法的范围而进行合法经营。因此,在整个市场经济的结构中,一切宏观或者是微观社会的经济活动都将受到市场经济方式和政策调控的影响,这也是市场经济方式和政策价值取向上的良性体现。因此,在有效预防和减少金融风险方面,经济学规章制度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经济法在金融风险中的安全价值
经济法的根本价值主要体现在其具有着良好的安全价值,经济法在对相关社会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规范的过程当中,以法律为其有效实施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社会经济成果以及人民财产安全给予有效保障。经济法隶属于社会法的管理范围,其突出表现主要体现在维护国民财产安全以及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等方面。在经济法的实施过程当中,可以有效防范相关金融风险,使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稳定运行状态,其最终目的就是保障金融财产的安全性。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调控工作也是以经济法为根本依据展开的。因此,在保障金融市场的安全性上,经济法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使经济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有效降低,从而使金融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风险压力减轻,有利于维持其稳定快速发展。
三、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方面的应用策略
(一)全面强化对金融市场内部的监督管理
除加强政府部门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工作之外,建设合理的金融市场内部结构同样重要。目前,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正处于上升阶段,由于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历史相对较短,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与西方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多不足之处,且欠缺之处多体现为金融企业内部的监管工作无法满足金融企业的安全需求。因此,政府应帮助金融企业制定合理的内部监管机制,全面强化金融企业自身的监管工作,帮助金融企业顺利进行金融业务活动。同时,金融企业需接受来自企业外部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改善内部金融监管的环境与条件,及时止损,以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加强经济法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结合
为加强经济法角度下金融风险监察管理力量,应提高网络信息科技普及度,借助各类先进的数字化技术开展金融风险监管工作,加大对软硬件设备的投资力度,以保证风险监管基础设施符合科技监管的要求。此外,应以本国经济法为基础,学习国外优秀的法律法规,加强各类规章制度与先进数字化技术的组合,开发适用于我国的数字化金融工具,借此进行金融风险监管工作。同时,应以完善的经济法律法规为基础,对互联网金融业务实施时产生的不足与缺陷进行最优处置,并加强经济法角度下金融系统的内部协调性,防范不同的金融危机冲击互联网融。全面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加快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升的目标。
结语
金融是一个国家的命脉,金融市场的发展必然伴随大量风险因素。尤其在缺少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的情况下,金融风险发生的次数将更为频繁,造成的金融破坏更为严重。目前,我国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仍不够完备与成熟,金融市场存在诸多问题与漏洞。因此,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金融市场的全方位监管,利用经济法规范金融市场,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颖.在当前金融危机下看经济法的价值[J].知识经济,2011(04):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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