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媒体环境下电子商务与民商法创新发展的路径

发表时间:2021/7/5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7期   作者:钟海华
[导读] 科学技术与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不仅加快了我国向微媒体时代发展的步伐
        钟海华
        衢州广播电视大学  324000
        摘要:科学技术与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不仅加快了我国向微媒体时代发展的步伐,而且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全面发展。为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与效率的全面提升,避免交易过程因为出现不规范行为,相关部门必须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予以约束和管理,才能保证电子商务产业的稳定发展。由于民商法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必须积极的创新和完善相应措施,为电子商业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微媒体时代;电子商务;民商法;创新
        引言
        微媒体时代下的电子商务与民商法创新发展,不仅要明确民商法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影响,而且还要根据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景,合理的进行民商法的调整和创新,才能在满足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1电子商务发展中民商法的重要性
        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离不开民商法的支持和规范。所以,相关部门在实施民商法时,不仅要确保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且还应确保商品交易过程的规范有序。民商法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产物,在我国商品经济发展说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由于民商法的实施是以经济发展为依托的,所以,相关部门必须紧跟网络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和普及的步伐,充分发挥民商法的优势,推动我国经济和贸易向多元化方向的稳步发展。比如,商家在开展电子商务时,可以借助电子商务平台精准的进行交易商品的品种和价格,彻底打破了时间和空间对商品交易产生的限制,确保了交易活动的顺利完成。虽然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交易行为必须借助网络完成,但是由于网络具有显著的虚拟性特征,导致双方在商品交易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损坏双方经济行为的情况,在家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民商法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要求。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及时的进行民商法内容的创新和调整,确保我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始终处在正确的轨道上,才能在及时发现和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出民商法在我国电子商务产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2、民商法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运用
        2.1在交易中的运用
        民商法在我国电子商务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出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交易活动开始前,双方都必须严格的按照民商法的要求做好充分的准备,在这一过程中,卖家必须根据买家的实际要求,选择和提供真实的商品,然后按照商品的基本信息开展营销活动,确定产品数量与货物送达的方式,直至商品交易活动完成为止。买家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应该通过不同的渠道浏览产品,借助图文内容确定其选择的商品,了解和掌握与产品相关的特征与信息,确保自己选择的产品符合自己的实际需求。由于民商法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为了确保卖家发布的产品满足真实性与准确性的要求,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的稳定发展,民商法对电子商务交易中卖家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约束和管理。比如,民商法要求,卖家必须如实的向买家提供产品的真实信息,详细且全面的描述与产品相关的功能,然后通过与买家的交流和沟通,保证买家可以准确的了解产品的特征和信息。此外,一般情况下,买家在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时,都会利用一定的时间先筛选符合自己要求的产品,然后再就产品的细节与卖家进行交流沟通,探讨和分析产品的数量与交易方式,确保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在通过电子网络平台交易时,迷上发起到了规范双方交易行为的重要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必须严格的按照要求做好民商法的实施,才能在确保交易双方合同真实有效的前提下,为交易双方的利益提供全面保障。


        2.2合同的履行与索赔
        买卖双方在电子商务平台中进行商品交易活动时,必须借助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物流信息查询商品运输的实际情况,从而达到实时跟踪产品信息的目的。如果产品运输过程中任何一方出现了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另一方则可以根据民商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索赔。我国实施的民商法,针对电子商务和实体交易的约束内容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特点。由于电子商务平台中的网络具有的虚拟性特征,导致现有的民商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导致其无法发挥出约束买卖双方行为的作用,影响了电子商务交易的顺利开展。因此,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相关部门必须积极推动民商法的完善和创新,才能在充分发挥其保护电子商务产业作用的基础上,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此外,微媒体时代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随着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交易方式之一,相关部门必须在深入分析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创新民商法的内容和形式,才能在满足民商法内涵与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促进社会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微媒体时代电子商务发展和民商法创新的途径
        3.1明确法律地位
        为了保证微媒体时代民商法的创新发展,相关部门必须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明确民商法的法律地位。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应该准确定位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责任和义务,即便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产生纠纷,监管部门也可以根据责任主体明确导致纠纷产生的具体原因,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快速解决电子商务交易中产生的各种纠纷,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的稳定发展。相关部门在深入分析电子商务的虚拟性特征时,应该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以微媒体技术为主体,融入真实的电子身份,才能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形式透明的同时,满足交易双方的需求。此外,相关部门在创新和完善民商法是,必须针对电子商务中的民事合法性进行全面的认可,确认电子商务中的各个责任主体,此案达到有效提升电子商务中民商法法律地位的目的。也就是说,只有充分认识到了民商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才能要求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双方自觉遵守相关法规的要求,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3.2加快法律法规的完善
        随着微媒体时代的迅速来临,传统的民商法已经无法满足微媒体时代下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要求。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加快民商法创新和完善的步伐,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适当调整和补充,才能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虽然忘了支付是电子商务发展最主要的交易途径之一,但是由于网络支付过程很容易发生安全信息泄漏问题,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充分重视这一问题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才能从根本上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微媒体时代带动了电子商业产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必须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避免因为法律法规与现实生活之间产生矛盾,保证电子商业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另外,相关部门在推动民商法的创新完善工作时,必须将民商法与电子商务交易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在一起,建立买卖方式交易不受干扰的机构以及和谐平稳的交易环境,充分发挥信息安全维护法律法规的优势,防止公民信息泄漏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的降低网络交易过程中安全风险发生的几率。
        结束语
        总之,微媒体时代的来临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注入了充足的动力,由于传统民商法已经无法满足约束电子商务交易的要求,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及时的进行民商法的创新和调整,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构建公平公正的电子交易环境,保证交易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参与电子商务交易,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有效提升。
        参考文献
        [1]刘彪.微媒体时代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创新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27:9-10.
        [2]黎晓倩.探究微媒体时代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J].青年与社会,2019,08:193+202.
        [3]李宏斌.浅谈微媒体时代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J].法制博览,2017,26:93-94.
        1968年2月  女  浙江衢州 讲师  大学本科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