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与消费者选择

发表时间:2021/7/5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0期   作者:梅洋洋1 张皓然2 姬瞳3
[导读] 摘要:新冠疫情爆发以后,中国的经济发展遇到了显著的困难,2020年脱贫目标的实现难度剧增,此时,恢复经济,保障民生对中国的意义巨大,稳就业、保就业更是重中之重。
        1.华北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063210  2.河北科技师范学校开发区校区  066600
        摘要:新冠疫情爆发以后,中国的经济发展遇到了显著的困难,2020年脱贫目标的实现难度剧增,此时,恢复经济,保障民生对中国的意义巨大,稳就业、保就业更是重中之重。疫情爆发后大量企业停工、人民失业的情况,更多的城市贫民、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工人等为了寻求经济需求,逐渐加入到了“地摊经济”的阵营。但由于政府对地摊经济的管理逐渐放松,“地摊经济”行业与消费者之间供需不平,导致“地摊经济”并不能解决大部分人的效用问题。如何使“地摊经济”更好的适应消费者需求,得到长久持续的发展这是个问题。通过消费者选择理论,有机组合消费者对商品的求从而达到最大效用使消费者与“地摊经济”市场均达到饱和状态。将消费者选择作为“地摊经济”的常态化考量,认清地摊经济的现状,是发展“地摊经济”的可能方向。
        关键词:“地摊经济”,新冠疫情,最大效用,常态化考量
        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式的一年,将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百年奋斗的目标。同时本年也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在今年疫情与建设目标相碰撞的形势下,理清中国“地摊经济”的发展现状显得尤为重要。鉴于此,本文在探究与“地摊经济”密切相关的消费者选择的相关关系,分析了“地摊经济”运营主体弊端及法律管理。为促进“地摊经济”的发展,提出了相关的构想与措施建议。
        一、“地摊经济“的现状
        (一)新冠疫情后“地摊经济”的发展
        2020年以前,政府对“地摊经济”的态度一直很消极,对其严厉的打压和管控,甚至某些城市甚至完全取缔了“地摊经济”的存在。但在新冠疫情爆发以后,地摊经济的发展才逐渐步入正轨。而“地摊经济”可以为城市底层的人民提供稳定工作岗位、就业机会与维持生计的可靠收入来源等,一方面能够应对新冠疫情爆发后大批企业停工、工人失业的就业困局,另一方面可以使得更多的城市贫民、农民工、下岗工人、基层群众等在正式经济部门无法正常就业的情况下,寻找到在非正式经济部门就业的出路。自此,“地摊经济”的发展得到了国家的正式肯定。
        但是由于我国在历史上对“地摊经济”采取的消极态度,并且对于“地摊经济“缺乏一定的分析和管理经验,使得”地摊经济“回府正常发展后迎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二)“地摊经济”的运营主体弊端
        “地摊经济“是城市贫农、下岗工人、无固定收入者的经济主要来源,因此,”地摊经济“的运营主体就是这些城市底层的贫民。而这一主体受教育水平较低、缺乏一些具体的理论知识、对于”地摊经济“的运营概念模糊,仅仅是以盈利为目的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且也没有考虑消费者均衡的情况,未对市场需求进行有效的考察等等。这些弊端的因素的存在还会继续限制中国”地摊经济“的持续发展与活力,因此,这些问题急需探索出解决方法。
        (三)相关法律对“地摊经济“的管理
        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建议对“地摊经济”管理时继续在执法过程中对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开展相关工作;要根据地摊经济的自身特点,创新执法立法等方式方法及内容;要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配合,助力地摊经济的稳健发展。
        但“地摊经济还是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国家在支持地摊经济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例如某些市规定禁止占用消防车道、禁止影响车辆及行人的正常通行、要学合理地规划地摊经济和夜经济的道路、摊位等。但仍需点明的是,目前地摊经济,法律层面上仍存在着一定的空白,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无论是消费者保障自身权益以及城管部门对地摊经济的管理等方面,都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促进地摊经济良性发展。
        二、消费者选择对“地摊经济“的影响
        (一)消费者均衡时“地摊经济”的发展
        消费者均衡研究消费者在既定偏好、收入与价格条件下实现效用最大化的均衡条件,包括消费者限制条件、均衡条件、消费者预算线及其方程等。基于戈森定律的消费者均衡条件为:
        P1X1+P2X2+…+PnXn=I(1)
        MU1/P1=MU2/P2=…=MUn/Pn=λ(2)
        其中,I为消费者既定收,X为商品,P为价格。(1)式为消费者均衡的“限制条件”,(2)式为消费者实现效用最大化的“均衡条件”。
        当消费者选择最大效用,即达到消费者均衡的状况时,此时的前提条件为把全部收入用完、把一元钱都花在刀刃上,每一元前用在不同商品上的边际效用1相等。在“地摊经济“下,消费者总是想选择最便宜的商品来达到最大的满足程度,当消费者留存和使用完日常的生活正常开支以及预算后,会将剩余的钱投入地摊经济中去,此时就会寻求自己的最高效用。
        消费者均衡时,此时的市场变为买家市场,虽然供给数量庞大,但是并不是能为所有消费者达到最大的效用,因此市场仍会有所剩余。此时就需要商家“对症下药“,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二)通过无差异曲2线看“地摊经济“
       
        明显的,相较于Ci与Cj,消费者更偏向于Cj,而当无差异曲线与消费者预算线结合起来时,预算线与无差异曲线相切的切点E,E’则为消费者均衡时的状况。此时的意义为,消费者愿意交换的两种商品的数量比应等于该消费者能够在市场上用一单位的这种商品交换得到的另一种商品的数量。
        因此,只有消费者的收入与效用无差异曲线相切时,才有消费者均衡的情况,而在“地摊经济“中只有一些个别的商品能满足消费者的满足程度。消费者的需求是有限的,而”地摊经济“中的商品是相对无限和低廉的,并且消费者会找到可以相互替代满足程度的商品,使得无论怎么样都能满足自己。此时”地摊经济“的经营主体就应该寻求一种更符合消费者达到消费均衡的出路。
        三、如何使“地摊经济”适合消费者选择
        从“地摊经济”的自身发展状况及发展逻辑可知,“地摊经济”销售面向的主体使城市中下层人民群众,而这类人民群众的需求又不尽相同,因此急需我们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低碳经济发展道路。对此,本文提出了一些构想及建议。
        比如说,可以成立全国性的专业“地摊经济”管理运营平台企业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筛选适当的经营方案,通过政府招标与资金的投入做支撑,搭建全国性的管理经营平台公司,并在每一省份、每一城市、每一县域、乡镇地区按照统一的模式因地制宜地进行推广,实现顶层设计与底层“接地气”的统一运营管理。因此,要将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全面而具体的收集,在此基础上,形成以国家为纽带,地方为基础的信息共享的局面。使得“地摊经济”中的商品尽可能的可以从不同程度上满足消费者的最大效用。了解消费者需求,以消费者需求效用为基础销售商品,最终实现“地摊经济”与消费者双赢。
        参考文献:
        〔1〕陈惠雄.生命成本:关于消费函数理论的一个新假说[J].中国工业经济,2005,(8):5-13.
        〔2〕胡旭:《让“地摊经济”在城市扎下根》,《安徽日报》2020年6月1日,第9版。
        〔3〕蒙昱竹、姚旻,“地摊经济”的理论逻辑与中国路径选择[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20年10月22日
        注释:
        1边际效用:每增加一单位商品所增加的满足程度
        2给消费者带来相同效用水平或满足程度的两种商品的所有组合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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