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5;2.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100020 3.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5
摘要: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生态环保领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革,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生态环保领域的热点问题,企业的环保合规性成本和风险不断增加。做好企业全生命周期合规性管理,对于防范生态环保风险、构建可持续发展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环保;合规性;可持续发展
引言
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生态环保领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多次提及生态文明,并提升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十四五”规划更是标志着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即将开启一个崭新阶段。在新时代的背景下,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生态环保领域的热点问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有了明显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当代中国发展的共识。
在此背景下,作为污染排放主体的生产型企业,也面临着空前的监管压力。从2015年起,中央环保督察组秉雷霆之势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和重点中央企业开展督察及“回头看”。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诸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密集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其中也不乏一些业内知名企业。
基于当前形势现状,生产型企业应持续聚焦风险防控和管理提升,将生态环保工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系统筹划、聚焦聚力,为助力经营管理目标实现谋好局,铺好路。
一、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认识
持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生态环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新时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部署。
二、构建管理体系,层层分解责任
从企业的实际管理角度出发,构建环保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制度范围应覆盖企业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建设项目合规性管理、统计台账管理等环保管理的关键要素;同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节能环保责任体系;通过实施有针对性的奖惩考核,落实各项制度中的管理要求和全员责任义务。
三、深化源头减排,推动清洁生产
企业应将综合预防的环境保护策略持续应用于设计、生产、服务等全流程。在采购环节,选择能源资源消耗低、污染物产生少的原辅材料、设备和生产工艺;在生产过程中,节约原辅材料和能源资源,减降各类废弃物的产生量;对于产品,要尽量提高收率,减少从原材料提取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对于相关方,要将环境因素管控纳入产品设计、运营管理、固废处置等其他可能的环节。
四、优化处理工艺,减少污染排放
企业应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噪声污染防治作为环保管理的核心要素进行管控。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方面要推行清洁生产,通过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和技术,从源头降低水污染物的产生;另一方面要稳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降低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首先,锅炉烟气等重点有组织排放源和一般类有组织排放源的数量和排放形式应与排污许可证保持一致,采用的处理设施、工艺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确保达标排放;对于无组织排放源,应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污染控制措施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在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方面,首先应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降低固体废物产生量;其次,在贮存环节,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建设合规的贮存设施或场所,现场标识、管理台账等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要求;在利用、处置环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进行利用或处置,并对相关方的合规性情况进行审查。在噪声治理方面,企业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充分考虑噪声污染控制工作,在满足工艺流程与生产运输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布置、噪声源隔离、工艺条件选择、消声处理等措施达到降噪的目的。
五、落实排污许可,强化环境监测
企业应对照排污许可证中的自行监测要求,编制年度自行监测计划,排放口的数量和位置、污染物名称、检测频次等信息应与排污许可证保持一致。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工作,并保存好相关的数据记录。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应安装、使用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应按照环保部门规定的途径和频次进行发布。
六、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全员认知
一方面,企业应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等企业内外部关联度较大的环保事故、事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并系统自查企业是否存在类似的管理问题,通过自查自纠,预防同类环保管理风险。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契机,开展全员节能环保主题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提升环保专兼职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强化环保相关主责部门业务水平,构建覆盖全员的环保责任体系。
七、减污降碳并举,体现社会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减污降碳势必促使国家产业结构和相关行业的发展方式发生重大变革。目前,各地方也在加紧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实施路径,这对身在其中的生产型企业来讲,既是风险、也是机遇。企业应提早策划,系统摸排碳排放底数,预测碳排放趋势,必要的情况下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协助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技术路线,积极参与并配合国家、地方“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协同实现减污降碳,体现企业社会责任。
结束语
“十三五”时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的五年,这五年,我国生态环保各项工作都取得重要进展,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的五年。作为生产型企业,我们是贡献者,也是受益者。立足新发展阶段,如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仍需探索,扔有很长的路要走。征途漫漫唯有奋斗,企业作为污染排放主体,应守好发展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底线,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技术投入、人力投入,以硬碰硬、严又严、实打实的精神,全力防控环保合规性风险,构建可持续发展体系,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