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规划设计院 辽宁省瓦房店市 116300
摘要:经济建设重心正逐渐从城市建设转移到城乡结合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处于决胜阶段,想要使乡村成为与城市同等地位的居住地,优化农民居住条件、完善乡村管理体制也就成为重要目标。所以积极推行乡村建设、施行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十九大的要求,更是“十三五规划”和国家长远建设目标下的重要阶段性任务。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新时期乡村建设进程时,想要保留乡村原本的独特风貌和文化内涵,使得乡村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科学理论,制定科学有效的村镇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建设和管理。
关键词:村镇规划;乡村振兴;发展;实施;政策;对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始终将“三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获得了不错的成绩。进入到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加快乡村规划与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改变农村居民的生活现状,创新产业发展思路,用产业发展保障农村持续化发展。
一、村镇研究概述
国内最初有关城镇这一概念的记载,是在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地理志》中。在汉以后的各个朝代,书籍文献、地方志、法规制度、诗词、史料记载中都蕴含着有关城镇的内容。但直到1930年左右,国内的专业学者才逐渐重视并且规范化的研究城镇建设。然而当时对城镇没有具体的概念界定,人口数量在一千到五万的聚落均可视为研究对象,研究的侧重点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多为关于城镇地理环境、存在形态及规模、迁移发展史、人口数量、文化水平、经济水平等内容的研究。当时由于受到自然条件和科学技术的限制,到村镇的路途遥远且交通不便,研究人员难以深入城镇内部进行考察调研,所以研究体系并不完善,研究手段也较为单一,更多的是依靠人文地理、都市人类以及社会学等相关学术理论作为结论依据,无论是研究的深入性、覆盖面还是规范性上都有很大的不足,相关结论也不具有严谨性和参考性。
二、我国村镇规划工作现状分析
2.1法律法规体系和规划体系不完善
现行的《村庄与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1993年颁布实施的,二十几年来,与《城乡规划法》一起对促进村镇规划的科学编制以及实施村镇建设各项活动的规范有序和有法可依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乡的发展,特别是乡村建设的不断前进和深入,以及农村建设活动出现的诸多新变化和新问题,《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进行了修订和修编,但是《村庄与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却一直没有进行修编,导致其内容存在很大的滞后性,不能与新时期的乡村建设与时俱进。同时,由于社会关注度不高,国家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我国村镇规划的编制情况也不容乐观。以住建部公布的最新的“2016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全国编制了总体规划的建制镇17056个,占建制镇总数的94.72%;编制了乡规划的乡8737个,占乡总数的80.28%;编制了村庄规划的行政村323373个,占全部行政村的61.46%。乍看数字,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编制率都很高,编制了村庄规划的村也有一半以上,但是以笔者所在的地方为例,乡镇编制的规划,有些已经过去十几年了需要修编但尚未进行修编,有些乡镇虽然开展了新农村规划,但根本不切合实际,无法用于指导乡镇和村庄的建设,导致村庄规划的权威性减弱。
2.2村镇规划建设组织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
2.2.1相关政府主管机构平级职权交叉,造成管理混乱
我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不仅受本级规划管理部门的垂直管理,而且要受到村镇及以上级别其他主管机构(包括农业、国土、建设、交通、水利等政府部门机构)的管辖与指示。
而这些平级的部门机构在相关方面上权责相互交叉,划分不够清晰,相互沟通又不够及时充分,这就造成了各个部门机构都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出台一些具体标准、规定与政策,这么多部门的大量规定中各个条款难以避免的会出现交叉、重叠,给后期处理相关问题留下了相互推诿的空间。而且这些政府部门机构在村镇规划方面各自实行其规章制度,这些机构出台的相关要求又确实存在一些相互矛盾的部分,直接导致真正从事村镇规划管理的人员不知如何是好,按照一些部门的要求进行操作可能会导致在另一些部门属于违规行为,管理上十分混乱。
2.2.2村镇规划管理工作不完善
造成职能执行不利国内村镇规划管理工作主体框架较为规范,上到国务院,下到省、市、区各级政府都设置了负责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专门部门,然而整体的城乡规划工作重心却一直偏向于城市规划和城镇规划,其中的城镇规划工作重心同样一直偏向于城镇区域土地、基建等方面,这中间严重忽视了村庄规划工作,也造成了村庄规划方面工作的缺失。工作内容缺失反过来也造成了工作机构建设的缺失,村镇规划工作部门不健全、村镇规划管理人员“兼职”等现象普遍存在,难以真正执行村镇规划制定的内容。2006年之后,随着国内“新农村规划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这些问题有所改观,却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不完善,职能执行不利。以2016年为例,全国的建制镇有村镇建设管理机构17143个,村镇建设管理人员83279人,专职人员53063人,占总的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63.72%,设有村镇建设管理机构8720个,专职人员53063人,占总的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63.72%;乡设有村镇建设管理机构8720个,村镇建设管理人员21756人,专职人员13819人,占总的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63.72%。
三、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视域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优化举措
3.1加强理念创新,构建以人为本的现代化规划体系
要深入研究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具体的实施政策要求和要点,积极进行理念的转变,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从尊重村镇发展的视角来进行村镇规划体系的科学探索,既需要考虑国家性质、基本国情和社会结构的特殊性,同时又需要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围绕村镇自然文化等资源的开发等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注重从特色性发展的角度,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把握基本的发展原则,从而更好地打造更具人性化的特色化的发展模式。
3.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注重依靠技术力量
要围绕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借助现代科技的力量加强村镇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在加强原有文化内涵和社会结构形式理顺的基础上,从开放共享的视角对内部发展建设取得的成效以及做法等进行分享,在市场化发展等方面进行科学发展规划体系的设计,积极采用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双重发展模式,吸引更多的优势资源投入,推动发展成果的有效转化和全面推广。
3.3完善相关的政策,加强监督管理
要围绕村镇规划建设存在的不足或者短板等,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在强化村镇社会组织管理的基础上政府给予更多的放管服优惠,进一步探索强强联合的合作发展模式,在精准扶贫、多元空间创建以及动态建设发展等方面进行更多的尝试,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广泛征求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等,以此为基础将更多的理念和科学的方法融入到乡镇发展规划和建设内容体系中,从而更好地打造特色发展模式,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达成。
结语
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研究和应用村镇建设规划和管理,无论是在制定相关发展规划,还是在改善村镇环境、文化、经济等方面,还是对于整个乡镇的创新,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发农村发展的活力,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意义。
参考文献
[1]安佰强,迟令臻.乡村振兴背景下村镇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消费导刊,2020(2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