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劳动幸福论的三重维度解析

发表时间:2021/7/5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0期   作者:陈秋霞
[导读] 摘要:新时代劳动幸福论具有显著的理论性、时代性、人民性。
        南昌航空大学  330000
        摘要:新时代劳动幸福论具有显著的理论性、时代性、人民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时代,把握劳动幸福可以从以下三重维度展开解读与阐释:劳动是一切幸福源泉的劳动本体幸福论、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主体幸福论、美好生活的核心是劳动幸福的劳动幸福价值论。通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幸福论进行多重维度的解读,可以进一步把握新时代劳动幸福论的思想真蕴。
        关键词:劳动幸福论;新时代
        解读新时代劳动幸福论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结合中国发展实际,在时代中不断创新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思想。新时代劳动幸福论,继承与发展了马克思劳动思想,是在新时代和新语境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对马克思劳动思想的进一步阐释,充分体现了时代特征,符合中国国情,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场。
        一、劳动是一切幸福源泉的劳动本体幸福论
        在哲学的一般理解中,本体是“作为存在的存在”,本体论作为一种追根溯源式的意向性追求, 表达了人类对自己身居其中的现实生活世界之终极存在、终极认识和终极价值的深度渴望,是人类超自然生命存在属性的集中体现。[1]简而言之,其从广义上说是指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劳动”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论、人的解放等理论形成的重要纽带。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建立了劳动本体论,受恩格斯政治经济学研究影响,首次从经济学方面研究工人劳动问题,工资、资本、地租问题,并在《神圣家族》中进一步阐释了劳动在社会历史中的决定作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构建了唯物史观的基本框架,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揭示了劳动与资本的关系的实质[2],形成了马克思以劳动为核心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理论、人的解放学说等。因此,可以这样理解,马克思哲学是一种劳动哲学, 马克思正是在劳动中揭示了人的生成和本质, 寻求现实生活世界的根据, 求解社会历史之奥秘, 发现了价值的本质和人类自由解放的现实途径的。[3]
        “劳动创造幸福”是国家领导人劳动思想的一个重要范畴,国家领导人阐述了劳动与幸福之间的相关性。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中,国家领导人提到,“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劳动创造了中华民族,造就了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也必将创造出中华民族的光明未来。” [4]国家领导人将劳动视为推动历史车轮向前的现实力量以及中华民族的缔造者,进步一地阐述了劳动是人及其社会的存在本体,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存在规定,是现存感性世界的基础。并且,通过以中华民族为例,简明、直接地传达了构成了人类历史的底色的劳动本体论。其具体体现为劳动不仅创造了人,还不断地形塑人、成就人、提升人;不仅为人自身的生存提供基本生活资料,而且还在物质生产劳动基础上形成了社会劳动关系和交往关系。同时,国家领导人不止一次地提出,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劳动创造幸福,幸福取决于有意识的思维模式,其脱离了传统本体论中将人存在的基础等同于维持肉体生存的劳动生产。
        劳动是一切幸福源泉的劳动本体幸福论正是继承地发展了马克思哲学与现实相结合的哲学本体论,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揭示了劳动是幸福本源的哲学意蕴。从国家领导人关于劳动与幸福的相关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不仅揭示了“劳动是人的本质,是现实生活世界的本体和依据”等马克思主义劳动本体论的深刻内涵,更从幸福论的角度进一步阐释了“劳动作为人类最基本的时间活动和生存方式,是人类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基本途径,幸福是现实劳动的本真蕴意”等劳动幸福的观点。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主体幸福论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理念,探析新时代劳动幸福论离不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其主要体现在劳动主体的理解与阐释中。劳动主体幸福论可以从以下两个个方面来把握,一是在“劳动”与“资本”中确证以劳动为主体的体现,二是肯定劳动的主体即对劳动者本身的肯定。
        首先,在“劳动”与“资本”中确证以劳动为主体的体现,即以“劳动”取代“资本”地位的主体,在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关系中确证“劳动”的主体地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超越资本主义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扬弃“资本逻辑”,即扬弃以占有雇佣劳动实现资本增殖的逻辑形式,消灭私有制,消除资本的阶级性,恢复作为现代政治哲学主体的劳动及劳动者的地位,实现人的本质的复归。[5]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性来看,当今中国正处于资本主义占主导地位的世界历史中,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只有资本才是主宰一切的力量,而劳动却成为了一种异化的存在。尽管如此,需要看到的是,“资本逻辑”虽然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但这种发展却是异化的、畸形的,资本主义坚持的是“天赋人权”,强调的是资本的价值,甚至资本至上。[6]在这样的发展逻辑中,劳动难以与幸福关联。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以人民为中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始终为人民的利益而斗争。
        其次,充分肯定劳动主体作用,肯定劳动的主体即对劳动者本身的肯定,保障劳动主体自由自觉的劳动,其既体现在维护劳动者的尊严,又体现在对劳动精神的高度重视。这里的“劳动主体”指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且能够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的劳动者。

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变成了商品,劳动成了雇佣劳动,工人只有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拥有生存所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在这种条件下,工人无法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和体力脑力,因而工人劳动的唯一功能就是作为资本家赚钱的工具配角,人作为劳动主体自然而然地被异化了。[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哲学本体论,提升了劳动者的地位和尊严,劳动不仅不是“资本”的工具,还备受尊崇,保障劳动者的自由意志与自主性是其基本特征。国家领导人强调,“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值得尊重和鼓励。”[8]发扬劳动精神必须尊重劳动人民的主体地位,尊重一切劳动,其将功劳与希冀、光荣与幸福一并赋予了劳动的主体:劳动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突出了马克思主义鲜明的人民性品格。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以人民为中心,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资本”与“劳动”中坚定劳动的主体地位,充分肯定劳动者的力量与成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主体幸福论的重要体现。
        三、美好生活的核心是劳动幸福的劳动幸福价值论
        马克思以劳动为价值产生的本体根据,将人视为劳动的价值主体。劳动通过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体现人的本质,主体之人通过劳动途径实现自身价值乃至人类价值,即主体价值通过社会历史过程中劳动方式展开,最终劳动使人之为人的自由价值完全实现。劳动幸福体现的是劳动过程中劳动所获与人的幸福追求、劳动期待的一致性。[9]新时代劳动幸福论继承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主要来体现在:一是创造性劳动体现劳动幸福;二是幸福是奋斗出来与美好生活核心是劳动幸福的辩证劳动幸福价值论。
        第一,幸福通过人的创造性劳动来体现。创造性劳动是幸福的活力源泉,一切幸福都源于劳动和创造劳动者因创造才让幸福的源泉充分涌流。创造与想象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大重要特征,动物不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而人却可以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来改造对象。当劳动者能够发挥自己的创造力,按照规律改造客观世界时,劳动者自主能动性得到了最大程度发挥,劳动的幸福特征展露无疑。
        第二,在关于幸福是奋斗出来的相关论述中,国家领导人对广大青年寄语,“广大青年既是追梦者, 也是圆梦人。追梦需要激情和理想, 圆梦需要奋斗和奉献。”[10]劳动的过程就是创造幸福的过程,同时也提出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幸福是靠一点一滴的劳动创造而来的,只有依靠劳动与奋斗,精神世界才会更加丰富。劳动作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和存在方式,其过程本身就是奋斗的过程,正是人类的劳动活动, 我们才能通过获取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来更全面地保障人的基本生存的需要、物质与精神享受的需要以及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由此可以看出,劳动是实现生活美好与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脱离了劳动,我们便难以科学地把握人的本质和真理, 也难以正确地揭示人的幸福基础和美好生活的核心。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 我们可以劳动确证了人的类本质,正是在劳动对人的本质属性的确证与规定中,展现了人类幸福的基础以及美好生活的核心。
        因此,劳动是成就美好生活的基础,美好生活需要通过奋斗性的劳动来创造,同样的,劳动的幸福本质构成了美好生活的核心和要义,体现了美好生活的核心是劳动幸福的劳动幸福价值论。
        参考文献
        [1] 毛勒堂. 论作为劳动哲学的马克思哲学[J].江汉论坛,2017,(04):76-82.
        [2] 吴学东. 马克思的劳动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版社,2018.
        [3] 毛勒堂.论作为劳动哲学的马克思哲学[J].江汉论坛,2017,(04):76-82.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5] 解丽霞,梁曙光. 阶级解放、劳动主体与共产主义——《共产党宣言》的政治哲学阐释[J].哲学研究,2020,(08):25-34.
        [6] 何云峰.培育青年人的核心价值观须以马克思劳动幸福观为根基[J].青年学报,2014,(04):7-12.
        [7] 陈志强. 论习近平劳动观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创新[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19,(05):42-51.
        [8]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EB/OL]. (2015-04-28)[2021-05-25].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4/28/c_1115120734.htm.
        [9] 何云峰. 从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的视角看劳动幸福问题[J].江汉论坛,2017,(08):49-53.
        [10] 习近平. 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 2018-05-03 (2) .
        基金项目: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新时代大学生劳动幸福观教育研究”(YC2020-S527)
        作者简介:陈秋霞(1992-),女,汉,江西南康人,硕士研究生在读,单位:江西省南昌市南昌航空大学,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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