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喆 胡金一
华北理工大学 人文法律学院 0663210
【摘要】随着现阶段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液原来越重视,在这其中人们提升最多的无疑是对自身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近些年来,人们对自身隐私权的关注越来越多,有关于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我们当今的相关刑法的重点研究对象之一就是对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的探讨,只有不断地加强对这一法律权益的研究探讨工作才能够更好地保护我们自身的相关权利。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笔者对我国现阶段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的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存在的重要意义做了一定的阐述,并在文章最后对我国的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进行了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我国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启发。
【关键词】隐私权;刑法保护;探讨
0 导言
隐私权,是公民具有的一种人格权利,是一种对公民的人格尊严及人格利益进行保护的权利,体现的是对我国公民的一种个人信息以及个人隐私的保护,因此,当前加强我们对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的探讨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对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的研究和探讨,我们才能够更好的保证我国共们自身的基本权益,尤其是在科学及时迅速发展的现在,个人的信息更容易受到侵害,例如: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让公民个人的隐私更加容易收到侵害,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加强对公民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进行探究。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笔者通过对现阶段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现状的分析,对我国未来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的发展进行了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广大的读者朋友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启发。
1、隐私权存在的重要意义
隐私权,是对公民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进行保护的一种非常有必要的保护措施,笔者认为,隐私权作为我们拥有的基本权益之一,是体现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之一,首先,隐私权对人权和自由的价值进行了明确的标定,它能够让我们每个人都能够都得到刑法的保护,让我们做到在刑法面前人人平等,这便是人格尊严的保护,因此,隐私权自身就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我们通过刑法对个人的隐私权进行保护能够充分体现出对人权的尊重,可以保护我们不受到其他人的侵犯,同时也能够保证我们不侵害其他人的隐私权;最后,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能够进一步保证社会的秩序,同时,对我们建立更好的社会模式有着很大的帮助,我们只有建立好更好的发展模式,我们才能够保证社会秩序正常进行。
2、我国现阶段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的现状及问题
近些年来,隐私权的刑法保护在我国得到了很快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依旧存在着一些没有解决的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的相关问题,首先,我国网络上对隐私权的保护还不够广泛,正因如此,我们对网上个人隐私的保护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一旦个人信息或隐私从网上泄露,我们很难找到泄密者,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当完善这一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我们才能够对人们的隐私权进行更加全面的保护,现阶段我国所确立的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范围还比较小,而且不够细,所以在实施网络隐私权的时候,相关司法机关往往没有明确和具体的条文依据[1]。
除此之外,我国现阶段的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还面临的问题就是在刑法的设计上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的地方,由于这些不合理,导致我们无法对隐私权进行充分的保护,从隐私权刑法相关条文看,缺乏足够的财产刑的规制措施一些侵犯隐私权的犯罪行为实际上是为了获利,因此,缺乏足够的财产刑规制措施,不能遏制其侵财目的,实质上也不利于全面保护隐私权[2]。由此可见解决这一问题,也是我们应当重点关注的方向之一。
3、关于我国隐私权刑法保护的探讨
基于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向进行研究和探讨才能够对我国隐私权的刑法保护有所帮助,首先,我们应当完善我国隐私权的刑法保护在网络在网络上保护有所限制的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一方面的问题,我们才能够对公民的隐私权进行全方面的保护,这样一来,就更就有利于我们构建出一个和谐的社会,同时也更加有利于我们国家和谐稳定的发展,所以,现阶段我们应当不断加强和完善我国在互联网安全上的隐私权的刑法保护,实现对我国公民的全面保护。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当不断的加强对现行法律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对其中存在的不合理的情况要进行及时地更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对我国公民的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进行更加合理的完善和规划,我们应当积极地对那些实际发生的难以解决的案件进行充分的研究和探讨,从中补充好我们所欠缺的部分,用这种方式让我们国家的隐私权的刑法保护变得更为完善。
4、小结
综上所述,刑法的权威性比较强,对隐私权的保护作用也比较强,针对于我国目前的刑法关于隐私权保护还处于初级阶段、立法不够细化具体的现状,相关立法单位一定要加强力度提高立法的具体化,让人们和司法部门在实际中操作的时候有依据,最终实现充分发挥刑法对公民隐私权保护作用的目的[3]。
【参考文献】
[1]卜嘉俊.大数据背景下隐私权的刑法保护探讨[J].法制博览,2020(24):87-88.
[2]凌萍萍,焦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法法益重析[J].苏州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 6 ):66-71.
[3]石磊.我国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研究[J].文化学刊,2020(06):14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