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村破解乡村治理新问题的法治“金钥匙”

发表时间:2021/7/6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1期   作者:罗丽莎
[导读] 【摘 要】新时代乡村治理还面临乡村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突出、少数村民法治意识不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不够规范、有些村庄对“自治、法治、德治”之间的融合衔接关注不够等新问题,为此,余村找到了破解乡村治理新问题的法治“金钥匙”。
        重庆市石柱县委党校  409100
        【摘  要】新时代乡村治理还面临乡村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突出、少数村民法治意识不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不够规范、有些村庄对“自治、法治、德治”之间的融合衔接关注不够等新问题,为此,余村找到了破解乡村治理新问题的法治“金钥匙”。
        【关键字】乡村治理;新问题;法治“金钥匙”
        2020年3月,《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出台。法治乡村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着力夯实的根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乡村治理方面,仍然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面临的新问题
        (一)乡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突出
        我们都知道,急剧变迁的社会转型必然给乡村社会带来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基层利益纠纷在朝着尖锐化、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发展。比如,2018年,浙江湖州全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2.9万多件,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多个领域。面对乡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变迁,部分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滞后于时代发展,又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乡村民主决策机制,从而导致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协调、整合与动员能力。
        (二)少数村民法治意识不强
        从村民这个主体来看,一方面,全社会尊法学法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氛围逐渐浓厚,老百姓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另一方面,少数村民法治意识比较单薄,在实际生活中逐利不守法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在表达利益诉求的时候,除了传统的诉讼、逐级上访外,还采用重复和越级上访,甚至借助于新媒体等手段,把不合理和合理的诉求混合在一起,人为加大解决问题的难度。
        (三)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不够规范
        从农村社会力量来看,有些乡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还不够规范。有些农村虽然建立了乡村治理社会组织,但大都没有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和监管机制。从其组织结构来看,社会组织的人员结构多是“一对多”,即管理人员只有2个甚至只有1个,管理对象却很多。并且参与管理的人员学历也不高,不专业。一旦社会组织中的管理人员出现家庭需要特殊照顾等情况,就会出现无人管理,导致社会组织的活动面临暂停和永久停止。
        (四)有些村庄对“自治、法治、德治”之间的融合衔接关注不够
        我们常说,自治是个性是特色,法治是底线是边界,德治是目标是境界。“三治”融合,关键在融合。“三治”之间的融合,当前存在着长效机制不完善等短板问题。


        二、余村破解乡村治理新问题的法治“金钥匙”
        (一)夯实法治建设之本,筑牢“两山”理念根基
        一是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指引。在2020年余村考察调研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一种经济。你保护生态,生态也会回馈你。”生态文明建设不是孤立的,他需要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边生态环境治理仍然很差,这样人民不会认可,也经不起历史检验。”余村在党员群众始终铭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融入到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为美丽乡村建设制定法治标准。2017年以来,湖州市和安吉县以余村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实践为蓝本,编制发布了全国首个《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和县级地方标准,填补了我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标准化的空白。以余村为代表的全市广大乡村认真做好标准的执行和推广文章,按照湖州标准6大类考核指标,22项二级指标和129项三级指标的要求,有效地巩固民主法治村的创建成果,进一步打响了美丽乡村、无法不美的品牌。三是为“生态富民”提供法治保障。余村从2003年以来,开始逐步地依法依规关停矿山、水泥厂、制砖厂和有污染的企业,全力打造了国家5A级村域大景区。加快推动村庄发展,从卖石头到卖风景的转变,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源源不断的绿色发展优势。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余村上上下下,齐心协力发展美丽经济,确保余村的老百姓能够捧牢这个绿饭碗。
        (二)运用法治思维之“道”,提升依法治村能力
        一是以法治思维推动依法民主决策。法治思维,关键在公平公正公开。遵循这个理念,余村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五议两公开”流程,定期研究村庄规划、环境整治、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重要事项。目前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已经在余村蔚然成风。大到全村的规划建设,小到垃圾分类,都要通过民主程序来决定。二是以法治思维开展党务村务管理。主要是建立了三项清单。首先是建立了党员民主议事清单,依托每月主题党日,围绕支部建设,发展党员,集体经济等重要问题,进行党内民主讨论,形成会议纪要,作为重大事项推动的请示条件。其次是建立党员责任清单,带领大家在绿水青山中创造金山银山。再次是建立党员党性体检清单。采取支部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自评的方式对党员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评议。三是以法治思维落实村民自我治理。成立“两山议事会”,开展全村民主议事决策常态化协商,实行“事前群众当参谋、事中群众来监督、事后群众作评估”,构建起“村事民议、村事民治”的基层治理余村模式。
        (三)借助法律服务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三调联动促和谐。这些年来,余村把调解员名单和调节制度上墙公示,组建了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了“两山”巡回法庭,打造余村“家园卫士”。律师、法官和警察合作开展上门调解,送法下乡,巡逻守护等工作。创新的采取了调解员联村、法官顾问驻村、家园卫生护村的模式,完善访调、诉调、警调衔接机制,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二是法治队伍专业化。截至目前,余村有5名专职调解员,7名调解志愿者,6名驻村法官,1名驻村法律顾问,3名公安干警来担任“家园卫士”,还有15名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民代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来担任“法律明白人”。同时,利用好本土精英、外出精英和外来精英等力量,实行群众办事、矛盾调解、法律服务、信息咨询、致富求助“五不出村”,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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