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对策研究 叶碧如

发表时间:2021/7/6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9期   作者:叶碧如 黄东东
[导读]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是控制污染物排放和维护生态平衡中关键性的制度准则。
        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325500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是控制污染物排放和维护生态平衡中关键性的制度准则。其中,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用来评价人类在生产活动中对所在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而排污许可制注重的是对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从整体角度出发,二者虽然会发挥不同的功效与作用,但依然存在很大的差异。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制;衔接对策
        引言
        新时期,我国经济呈现快速发展,发展经济的同时应加强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环境影响评价对于企业落实环保措施,降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具有积极的意义,因而,环境保护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衔接之间存在的问题
        1.1 重视程度不高
        在管理和控制污染源的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存在很多不同。环境影响评价往往发生在实施之前,是先预防污染,而对于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管控不达标的排放物或存在对环境会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无法通过环评审批,使其最终可以与环境影响评价相符合。排污许可制则注重的是事后监管,明确规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是排污企业守法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对其进行监督的重要依据。现阶段,虽然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性,但相关部门并未对这两项制度的结合给予高度的重视与关注。
        1.2缺乏严格的环评体系
        环境影响因素具有一定特殊性,其周期比较长所以实际工作中应细化工作步骤,加强关联。环境影响评价需要严格依照相关规范开展,以确保获得更加真实而可靠的结果。现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日益完善,最终构建系统化环评体制对有效解决环评工作实际问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环评工作已经越过了起始阶段,但部分预测手段依然依靠国外模型与经验,实际工作中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依据支撑,对环评结果准确性带来了很大程度的影响,最终影响到行业发展。
        1.3专业环评人员配置不足
        环评工作是一项系统化科学技术,其对工作人员有很高的专业要求。现阶段,我国很多从事环评的工作人员不符合要求,自身专业知识不扎实,缺乏团队合作精神,给有效开展环评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制约。实际工作中部分环评工作人员工作消极怠工,对环评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工作敷衍了事,没有实地考察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预判合理性差,导致全过程环保管理变成“面子工程”;有的环评工作人员利用制度缺陷以权谋私,不顾集体利益而利用工作机会中饱私囊;有的从业人员是“裙带关系”,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影响,使得工作场合变成私人交际场所,全身心投入工作关系的维护导致环评工作成效令人担忧。因而,环评工作中必须要重视团队建设,一旦放松管理就会使得环评工作失去意义。
        2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措施
        2.1提高重视程度
        正是由于相关部门并未对这两项制度的结合给予高度的重视与关注,相关学者和专家都强烈地提出呼吁,认为国家政府部门应当提高对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视程度。在此前提下,2017年政府部门颁布和实施了《有关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通知,这一方案的实施既是对传统《环保管理条例》的完善与细化,也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之间的衔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2对排污单位和环境要素的全覆盖
        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要求,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督并指导开展已到期排污许可证换证工作,持续做好新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督促并指导地方对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通过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逐步实现“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落实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出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积极推动将工业固体废物环境要素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等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启动海洋工程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前期研究。积极探索将环境噪声、温室气体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内容和实施路径。
        2.3注重人员考核
        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过程中,若无法完善管理考核机制,那么制度的规定将形同虚设。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时,应至少一年进行一次工作人员评价能力考核,可以通过自评自查或互评互查的方式进行工作质量评定。改变传统考核制度理念,加强当地排污管理质量及所管辖地区环境情况的平衡分析,保证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有效落实。依托政府部门管理数据的细化分析,建立完整的排污许可综合执法管理考核与评价机制,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奖励惩罚。可以设立居民专用匿名检举箱,通过与普通群众的思想意见交流,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执法机制。注意对检举人的个人信息保密,实时监督执法行为,保证执法团队建设清廉。要做到有奖励有惩罚,实现排污许可制度行政执法管理的长期激励。充分调动每位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环境影响评价的统一化整合,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行政部门管理执行能力,实现动态管理模式。
        2.4构建联动机制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离不开联动机制的积极配合。在过去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与排污许可制的发放中,由于受到多方监管的阻碍,各自的优势和作用无法被充分发挥出来,给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给环保的质量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构建联动机制对促进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1)对项目的建设实施环保监管,即在保证生产的基础上实现少废与低废、清洁与高效的目标,以保证生产空间流程化、操作卫生标准化,必要时还应当由第三方参与监管,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绿色生产理念。比如,材料的选择与使用是实现环境保护的关键。对此,在材料的购置上应当加强控制,保证循环使用和可回收的特性,从而加强环境保护,降低生产成本,以进一步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2)环境保护部门还需要建立与完善统一的环境评审申请系统,可以使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实现衔接。相关人员要登录环境评审系统,线上填写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与此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收集和整理项目的相关信息,加大监管力度,降低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在内容方面的差异。此举对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有效衔接十分有利,进而促进项目的质量与效益的共同提升。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是一项贯彻与实施环境政策的重要支柱和卓越成效,在我国环境保护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制出现较早,由于相关部门对其的重视程度不高、缺乏技术支持与联动机制,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之间的衔接受到了阻碍。因此,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有效衔接,弥补目前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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