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现代价值及创造性转化

发表时间:2021/7/7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1年第36卷3月第7期   作者:程爱婷
[导读] 以儒墨道为代表的的中国传统道德思想在今天仍有其重大意义和价值。
        程爱婷
        渤海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辽宁锦州121013
        摘要:以儒墨道为代表的的中国传统道德思想在今天仍有其重大意义和价值。通过对儒家的人伦道德、墨家的义利道德与道家的自然道德核心思想的概述。可以发现其思想对当今社会的现代价值表现为三个主要方面:人作为自然存在指向学会生存,人作为社会存在指向学会关爱,人作为主体存在指向学会超越。为了实现其创新性的发展,以立足传统道德思想本原为基础,以社会实践为导向,以制度为依托是传统道德思想实现创造性转化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传统道德思想;现代价值;创造性转化
        
        在今天全球多元文化与信息化的冲击下,中国德育发展面临许多的挑战与问题,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道德伦理体系,需要追本溯源,从中国传统道德思想寻求现代道德思想的“根”。而要达到这一目的,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中国传统道德思想,重视对它的现实价值的开发,促其尽快实现创造性转化。随着世界文明的融合和中华文化在全球影响力的提高,传统道德思想必将在世界文明的大潮中,日益显示其特有的重大价值和意义。
        一、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内涵
        古代各道德教育流派的道德思想均产生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与这一流派的政治主张、社会理想与个人修身之法密切相关。这些思想流派围绕道德教育的本体论、价值论、内容论等方面进行阐述。主要对以儒家、墨家、道家为代表的传统道德思想进行概述。
        (一)人伦道德:儒家之“内圣外王”
        儒家认为理想的人生是“内圣外王”。其中“内圣”是指内在的修养,即修身养性,执中庸之道,止于至善;“外王”则指外在的事功,最终目的指向“平天下”,使社会和谐稳定。
        1.儒家的“尚道”精神
        首先,儒家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体和社会人生的最高原理与终极价值。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1]“道”是孔子所追求的人生最高价值理想。“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2]可分为四个层次,依次是“道”、“德”、“仁”、“艺”。通过“艺”的方式来表现仁,又由“仁”来体现人的德行,并最终通过“德”达到“道”的境界。“道”是其最高目标。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3]”把天道、地道、人道作为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一个整体。而阴阳、柔刚、仁义则成为世界运行与发展的规律和秩序。“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4]说明道并不排斥人,如果有人施行道,却排斥他人,那就不可以施行道了。可以看出,儒家所追求的“道”是天地、人伦之道,是一种至大无外、至小无内的至高道德。道的存在与否取决于人,只有则天行道,才能发扬“道”的精神。“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5]“尚道”精神是我们民族在文明进步过程中坚持理性主义和人文化成的集中体现,使我们民族高尚的道德精神得以继承和发扬。
        2.儒家的君子之德
        首先,儒家把“德”阐述为品德、德行,重视其伦理内涵。子曰:“主忠言,徒义,崇德也。”[6]孔子曾提出君子之德是“知、仁、勇”三德,并且以“仁”为德的核心。他认为君子应具知、仁、勇这三种基本的道德。子曰:“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7]体现了儒家旨在培养具有“仁”德的君子,这对于培养君子人格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其次,儒家认为道德具有层次结构。“仁者爱人”与“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皆体现“仁”的最高层次是敬爱社会民众,中间层次为敬爱兄弟;低层次为孝敬父母。“忠恕”之道表达的是如何“爱人”,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因而忠恕的高层次表现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最低层次则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外,儒家极为崇尚对道德人格的追求。“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体现了儒家对道德人格的重要论述。儒家道德追求的第一层次就是“明明德”。“明德”包含仁、敬、孝、慈、信等封建人伦道德,阐明的是人生来就有的善性。但个人自身的完善从不是儒家的最终目标,他们将个人自身的善转化为他人的善,推己及人。因而,儒家道德追求的第二个层次目标就是“亲民”。“止于至善”才是儒家道德追求的最高层目标,即达到一种“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的最高境界。由“明明德”到“亲民”,再到“止于至善”,体现了儒家道德标准从低到高、道德内涵从简单到复杂、道德活动由自身到群体的不断提升道德境界的过程。
        (二)义利道德:墨家之“重利贵义”
        墨家主张以“立功”为本,以“利”为核心,把“义”和“利”两者统一起来,构成了义利统一的传统道德思想。“重利贵义”的墨家道德学说,在中国道德思想史上独树一帜。
        1.墨家的“兼爱”思想
        墨家强调无差别的爱,提出“兼爱”的道德思想,如“兼爱天下之博大也,譬之日月之光照天下之无有私也”。[8]墨子主张“兼爱天下之人”,并且“兼以易别”,因为这种“兼爱” 是无差别的爱,要求人们相互、平等、普遍地去爱。墨翟认为“兼”是“圣王之道”,是让统治得以安稳,使百姓得以丰衣足食的根本方法,表达了中国古代农民、手工业者等下层普通劳动者对理想社会生活的向往。
        2.墨家的义利观
        墨家十分重视义和利,认为“天下莫贵于义”,倡导“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9]希望改变“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10]的社会现实。墨子提出“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10]。既重视“利”,又牢记“义”的价值,言“义”必及“利”。“利”之所以难能可贵,皆因它在道德思想上就是“义”的全部内容。墨子的“兼爱”思想是基于现实的功利主义。这种功利主义不是自私的物质欲望,而是一种大爱。墨子认为,仁义是为大众谋取利益。只有首先维护公共利益,才能实现个人利益。造福他人是爱别人的目的和内容。利益与正义的统一是人们的物质利益与精神追求的结合,代表了当时百姓的切身利益。
        此外,墨家追求的终极人生价值是“利人”与“利天下”,是他们心中的“大义”。墨家既“重利”又“贵义”,实现义与利的统一,同时这是对”礼”作为道德价值标准的传统观念的否定,不仅体现了道德观念的变革,还具有反传统的启蒙意义。墨子道德教育思想的核心是功利主义,义利统一思想则是墨子德育思想的理论基础。墨家的义利观点使空洞的道德理论接近了普通百姓的真实生活,使崇高的道德标杆趋于平易近人,易于为人们所接受。
        (三)自然道德:道家之“尊道贵德”
        1.“道”和“德”是道家哲学的最高范畴
        “道”是宇宙万物的原始形态和普遍规律,具有普遍性和整体性,而“德”是宇宙创建后所有具体事物中的道。老子思想中的“道”和“德”均融于万事万物之中,并以之为认知媒介,则“德”是“道”的精神凝聚与体验。“德”是“道”的外在表现形式。
        在道家道德思想中,天地万物和人类社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世界依照一定的规律运转,显示出某种确定的秩序与法则,[11]是人类道德的根本要求和内在的目标。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道家所确立的人类道德就是“道”的道德的延续,道家的伦理学就是宇宙伦理学。[12]老子认为:“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候王得一以为天下正”。[13]即事物处于完满自足的最佳状态。因此,老子认为道德是事物完善的基础和条件,只要事物合乎“德”,即体道得到后,成为自身的道德,就能达到事物的最佳状态。
        2.道家“尊道贵德”的自然道德思想
        道家提倡以“道”为核心的自然道德思想,以万物的道德本源和达到万物的自然本质的道德法则为出发点,不仅从本体论和存在论以及价值论的角度表达了道德的发展脉络,还阐述了道家独特的道德思维方式、价值信念与人生理想[14]。道家认为,只有顺应万物的本质,才能实现个人自我的真实体现和提升。“天地与我并存,万物与我同在”体现了道家道德思想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观念。不仅让人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与天地万物同在思想意识,而且教人主动地去适应生活世界,构建人与世界的和谐关系。道家的意义在于协调人与自身、人与道、人与万物的关系,自身、道、万物共同构成人的生存之境。只有顺应万物自身的本性,才能实现个体自我本真的彰显和弘扬。
        二、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现代价值
        在高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探求传统道德思想的现代价值对于我们现代人的生存方式和生存状态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尤其是在如何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自身的关系中,传统道德思想为我们提供积极有益的启示。
        (一)人与自然:作为自然存在指向学会生存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建立人与其他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从生存意义的角度来看,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绝对取决于自身以外的自然世界。这种自然的物质和生理基础是人的所有规定和特征的形成,存在,实现和发展的主体载体,它决定了人作为自然的存在始终依赖自然。[15]“天人合一”是我国古代社会对宇宙认识的思想成果,其观念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应与自然界融为一体;人可利用大自然造福人类,但是要遵循自然界的规律,如此方可安身立命,持续发展。
        首先,辩证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具有自然属性。人类中心主义的错误在于将人类与自然认为是中心与服从的关系,片面的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没有辩证地对待人与自然之间的真实关系。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最终是指向人的。所以为了人类的更好发展和人类社会价值的提高,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任务也落在了人类身上。[16]习近平同志提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是既对立、矛盾,又相互依存的统一体。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转变发展模式,实行低碳和可循环利用的经济模式,抓住绿色发展的战略机遇,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重构了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不仅实现了人类价值观念与自然价值观念的和谐统一,而且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双重价值。


        其次,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哲学思想体系的核心是将人与自然看作一个生命共同体和道德共同体,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最高理想。[17]人作为自然界的构成部分,应与自然和谐相处。正如老子所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8]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和事都应合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只有遵循自然规律,人类才能避免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决定了若人的行为违背自然发展规律,必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表明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为基础的条件,同时也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人与自然的关系绝不应该是相互对立的关系,无论是大自然奴役人还是人奴役大自然的时代都应该被超越,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19]。
        (二)人与社会:作为社会存在指向学会关爱
        人作为社会存在,注定要过社会生活,必须在社会交往中学会关爱。离开一切社会联系与社会关系,人只能作为非现实的、抽象的人而存在,因而人始终是“社会的产物”。[20]传统道德有许多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与现代道德教育的教育内容,尤其是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相契合,从而能够为现代德育的发展提供宝贵资源。
        首先,儒家“仁者爱人”的“人道”精神充分体现了关爱他人和社群的利他意识、群体意识,这对于疗愈现代社会的冷漠症具有积极作用。在日常生活中坚持以人为本,对于弱者施以援手,尊老爱幼,救危扶贫,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极大强化了人们对自身物质利益的关注和追求,以致于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泛滥,许多人奉行个人利益、权利和自由高于一切的原则,沉溺于一己私利,对他人和社会漠不关心,甚至为了一己私利而不择手段,损人利己,不惜践踏社会道德和法律。正是针对这一现代社会病症,我们提倡墨家的义利观,既“重利”又“贵义”,实现利与义的统一。合理追求效益、重视功利的道德倾向,极为符合目前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既保障了物质上的满足,又很好的维护了社会道德。我们既要维护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同时也要关注个体的需求;既要提高人的精神文明水平,也要重视对人的生存环境与正当物质利益的关注,使高尚的灵魂建立在必要的物质利益基础之上。只有这样,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冲击下,才能显示出传统道德思想生命力的强大。
        第三,先秦儒家以“孝”为核心的家庭伦理为涵养家庭德育提供宝贵资源。先秦儒家对家庭人伦颇为重视,阐发了诸多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家庭美德,如父之慈、子之孝、兄之友、弟之悌等。先秦儒家的道德内容主要以“仁”为核心,而“仁”又是以血缘亲情等自然道德情感为基础,以孝悌之爱为起点。尤其重“孝”,在继承西周“追孝”、“养孝”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孝德的内涵,使“孝”成为处理协调家庭人伦关系的核心道德规范,奠定了中华民族孝德文化传统的基础。
        (三)人与自身:作为主体性存在指向学会超越
        “主体性”是指处在现实社会关系中的人,在对象性活动中表现出的自主性、能动性与创造性。而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又是在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中生成、实现和发展的[21]。作为这样一种主体性的存在,人具有无限的创造性和可塑性。人的超越性发展就是人在自我修身中实现自我思想建构和道德成就。
        首先,儒家反复强调“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这说明了道德规范的根据内在于人本身,人是实现自我思想建构和道德成就的主体,受教成德的实效如何取决于人自身主体性的充分发挥,从而强调了人在道德活动中的主体性。其次,自我修身在现代道德教育视域中即受教者的自我教育,体现了受教者主体性的高度自觉。其中,“志于仁”是对德性人格之目标方向的自我选择、明确和坚守,主要体现了自择、自行、自止的意志主体性。第三,“学以致道”、“思以致圣”、“学思并重”是向仁之“志”的进一步落实,主要体现了理性“认知之心”所代表的认知主体性。其主要体现了人的实践主体性,它强调主体以己之情感、需要为着手处,以己之思想言行的调控和改善为落脚点,在自觉而不懈的推己及人的人伦践履和社会政治实践中体认道德、践行道德、成就道德。
        处在新时代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阶段,剧烈的社会转型对社会秩序的完善、价值观念的创新、意识形态的巩固提出了巨大挑战。传统道德思想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思想源泉。
        三、我国传统道德思想实现创造性转化的路径
        传统道德思想以其丰富的内容和鲜明的特色彰显了跨越时空的现代价值,那么该如何实现这种现代价值?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创造性转化的路径。
        (一)以立足传统道德思想本原为基础
        在历史上很多时期,由于某些个人主观或政治原因对传统道德思想进行过度批判与误解,未能对传统道德思想进行正确的解读,不利于我们今天的继承与发展。对传统道德思想进行整体性与客观性的解读,是传统道德思想实现创造性转化的必要前提。首先,我们所需要做的是恢复传统道德思想的本来面目,不对传统道德思想进行过度的解读。在解读传统道德思想过程中,既不盲目捧古,也不认为凡古皆非。正如殷海光所认为:“任何人一旦本着读经的心情去读任何作品,便失去批评的能力和判断真假对错的准绳。在这类怀古之情的作品里,将古物、古制,尤其是古人全理想化了。任何东西,任何制度,任何人物,只要一经理想化,便脱离现实恢复原样了。”[22]所以我们要立足传统道德思想的本原,进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其次,把传统道德思想置其历史背景下研究。任何道德思想的产生离不开其社会文化背景,因而古代思想家们提出的道德思想不可避免的打上了时代及其阶级的烙印,具有局限性。今天,人们对传统道德思想的大部分解读往往具有片面性,更多的是对传统道德思想进行只言片语的解读,而后直接原封不动的搬用。不合时宜的“古为今用”,只能造成“食古不化”。这种碎片化的、片面性的解读,把传统道德思想“肢解”掉了,缺乏了对儒家传统道德思想的整体性把握。正如埃德加·莫兰在关于恰切的认识原则中所提到的,“对于孤立的信息或资料的认识是不够的,必须把信息和资料放置在它们的背景中以使它们获得意义”。[23]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往往是复杂、多维度的,而我们的认识却是被肢解的、箱格化的,致使我们不能正确的对待传统道德思想,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偏见与误解。
        传统道德思想的创新性发展和价值实现不在于局限在文化典籍中的寻章摘句,也不在于对典籍文本的口头记诵与只言片语的套用,而在于立足传统道德思想本原,将传统道德思想置于其时代背景下进行整体性与客观性的解读,这才是进行创造性转化的必要性和基础性的工作。
        (二)以社会实践为导向
        “人们在学习、研究、应用传统文化时应坚持古为今用与推陈出新,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进行正确取舍,而不能全部都拿到今天来照套照用”[24]。传统道德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实现必须坚持实践导向,必须“符合时代主题、结合时代要求、满足实践需要、解决实践问题”[25],既要积极回应并立足于当代社会实践和时代发展所提出的任务和问题,又要落实于、服务于当代社会实践和时代发展的实际过程。
        首先,实践是传统道德思想创造性转化的动力与源泉。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源泉。理论来源于实践,都因为实践的需要而产生并且在实践的推动与验证下不断发展完善。这意味着要实现传统道德向现代创造性转化,不仅要对传统道德思想有较为透彻的了解,掌握其基本要义与思想价值,并能分清其精华与糟粕,而且要对现实中的社会新道德建设,有清楚的了解,掌握新道德发展的方向、基本内容、成功经验和薄弱环节,并对如何借鉴传统有较深切的体验[25]。只有对社会进行深入的实证调查研究,我们才能将道德理论与实践相贯通,为传统道德思想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做铺垫。
        其次,传统道德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必须密切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以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为动力和源泉。传统道德思想的创造性发展内蕴着肯定与否定、稳定与求变的对立统一。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精神要义要同新时代社会实践、日常生活的密切融合,只有经过新时代实践与生活的检验和丰富,传统道德思想的优秀“基因”才能充分彰显并被不断赋予新的内涵,最终成为指导人们实践活动、涵养人们日常生活的精神财富。
        (三)以制度为依托
        人的存在需要制度,它表现为特定社会中所有个体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吉登斯认为制度不仅是社会结构与个体行动的连接物,还是社会中的互动系统,能长时间延续并能在空间上进行人员配置;在康芒斯看来,制度就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26]亨廷顿则认为制度是一种“稳定的、受珍重的行为模式”。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则把制度理解为一种公开的规范体系。
        首先,将制度与道德恰切的融合。制度作为有效的社会规则体系,通过帮助人们在与别人的交往中形成合理的预期来对人际关系进行协调,制度提供了对于别人道德行为的保证,在一个复杂和不确定的世界中给与预期以秩序和稳定。从而使其潜移默化于公民的世界观和人生价值观之中,使外在的强制转化为内在的责任与义务,并且强调对个人道德品质的追求。建立制度的过程,是为了扩展人的自由,为人的自由发展创造条件的过程,也是提升人的道德境界和内在素质的过程。好的制度架构同时也是展现人的力量,表现人的自由,让人获得内在丰富性的学习和教化过程。人的素质和修养是拥有良好的制度的前提,而良好的制度也同时培育和塑造着着人本身,承担着价值教化的功能。
        其次,注重制度强制力的作用。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些基本道德行为与规范,必须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让人们有所参照。儒家学说注重“礼”制,将其作为道德规范形成的必要条件。“礼”是先秦儒家重要的道德内容,也是“仁”的外在表现形式。“礼”不仅强调的是秩序精神,而且尤为注重整体的社会秩序对个体与社会的重要意义。在伦理性文化的侵染下,“礼”成为维护社会秩序、调整人际交往关系的重要伦理规范。实现中国传统道德的创造性转化,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环境,必须以制度为依托,确保优秀的传统道德思想得以传承,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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