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方平
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辽宁省大连市116033
法律之外,依旧有法,而法,终究会成为法律。
第一次在课表上看见这堂课的名称的时候,还不是很了解,于是我用十足的兴趣开始了本堂课的学习。虽然是选修课,但是这丝毫没有影响到文学院的我对于这堂课的浓厚兴趣。这堂课不仅仅让我打破了对法学教师一贯以来的印象,而且让我对于法律也有了深厚的兴趣。
法律的人性解读,第一堂课的时候,就提问了这个问题。有人说,法律听起来很冰冷,是严肃的,是神圣的;但是人性,是温和的,像水一样,水利万物,温暖而且不求回报。两者放在一起,就像是冰与火的融合,火要融化掉冰一样。法律的确如此,高高在上,触碰不到的样子,但是其实,并不是遥不可及。
通过八堂课的学习,我决定写一篇法律之外的文章,法律之外都有什么。
法律之外,有性欲。如果没有了法律,两个人之间、甚至是人与物之间都可以自由的做爱。那时候一定是祸乱四起,人口会因为没有节制的繁殖迅速增加,而后,即将面临一场绝无仅有的毁灭性灭绝。疾病和遗传变异会把人类的生理和心理搞垮,到那个时候,人们的心里也会明白,自己可以和谁进行交配,法又自然会衍生出法律,明确的规定人们的性。
法律之外,有杀戮。如果没有了法律,杀戮即将风靡。之前杀人都是要坐牢的,而那时,杀人都是可以理所当然,无论家国情仇还是历史遗留的各种小打小闹,都会一时间开启快进模式,生灵涂炭。之后呢?国家毁灭了,国家里势力比较大的黑帮占了上风。人们开始崇拜武力,就像几千年前的原始土著崇拜太阳神赐予阳光雨露,让可怜的庄稼嫩芽得以生长。于是几十年或者几百年后,黑帮成立了国家,国家,自然而然的制定了法律。
法律之外,通货膨胀。我们小的时候,就会想,如果有一天,自己拥有了印刷机,就可以印刷很多钱,有了钱,就可以买很多很多的零食。抛开小孩子的想法,现实中,人一旦放纵自己,就会做各种蠢的事情;他们不会管会不会出现问题,他们只想拥有更多的钱,如果印钱不犯法,那一定会有很多人去印钱。市场上的钱多了,货物就会疯抢,货物少了,钱更多了,只能不断提高物价。贝币之所以被青铜货币所取代,就是因为人们看见了海,海滩上,有无穷无尽的贝壳。商品交易最古老是以物换物,一般等价物的出现就是一种进步。这些人逐渐会用另一种一般等价物替换人民币、美金和泰铢等等,然后一种新的货币开始流通与世界,法律,春风吹又生。
法律之外的世界,总是被人想象的很美好,但其实,是布满鲜血的蛛网,你一脚踏进去,就成了其他人的腹中之物。我们所一直想挣脱的枷锁,从来不是法律,而是对我们内心的不认可。青少年叛逆,为了多获得父母的关爱和同学们的羡慕;连环罪犯杀人,为了博得社会的眼球和内心的慰藉,因为逃避,所以不敢面对,因为不敢面对,所以才要不分青红皂白的撕烂它、践踏它。
法律永远是不完美的,因为它写在纸上。所有的佳句,藏在心底,说在嘴里,才更容易流传千古,写在纸上的东西总是和遗憾相关。法律写在纸上,是写不全的。民法上没有规定起床之后要先穿秋衣再穿T恤,刑法上也没说子宫胎儿之间的打闹算故意伤害,要经过法医门诊检查。我们要允许它不完美,毕竟万法律不是法,法又是什么,源于内心,止于行动。
法是一种修养,关于爱恨嗔痴的修养。什么样子的人应该感恩戴德,什么样子的人才能衬得上一片真心,什么样子的人应该嗤之以鼻。杀人者,非杀不可,法律判你无罪,法说问心无愧;故意伤人的恶人,哪怕法律饶恕,但是午夜梦回,又怎么能过的了心里的法。
法是穷途末路的桥,是穷凶极恶的良心未泯。法律应运而生,但是法律是冷的,不能随便钻进人的思维,人的心中;法律的存在是因为有很多人认为法应该有一个真实的形式,而不只是嘴上说的、脑子里想的一个字,或者很多字。法律注定不是完善的,它和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很多联系,国际法立法的时候统一各国的法律都是很麻烦的,又何况是每个人都照顾到。
不可能完成,也永远不会有人去尝试,因为法律对于这个时代来讲,已经够用了,不断更新、不断的前进,那是长此以往的工作,国家做的很好,人们只是遵守,就已经可以国泰民安,经济稳步发展,社会治安正常了。
最后,法律的消失与存在,和自由是毫不相干的。一堆蜡烛可以照亮谷仓,课时举着蜡烛,就可以照亮谷仓之外的整个世界。相对论中,讲述了很多东西都是相对的,一旦偏执一方,证明你已经形而上学。我们从来都不提倡形而上学主义,历史在进步,社会在进步,自由的定义也在进步。自由无处不在,光看着法律之外有很多自由,那就是鼠目寸光的去追求谷仓,退出去看谷仓外面的世界,不仅仅是烛光的自由,更是拿着蜡烛那个人、甚至是烛台的自由。
克制也是一种自由,限制是一种跨越种族的爱。中古几千年研究和揣摩,什么是克己复礼,我们的法律文化源远流长,我们法的精神影响深远。
法律这两个字里没有人性,但是法律当中藏着人性。在法律的制定标准上,我们清楚看到了人性的灰暗与挣扎,法律不过是个麦克风,打破了地域死寂的沉默。
法律之外,依旧有法,而法,终究会成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