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建房问题

发表时间:2021/7/8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1期   作者:杨啸阳
[导读] 摘要:在我国的现代化发展中,城市作为不同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得到了更多重视,广大农村地区则相对为社会所忽视。
        桂平市蒙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站) 广西桂平市  537200
        摘要:在我国的现代化发展中,城市作为不同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得到了更多重视,广大农村地区则相对为社会所忽视。为了促进我国的全面发展,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的战略,战略的实施切实推动了农村地区的发展。在这一背景下,农村的建房问题较为显见,这与国土资源管理以及农村地区人口的日常生活、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为此,本文对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建房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发展策略。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建房问题;研究与分析
        引言
        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迎来了发展契机,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然而,需要认识到发展的过程,也是乡村地区社会变化的过程,原有的农村住房模式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前的发展需求。为此,要对农村的建房问题进行充分关注,了解农村地区实际的住房需求与现实状况存在的矛盾,探索优化解决的模式。
        1、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
        三农问题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若无法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也就无法实现国家的现代化,现如今,我国乡村发展不平衡问题十分明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能够解决人民生活需求,解决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其也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我党存在着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且物质保障十分充分,市场需求较为旺盛,这也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因此我们应结合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不断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村改革,从而完善乡村发展的整体水平。
        2、当前农村地区的建房基本状况分析
        在工业化的发展的浪潮中,城市地区的人口、财富集中,因此乡村人口的数量锐减,许多原有的农村居民涌入到城市当中。同时,与城镇地区较为接近的乡村也成为人口的聚集地。因此,这种类型的农村,即俗称城中村地区的人口集中,房屋建设面积的扩大速度较快。另外,在传统认知中,农村居民对于建房的重视程度较高,当前这种观念仍旧对农村的建房产生着影响。结合相关的资料可以了解到,许多地区仍旧存在占用耕地建房,扩大原有建筑范围进行房屋修整等状况。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管控,改善“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基本状况。为此,需要对新增耕地建房的比例进行合理地控制,根据相应的政策与管理条例展开引导。[1]
        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建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农村地区的经济得到了发展,房屋建设需求增加。与此同时在一些发展状况较好的农村地区,也出现了人才回流以及人才涌入的现象。这就使得农村住房需求出现了新的变化,农村建房管理工作也出现了新的挑战。
        3.1整体规划管理的难度高
        受到传统乡土意识的影响,农村地区的居民通常较为恋念旧土。在距离城镇较近的村庄中,这种现象的发生较少,这是由于受到了都市生活观念的影响,同时农民实际社会角色也发生了变化。距离城镇较远的乡村中,传统的乡土意识以及农业生活的模式仍旧发挥着影响。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乡村地区,自主进行的房屋建设开展较早,当前的居住房屋耗费了大量的资金,同时受到土地实际价值的影响,通过整体规划的方式农民将会面临一定损失,因此规划建设存在困难。在经济待发展的乡村地区,原有的农业生活模式仍旧对于农民的生活产生直接影响,整体规划会影响农民的生活甚至影响生计,因此规划工作同样也存在困难。
        3.2房屋登记的实际状况有待改善
        相对城市地区的居民住房,农村地区住房的形式多样化,实际的房屋应用范围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登记工作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难度。同时,受到农民综合文化程度以及认知观念的影响,许多人对于房屋登记的重视不足,这就导致房屋登记的实际状况复杂,存在多种类型的问题。其中,较为常见的包括房屋的登记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符,房屋登记的主体模糊等问题。

[2]
        3.3返乡人员与创业人员存在居住困难
        返乡人员回乡创业或者是人才涌入的现象,使得许多村庄中实际的住房需求有所增加。相对而言,返乡人员的住房需求解决较为简单,可以通过优化房屋规划,增加房屋面积等方式满足居住的需求。外乡创业人员的居住问题尤其明显,在资金有限,支持不足的情况下,乡村地区对于外来人员的容纳能力极为有限,房屋居住问题突出。
        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建房模式的优化发展策略
        4.1深度研究土地管理法律,合理应用制度空间
        在土地管理相关的法律中,对于现实的农村建房问题有着全面的考虑,因此存在着一定的制度空间。各地区的管理部分,需要对相关的法律进行深度研究,研究出符合于法律规定,并且能够满足乡村建房需求的具体规定。各地同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管理规定,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必须严格执行“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并逐步开展农房不动产登记颁证。根据规定,新建农房要按照村庄规划确定的农房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建设,农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且层数应控制在4层以内。
        4.2要以坚持全面发展为统领
        农村建设要遵循全面发展的原则,这是由农村的性质决定的。农村是一个独立完整的综合系统,使农民安居乐业是其基本目标。解决农民的就业、教育、医疗等难题也是新农村所必备的功能。在实现“物的现代化”的同时,还要促进“人的现代化”,即提升村(社区)居民的文化素养,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求新农村建设要全面发展,综合提升。[3]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农村建设,并不是要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凌驾于其他要素之上,而是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村(社区)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管理的方方面面,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同时,使农村的经济得到发展,社会风气得到改善,文化水平得以提高,基层管理更加民主,同时,经济、政治、文化、管理的进步又促使生态更加文明,环境更加美丽,使农村得到可持续发展。农村的各个要素互为前提,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才能使村(社区)居民安居乐业,使这个系统健康、完整,运转顺利。
        4.3将现代化的设计理念与农村风貌展开结合
        在展开对美丽乡村的规划设计工作的时候,应该注意对设计理想进行精准把握,这是非常关键的,对于乡村而言,其特有的自然风光以及清新的空气是大自然最好的馈赠,同时也是乡村发展的优势体现之一。在展开乡村规划设计的时候,应该将乡村自身所特有的优势充分体现出来,这与乡村地区其特殊的地理环境有关,在乡村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在建筑风格上积极引用当地的特色,从而充分展现出魅力乡村的思想内涵。不仅如此,在对村落、交通以及景观等等展开设计规划的时候,应该注意其整体管理工作的质量,并且要始终秉持着现代化设计的理念,更好的将地方生活生动、全面的呈现出来,同时,在展开乡村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尽量体现出乡村的整体风貌,同时还应该将地方生活的特色体现出来,采用现代化的方法对其进行不断的创新以及完善,在提高乡村整体生产效率的同时,还应该注意重点提升乡村生活便利程度,从而提升村民们的整体生活质量,这对乡村经济建设发展也是有很大帮助的。
        结语
        在乡村振兴的战略下,农村地区的经济得到了迅速地发展,为了使得农村建房能够适应于实际的发展速度以及居民居住需求,需要对现阶段中存在的管理问题进行解决,综合整体的状况,选择相应的优化策略。首先,需要依照法律,制定出适应于本地区的建房规定。其次,要重视整体规划,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状况,采取相对较为灵活的整体规划策略,提升房屋的质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另外,要结合地区中具体的发展状况,采取针对性的局部规划策略,进行建房管理,满足不同人群的房屋居住需求。
        参考文献:
        [1]汪日光.农村建房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控制对策[J].工程与建设,2006(06):709-710+771.[2]吕萍,于淼,于璐源.适应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型农村住房制度构建设想[J].农业经济问题,2020(01):17-27.
        [2]江小丽.农村建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安徽建筑,2012,19(05):25
        [3]杨梓良.乡村振兴背景下对农村建房问题的思考[J].浙江国土资源,2018(08):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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