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 401331
摘要:共建共治共享是社会治理理论不断提升和治理实践不断拓展的结果,“三共”治理理念包括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享有治理成果,体现了社会主义治理实践的丰富内涵。是新时期社会治理格局的建设方向,也为人民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提供了依据。
一、“共建共治共享”的理论渊源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思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共建共享”深入阐发为“共建共治共享”。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理念的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和谐发展为导向的改革新取向。“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理论渊源有:
(一)协商民主理论
社会治理中的协商民主的内涵是指治理决策时,首先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见。“三共”治理理念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高度契合,协商民主理论主张将协商对话形成的共识,作为政府进行社会决策是否有效的重要标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背景下,社会治理活动都应当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至始至终都要展示这是人民的共识。确保人民能够通过各种协商的渠道(党政协商、人大协商、政协协商等)平等的参与社会治理活动。
(二)公共服务理论
社会治理中的公共服务理论的内涵是指在我们在构建行政模式时,应体现为公共服务型政府,体现以服务人民为行为导向的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与传统政府模式存在显著区别,在政府职能履行、社会公共服务内容、社会利益分配等方面都有着不一样的表现。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社会治理的主要矛盾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与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要求政府部门要适应治理角色的转变,充分体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人民参与,鼓励多元化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
(三)价值共享理论
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共享理论的内涵是指:人民是社会价值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社会价值的享有者,政府应整合社会治理成果,实现全体人民共享。“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理论的提出,与社会主义价值共享理论完全融合,都强调了社会治理中多元化社会主体的共同参与问题。“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理念通过共建共治凝聚全社会的知识与资源,根据共建共治的知识与资源的投入分享治理收益,实现社会知识与资源的集聚和高效应用,达成社会治理效果的最优化。
二、“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理念的全民参与内涵
“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理念的全民参与包括三重内涵:一是共建即共同参与社会建设,二是共治即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三是共享即共同享有治理成果。在社会治理的全过程中,“共建共治共享”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但是“共建共治共享”在主体、对象、渊源等方面则相互区别、各有侧重。
(一)共同建设社会事业“共建”,即社会建设主体共同开展社会建设事业。“共建”的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社会事务建设,诸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需要各种社会力量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共同参与;二是社会法治建设,诸如社会管理制度、国家财政制度、社会利益分配制度建设必须真正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三是社会力量建设,诸如人民(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非公经济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等)和各种社会组织必须积极主动,形成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责任意识,政府全力促进各种社会力量的协调发展。“共建”不仅仅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是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基础。
(二)共同治理社会活动“共治”,即社会治理主体共同治理社会活动。
“共治”的主体是国家、人民以及社会组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个人价值实现的需要日益凸显。新时期的社会治理需要为人民创造更多的参与条件:一是善于发挥人民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以及居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治理格局;二是建设好基层自治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层民主活动,保障人民共治参与权,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在公共事务和社会事业、社会服务当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灵活机制,形成稳定的政社合作关系,让社会组织有机会有更多的担当。
(三)共同享有社会利益“共享”,即所有社会成员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共享”的对象是社会治理的成果:一是共享最终的目的是“人民获得”,社会治理与人民获得相联系,才能获得人民体验的满足,社会治理才称得上“良治”;二是国家要有共享的制度保障,构建以民主和法制为基础的社会治理制度,才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享”保障,才是良好和可操作的制度。
三、“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原则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最终形成需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这一历史性宏大工程,而只能依靠全体人民和社会组织的普遍参与,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我们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共同参与的原则
“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原则是共同参与原则。一是继续强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二是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三是以共同参与汇聚人民共识,营造良好的“善制”环境。
(二)服务人民的原则
“共建共治共享”应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一是社会治理必须“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共建共治共享”的最终目标是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的生存权;二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地位,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保障人民的发展权。
(三)共同发展的原则
“共建共治共享”应坚持政府、人民和社会组织共同发展的原则。一是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和社会组织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二是要实现城乡协同治理,经济发达地区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治理的公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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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来源:《城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6SKGH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