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
摘要: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是我国目前最为急迫的核心工作之一,其中涉及诸多领域、政策以及地区,所以至今为止的开展效率与力度,依然无法达到最初目标,对此,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河长制解决这一现状。本文主要以河长制为依托,先行阐明在此依托下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的作用价值,继而指明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的核心原则与有效方法。
关键词:以河长制;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
引言:自从我国开始注意到水生态污染问题后,对于这一问题拟定诸多针对性策略,而河长制便是其中之一。通过河长制能够明确所有人员在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工作中的个人权力和责任,增进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关系,这样有关部门才能集合全部力量,从根本实现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工作的有效落实,并以此解决水生态污染对于整体发展的实际限制。
一、以河长制为依托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的作用价值
1.增加组织力度
在当前我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相关工作中,为了真正充分发挥党的河长制领导价值,各级相关领导班子人员必须不断加强对党组织内部领导和加强沟通交流,确保各级相关领导人员之间始终保持密切相互联系并全身心全地投入参与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相关工作中。可以通过组织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共同构建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对所有相关工作人员的主体职责与合法权利范围进行合理化的划分,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体作用。
2.加快生态建设
河长不仅需要直接负责对黄河水环境水体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还需要将黄河水系各功能区水体进行重新划分并用来重新确定各个水体的基本水质,从而可以达到及时保护河体水质的主要目的。通过组织制定等级河流流域水质综合达标整治行动,使其各等级河流流域水源地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并将推进城市黑臭流域水体综合整治,改善城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等工作列入各项工作当中。
二、以河长制为依托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的核心原则
1.生态原则
生态河长发展之路已经成为时下大力推广倡导的发展路径,在我国河长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我国水环境资源发展规律,协调环境保护生态管理和资源开发综合利用之间的利益关系。水资源虽然是可再生的,但是若是用量超过了饮用水的自净利用能力,水环境比其所能达到承载的严重程度,也可能会对其产生不利的环境影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基本道理也必需引以为戒。
2.参与原则
在我国河长修复管理河湖保护以及河湖修复工作中保护是不可或缺的,公众能够全过程地积极参与到河长修复与管理保护河湖工作中,可以有效保障自己的生态监督权及时得以有效行使,又同样可以有效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不被随意架空。当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工作融入河长制以后,可以根据参与原则完善河长内部监督,增强各级地方政府官员在各项水环境资源修复与生态保护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对各个县级河长的主体职责责任落实情况加以内部监督,对各个河长政绩进行监督考核,在政府内部监督和外部执法监督的双重把关管控下,落实对行政河长制的监督工作,严格监督约束各级行政河长。
三、以河长制为依托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的有效方法
1.采取现代技术 落实智慧工作
生态环境体系构建必须始终紧跟信息时代改革发展的新步伐,要不断加强科学研究引导力度,实现区域智慧生态治理。智慧信息化城市河长制河流治理环境下,要通过构建具有针对性的河流管理信息系统,覆盖城市河流治理的水文、生态环境等相关信息,实现城市河流治理的实时跟踪调查和数据分析,有效规范和提高城市河流环境监督管理质量。同时,可以充分利用农村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智能终端,建立农村居民反馈报告机制。
通过手机APP、微信、QQ等社交平台,河流周边居民可以实时对河流周边的健康状况进行评分,并及时向他人报告河流周边的健康问题。也因此可及时提出一套适合该条流域河流的综合治理解决方案。鼓励全国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参与、监督我国河长制,实现我国河长制的长效稳定运行。此外,还建议可以在现有河长制基础上创新建立和发起一套河长制水域基础设施信息管理系统,以实时支持“河长制”实施管理过程及其中的具体管理决策,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和再结合现代人工智能巡查手段来实时监测管理水域和河岸线的运行动态,并通过各级政府部门主导、责任主管部门与其他主管部门互相联合共同参与的多种方式运用来对非法侵占水域河道管理水域、非法取水采砂等这些违法行为问题进行依法治理。
2.健全监管机制 确保工作效果
在不断强化各级河长监督问责的力度同时,要不断细化江河治理考核目标,将今年河长制建设实施成效情况直接纳入县委市政府年度政绩考核目标进行考核。自上而下的各区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将对各区实行河长制综合治理制度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水务部将专门将各区河长制治理工作与最严格的区水资源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考核进行结合,环保部门将各区河长制治理工作与国家水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行动计划制度考核进行结合。建立健全差异化的综合评价责任考核机制体系,完善机场相关配套设施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涉嫌失职违纪失责的人员进行严肃执纪问责。考核评估结果可以作为进行地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政治综合能力考核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通过推进行政执法权力合理分配,实行问责管理制度,解决上下游、左右岸的主要水资源环境治理利用成本并将生态保护资金通过横向、纵向建立补偿管理机制。
3.做好其他工作 强化开展力度
(1)充分运用江河环境保护工作督察检查制度积极推动贯彻落实绿色河长制。将各级流域河长制制度建立和责任落实实施情况督查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察重点内容,加强公众采访、区域环评审批等监测措施,切实履行地下水流域生态环境综合保护主体责任。(2)落实农村用水卫生、质量安全目标控制管理主要以农村治水单位管理为基础。在实践中,实行河长制下,各单位的科级管理与主管区域的科级要求是一致的。地方各级水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在各级“河长”组织的领导下。将基于黄河水质环境改善目标要求的各项治污目标任务全部分解出并落实下放到排污控制管理单元内各自的责任区域主体,督促他们完成各项目标治理任务。(3)对国家水环境污染物重点排放企业加大对水环境保护执法检督监管处罚力度。深入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大气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新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增强黄河流域内部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合力,同时也为推进河长制的改革全面实施工作提供重要技术补充和有力支撑。
结束语:综上所述,通过"河长制"及因地制宜的河湖建设管理手段,改善河湖水质和生态河湖岸线可以实现真正达到确保河湖生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和河岸绿等建设目标,从而真正实现对河湖生态环境的有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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