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巧
惠州国储石油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516086 广东省惠州市
摘要: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中,首次明确要求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2017年,住建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中,再次提出要推行工程价款施工过程结算制度。2020年,国家明确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施工过程结算目的是缩短结算周期,减轻企业负担,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本文对施工过程结算的意义及注意事项进行分析。
关键词:竣工结算;施工过程结算;意义;注意事项
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依据施工合同,对约定结算周期内完成的工程内容(包括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等)开展工程价款计算、调整、确认及支付等的活动。
竣工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所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合同价款的计算、调整和确认。
现就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及施工过程结算的意义和注意事项分析如下:
1、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及施工过程结算的重大意义
1.1施工过程结算解决了以往竣工结算周期长的难题
长期以来,工程结算主要是进行竣工结算,存在结算周期长的问题,因为竣工结算从工程竣工后才开始办理,一年、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未能完成竣工结算的建设项目屡见不鲜,引起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解决工程计价存在的争议和完善工程计量资料的时间较长。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不影响现场施工进度,满足现场资金需要,进度款申请、审核常常按业主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未按照施工图、工程量签证单、设计变更单计算工程量作为进度款审核依据,对于资料存在的影响竣工结算的问题不能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只有待审核竣工结算时才会发现,为顺利完成竣工结算留下隐患;工程量计量资料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资料不全,或已经确认的工程量计量资料存在签字不齐全、工作内容不清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结算进度。由于实施过程中未对工程量签证单和设计变更单进行结算,费控人员审核存在不够全面细致,待竣工结算审核工程量时才发现工程量签证单的工作内容、工程量、以及附图描述或绘制不清,或缺少设计变更单,影响了工程量的计算,这时承包商会提出对资料进行完善,否则会不积极配合结算,而此时完善资料困难重重,第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已撤离现场,建设单位人员也有人员离职,承包商管理人员也会安排到其他项目,第二由于距离施工已过去较长时间,审核人员会存在已记不清楚了当时施工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此时进行确认也很为难,从而不愿意进行确认,而承包商又会非常坚持,常常使资料完善工作处于僵持状态,所以,此时完善工程计量资料工作内容以及签字、盖章等变得非常艰难,完善一份资料需要周转很多地方、耗费很长时间才可以完成,从而影响了竣工结算的进度。
由于甲乙双方对合同文本、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价内容理解存在分歧,造成工程计价争议较多,未进行过程结算的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有争议的单价或其他争议问题,双方常常协商确定暂定单价或暂定计价方式,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待竣工结算时再进行争议问题的处理,而此时承包商已收到大部分的合同款,收款压力较小,所以对争议问题会非常坚持自己的意见,寸步不让,很难沟通,严重影响竣工结算进度。
施工过程结算要求收到施工图、工程量签证单、设计变更等资料后一定时间内完成计量、计价,否则不予支付进度款,这样承包商为了能更快的收到进度款,在编制资料时更加认真负责,以免耽搁进度款的申请。即使资料存在问题,可以及早发现,并在相关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及时进行确认。发生计价争议时可以边施工边解决争议,而且此时可以很方便查看现场,组织相关人员开会讨论,及时作出决议,解决争议。
1.2施工过程结算避免了工作重复
以往的竣工结算存在工作重复,增加了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的费用。
很多项目存在施工过程费用控制与竣工结算人员不同,施工过程中费用控制人员对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预算进行审核,审核工程量及计价,并审核进度款,竣工结算时又会外委给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再次对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工程量及计价进行审核,不但造成了工作重复,而且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增加了负担,延长了工程结算周期。
施工过程结算,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不再重复审核,竣工结算时只是对未进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工作进行计量和计价,工作量很少,从而节约了人力、物力和时间。
1.3施工过程结算实现了更高水平的现场沟通,有效地查看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
施工过程结算费用控制管理人员都是驻施工现场办公,能及时有效地查看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与现场管理人员充分沟通,有效地掌握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为更好的计量计价提供支持,能更好的提高费用控制管理水平。
1.4施工过程结算为建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施工过程结算强调建设单位资金责任和担保责任,为开展过程结算提供资金保障,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施工过程结算节点进行施工过程结算,如发包方未能按期付款,发承包双方又达不成延期付款协议的,承包人可按合同和发包人提交的支付担保文件约定,要求提供支付担保的保证人支付发包人应支付的结算价款。
施工过程结算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工程进度款中的人工费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施工过程结算的注意事项及要求:
2.1施工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施工过程分段结算详细范围,计量计价方法、计量计价争议处理、风险范围、验收要求,以及价款支付程序、时间、比例、逾期支付处理等内容。
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可按工程主要结构、分部工程或施工周期进行划分,明确变更、签证、索赔等事项应计入当期过程结算。
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应超过60日,其中人工费用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发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施工过程结算款,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为80%以上。
2.2施工过程结算文件可参照竣工结算文件的编制方法进行编制,以合同为单位,分单元、分专业进行编制,包括封面、编制说明、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措施项目计价表、税金计价表、人材机价差计算表、甲供材核销表、工程量计算表等内容。经发承包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竣工决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不再重复审核。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委托另一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复审核。发包人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过程结算的理由,拖延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2.3施工过程结算中,对计量计价有争议时,先对无争议部分办理结算;对有争议部分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方式处理,争议解决后,争议涉及价款计入当期过程结算。
3、结语
竣工结算存在的诸多问题通过施工过程结算得到了解决,施工过程结算不但规范了施工合同管理,更好地解决了发承包双方争议问题,节省了人力、财力、物力以及结算时间,提高了竣工结算工作的效率,实现了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有效解决了农民工欠薪问题。不但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管理,而且深化了工程管理改革,促进了其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中国计划出版社
[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 建标[2017]209号
[4]《建设工程计价2019》 中国计划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