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中标准应用的分类研讨

发表时间:2021/7/8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3月7期(上)   作者:马京京
[导读] 为避免鉴定技术人员在房屋安全鉴定实施过程中,出现鉴定标准选取不当、
        马京京
        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100029
        摘?要:为避免鉴定技术人员在房屋安全鉴定实施过程中,出现鉴定标准选取不当、逻辑思路模糊、鉴定结论和建议紊乱等问题,针对不同结构类型、鉴定目的和项目背景与影响,技术人员应分类采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实施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多种标准对结论进行修正,确保鉴定报告完整、信息准确,提出针对性的处理建议,实现高质量的房屋安全鉴定。
        关键词:房屋安全;?鉴定标准应用;?房屋鉴定;
        引 言:近几十年的快速城镇化推动了高房价,房屋集聚了大量的社会财富。房屋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预防房屋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判定房屋的安全(抗震等)性能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房屋安全鉴定在技术层面的要求远高于单纯的工程检测。笔者在大量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和管理中,发现部分检测鉴定单位及技术人员在应用鉴定技术标准时,存在选取不当、逻辑思路模糊、鉴定结论和建议紊乱,甚至造成房屋安全性判定错误的情况。经过认真分析,认为有条件的对房屋安全鉴定标准进行分类应用,可以使房屋安全鉴定更加准确、高效,使有关技术人员在鉴定中便于参考。
        1.房屋安全鉴定标准的分类原则
        确定房屋安全鉴定所应用的标准,需要综合考虑结构类型、鉴定目的和项目背景与影响。
        (1)首要步骤是确定鉴定目的和结构类型。委托人的鉴定目的决定技术人员最终应提出何种类型的处理建议,如危险性鉴定的目的,最终可以提出建议:观察使用处理、加固使用处理、停止使用处理、整体拆除等建议;装修改造升级的使用性目的,可以提出对少数或个别、全部的装饰构件进行更新维护的建议。当前全国范围内,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实行申请制,通过简单咨询结合标准内容,既可确定申请人的鉴定目的,一般为确定房屋危险性(状况)、安全性能(状况)、抗震性能(状况)、确权鉴定、灾后鉴定等。
        (2)房屋结构类型是房屋安全鉴定应用的前提。如:土坯(生土)结构的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就不存在鉴定意义;木结构做抗震鉴定也无法进行振型分析;框架(框剪)结构的鉴定必须提前考虑结构图纸、地勘资料的完整性等。不同的结构类型导致房屋安全隐患及影响程度存在较大差异,技术人员在确定鉴定标准时,需要提前根据结构类型做出相应的建议。
        (3)必须充分考虑项目背景与影响。安全鉴定中,不同的项目背景对应用标准的合理性产生影响。例如a:某改建工程安全检测鉴定项目,委托方明确鉴定目的为确定房屋安全性,原应用标准为《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鉴定进行中,通过调查房屋及背景发现房屋原为教学楼用途,改建后房屋拟作为兼有培训功能的市级残疾人活动场馆(公共建筑)。根据房屋的校舍用房背景和随后改建的影响,经过与委托方协商,增加了抗震性能鉴定,实际应用标准变为《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为此进行了检测合同变更。例如b:某工程施工影响鉴定项目,委托方要求对其施工影响区域某房屋进行鉴定,确定安全性能,原应用标准为《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在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后,发现某房屋为多层砖混安置回迁楼房,且鉴定前施工已经进行较长时间,未能固定证据。根据查勘的情况及当地政府的管理与处理情况,鉴定人员建议委托方同时进行危险性和安全性鉴定的方案,对受影响房屋进行危险性判定后,明确房屋危险状况,再决定是否进行施工影响(安全性)鉴定,实际应用标准变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若确定为危险房屋即在政府部门指导下立即开展解危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和更大经济损失的发生。
        2.房屋安全鉴定标准一般分类
        针对不同结构类型、鉴定目的和项目背景与影响,技术人员应分类采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实施。在遇到新的检测鉴定委托时,可以快速有效地判断最适合项目实际和委托人需要的鉴定标准应用,从而在市场竞争和工作能力中比较突出。笔者根据长期检测鉴定、管理经验及大量检测鉴定实例的应用,按鉴定目的结合结构类型与主要鉴定标准做出建议分类如下。
        A类:危险性鉴定。

以评定房屋危险性为主要目的;使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等;B类:可靠性鉴定(安全性及使用性鉴定)、安全性鉴定、使用性鉴定。以评定房屋可靠性或安全性或使用性为主要目的;使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等;C类:抗震性鉴定。以评定房屋抗震性能为主要目的;主要使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等;D类:施工验收资料缺失类鉴定(确权鉴定)。以办理相关权属、验收证件为主要目的;使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等;E类:灾后鉴定。以房屋经历火灾、地震、爆炸等破坏后的鉴定为主要目的;使用《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25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等;F类:其他鉴定。如司法鉴定、文物鉴定,主要使用《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WW/T-0048)等。
        以上分类标准是指主要应用的标准,无论采用何种标准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都需要使用包括荷载设计规范、各类结构设计标准、各类检测技术标准、设计施工图纸资料等的辅助下进行鉴定工作,但总体的鉴定逻辑思路需要严格按照主要应用标准的章节规定进行,提出的鉴定结论和鉴定处理意见应严格按照主要使用标准进行。例如:某检测鉴定机构在芜湖市某户自建房安全性鉴定中,鉴定报告应用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按标准提出鉴定结论为Dsu级别,但在处理建议中列出:“建议拆除重建”。后政府鉴定监管部门审查发现后,要求报告撤回重出,理由为《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不存在“拆除重建”建议,不符合标准逻辑思路。该建议实为危险性鉴定标准建议内容,且某房屋危险性等可能未达危险性D级,存在标准应用失误、逻辑思路不清。后某检测鉴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将报告确定为某户自建房危险性鉴定,应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实际危险等级为C级,处理建议也改变为进行全面加固处理使用。规避了后期因鉴定报告失误造成的报告投诉和房屋处理困难。
        3.房屋安全鉴定优化的建议
        (1)强化房屋安全鉴定意识
        在房屋建筑的安全管理中,安全鉴定工作也是重点工作之一。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对于房屋建筑的安全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房屋建筑施工中,一定要强化房屋安全鉴定意识,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其他的相关单位,都一定要确保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准确性、科学性与合理性,这样才能确保房屋建筑的安全管理工作执行到位,并对于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起到督促的作用。在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时,一定要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按照市、区职责的分工来完成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2)严格遵守房屋安全鉴定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需要对房屋建筑的整体进行评估鉴定,在实际鉴定过程中需要极强的专业知识作为基础。因此,对安全鉴定人员的职业素养有着极高的要求。为了确保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在鉴定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房屋安全鉴定的标准,以此进行安全鉴定工作,当然,这是针对普遍的房屋建筑。对某些具备特殊条件,或者处于特殊环境中的房屋建筑,在进行安全鉴定工作时,除了要按照鉴定标准来实施以外,还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3)培养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鉴定人员
        在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中,主要是依靠专业技术人员来进行。因此,培养一支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鉴定人员对于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优化是十分重要。相关企业、部门与机构的领导必须要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讲座、培训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以此更好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参考文献
        [1]李伟.谈房屋安全管理和鉴定[J].山西建筑,2015(29):256-257.
        [2]陈海斌.关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几个问题的探讨[J].结构工程师,2019,35(2):123-130.
        [3]蒋利学,朱雷,李向民,等.既有结构可靠性评定的基本问题和策略探讨[J].结构工程师,2015,31(6):7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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