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中所涉法律问题研究——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切入角度

发表时间:2021/7/8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1期   作者:丁耀华
[导读]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的普及和电商的迅速发展导致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都热衷于网络购物。
        西北政法大学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的普及和电商的迅速发展导致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都热衷于网络购物。然而与传统的购物方式相比,网络购物中消费者面临更大的风险,他们的知情权、安全权、隐私权等更容易受到侵害,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由于我国立法对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还不到位,本文将针对我国网购所表现出来的特点,深入分析网络交易中消费者可能遇到的问题,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试图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关键词: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
        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科技的发展,使得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越来越高,传统的消费方式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更多的人开始在网上买东西,网络购物渐渐地成了主流消费方式。便捷之余,由于网络购物始终是在虚拟环境下展开,网购本身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深入探讨网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就具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
        (一)网络消费者的定义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是这样定义的:“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而网络购物消费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市场中进行消费和购物等活动的消费人群,消费者以互联网络为工具手段而实现其自身需要满足的过程。这是消费者的一种特殊形式,同时具备一些传统消费者所不具备的新特点。
        (二)网络消费的特点
        一,网上购物消费更便利。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消费者有着更多的选择空间,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要自己需要就可以随时在网上购买自己喜欢的商品;
        二,网络购物更实惠。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自行挑选和购买,整个消费过程更简单,这种交易模式可以使得网络经营者节约出大量的成本,从而降低商品价格,让利于消费者;
        三,网络购物具有虚拟性。消费者网购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需求通过看图片和文字介绍买东西,不会像现实生活中那样拿到实际物品再决定购买,同时它也会给消费者带来风险,消费者网购时难免会泄漏个人信息,支付过程中也更容易遇到诈骗,权益受损的概率大大增加。
        二、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与快速发展的网络购物市场相比,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相对滞后,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一般处于不利的地位,加上有的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不强,网络购物与传统购物相比又有很大的特殊性,因此网络购物市场中仍存在着许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具体存在的问题可以分为几下几个方面:
        (一)消费者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
        在网络购物环境下,消费者看不到真实的商品,只能通过卖家提供的图片、广告信息和跟卖家沟通了解商品的详细情况,但是没有办法确定看到的商品图片、广告信息是真实的,有些卖家为了追求利益、吸引消费者,做虚假广告并发布一些不实商品信息,从而营造出良好的销售情况,这样展开操作会误导诸多消费者选择商家,购买商品质量不好或是与自己需要不符的物品,这种情况也就极为严重地侵犯了消费者对商品的知情权。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旦得不到很好保护,势必会影响消费者的购物态度,对整个网络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
        网络购物中消费者面临的一个巨大风险就是其个人隐私信息极易泄露,隐私权容易受到侵害。在网络交易中,整个交易过程电子化程度极高,交易双方的信息交流完全通过网络进行,网上议价、网上付款,交易达成后也基本上是通过快递公司送达货物,这种模式对于网络消费者尤为不利。由于网络购物具有虚拟性,消费者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需要填写很多重要的个人信息,这些个人信息有可能是消费者收到货拆开以后把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页尚未处理好就扔掉或者经营者私自把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卖给别人,导致平时消费者收到各种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
        (三)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得不到保障
        虽然新消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为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给予了法律上的保证。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却因市场地位不同而形成巨大劣势,生产者、经营者占有交易强势地位,消费者则往往属于弱势一方。最常见的公平交易遭到侵害的是消费者退货难和网络购物中经常使用的格式条款合同等情况,格式合同是商家提供的,很多条款是有利于商家的,而且合同里面有很多内容是专业术语,一般消费者不懂且内容繁琐,通常消费者不仔细看就同意,这样公平交易就容易遭到侵害。
        (四)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现行的关于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条文过于分散且内容抽象,导致具体实施有困难,即使有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许多规定仍只是原则性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对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不够,在立法思想上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缺乏有针对性地具体措施,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亦监管不力。

而且在我国的现有法律中,涉及网络经营者和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相应义务的规定太少,过于笼统,由于义务主体不明确、责任主体模糊,导致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维权困难。
        三、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建构
        (一)利用各种途径充分保障实现知情权
        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有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等的职能,所以消费者要求退货是其正当的权利,法律应予支持。反之,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了商品的充分信息,而消费者又无正当原因要求退货的,根据软件产品可随意复实现需要较之传统商务环境下更为强化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经营者必须如实、详尽地提供所出售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同时还应当注意,当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及时通知,以确保真正彻底落实消费者的知情权。
        (二)完善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
        网络的虚拟性一定程度上导致个人信息的披露,要想绝对避免风险是不可能的。我们除了加强宣传,让消费者自行保护个人信息,更重要的是要强化平台的服务意识。
        另外可以寻求行政救济,我国至少有工业与信息化、电信管理、工商行政部门承担个人信息的保护职责。但为了避免多部门处理问题权责界限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建议应当由专门机关统一部署,对各执行机关的权限进行明确规定,并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更为有效的保护。
        (三)完善公平交易的实现机制
        社会网络消费中常常会出现商家为消费者提供退货服务的情况,这一服务环节中会产生关于运费支付的问题,具体来讲,可以通过设置利益平均分配的模式,又或者根据消费者提出退货的原因来决定由谁承担运费,只有这样才会从根本上保证网络消费售后工作的顺利化开展,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影响公平交易的另一个原因是格式条款合同。建议补充相关法律条款,消费者有权对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提出异议并补充相关条款。
        总之,为了适应现代商贸的要求,特别需要法律对附议一方的消费者进行特别保护,要加强对格式合同的监督管理。真正做到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四)完善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立法
        2014 年新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操作性不强,对网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不够,仍需加强完善。
        首先,应强化对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针对网络购物的特点,可以列专章针对其知情权、安全权、隐私权等具体权益做出更细化、操作性更强的规定,在具体规定上还应简化网络消费者维权的手续,降低其诉讼成本。
        其次,应加强网络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诚信经营,遵守保证商品质量,保护好交易中获得的消费者的隐私信息等义务。对于网络经营者违反约定,不遵守相关义务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从立法上应加大对其惩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
        最后,应强化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管义务。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对进入自己网站的商家进行必要的审核,保证其一定的信誉度,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对于网络消费者的举报,应立即验证此类信息的真实性;网络服务提供商还应主动定期审核网络交易中发布的信息,如果发现存有违法虚假信息,应停止发布;对于网络服务商违反相关义务的,应承担一定责任,建立相应的惩罚赔偿机制。
        四、结语
        随着网络经济的繁荣,电子商务的发展丰富了我们的购物方式,网购在优化我们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未来网络纠纷也会越来越多,因此既要对网络消费者积极引导,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加强政府的监管、完善立法,营造良好的网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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