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文件报检计划完成率 李彦 任志远

发表时间:2021/7/9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2期   作者:李彦 任志远
[导读] 通过评估近两年核电项目中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文件报检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
        摘要:通过评估近两年核电项目中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文件报检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计划完成率,保障设备及时开展安全检验申报工作,按期交付现场安装使用。
        关键词: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文件报检;计划


        前言
        民用核安全设备是指在民用核设施中使用的执行核安全功能的设备,包括核安全机械设备和核安全电气设备。
        目前我司总承包的多个核电机组中,有一部分涉及核安全的设备需从国外进口。依照《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第三十三条“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在到达口岸前,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报检”。在总承包模式下,我司承担了一定的营运单位责任,依据《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我司需对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进行安全检验文件申报(简称“文件报检”)。
        1、文件报检计划完成现状
        根据《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工作程序》,对于我司采购的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每月月初须向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注册检验办公室提交月度文件报检计划。以下是2017年文件报检计划完成率统计,当年计划报检总计39个批次,实际完成20个批次,计划完成率为51%,仅完成计划的一半多点。
        2017年 计划报检(批次) 实际报检(批次) 计划完成率
       

2017年
计划报检(批次)
实际报检(批次)
计划完成率
1月
3
3
100%
2月
0
0
0%
3月
5
2
40%
4月
2
1
50%
5月
0
0
0%
6月
1
1
100%
7月
4
2
50%
8月
1
0
0%
9月
4
3
75%
10月
7
5
71%
11月
9
1
11%
12月
3
2
67%
总计
39
20
51%

        2017年文件报检计划完成率统计表
        核电工程现场施工环环相扣,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文件报检是设备制造完成后交付现场前的最后一个环节,能否根据项目计划及时开展文件报检取得放行,直接影响到现场施工进度,因此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文件报检计划的完成情况对核电工程进度息息相关。
        “华龙一号”是全球首堆示范工程,保障现场施工进展是我司首要任务。2017年底开始,华龙一号项目最早交付的核级设备开始陆续进入交货和文件报检阶段,2018年起华龙一号进入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交货和文件报检高峰阶段,紧随其后的田湾三期项目也将陆续进入交货和文件报检高峰。由近两年统计数据可知,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文件报检计划完成率堪忧。因此,提高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文件报检计划完成率势在必行。
        2.原因分析
        文件报检计划按时完成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按计划时间提交文件;(2)保证文件质量满足要求并被监管部门受理。
        经过梳理分析、与相关同事访谈和沟通,发现影响报检计划完成的因素主要有6点:对计划的准确性无要求、个人根据经验估计时间无支持性材料、未与供应商确认文件提交时间或供应商未按时提交、预留的文件准备时间不足、遗留问题未能按期处理、其他意外因素(如鉴定试验报告未完成,复验方案未得到供应商确认认可等)。具体分析如下:
        2.1对计划的准确性无要求
        2017年之前仅要求每月提交文件报检计划,未对计划是否按时完成提出明确要求,使得不重视计划是否按时完成,存在随意性和不准确定性。
        2.2个人根据经验估计时间,无支持性材料
        前期确定文件报检计划时多数仅凭以往经验口头预估一个时间,未与供应商确认是否已安排发货、发货通知何时能准备好等进行文件报检时要提交的材料能否在计划时间内及时提供我司。如有的设备在报计划时尚未具备发货条件,预计在接下来1个月内可能会发货,于是提交了文件报检计划,但实际未能按预计时间发货并报检。
        2.3未与供应商确认文件提交时间或供应商提交文件不及时
        提交文件报检计划时供应商已完成发货前的相应准备或已发货,接下来准备文件报检时需要的完工文件如质量计划、出厂试验报告等未与供应商确认具体提交时间,或已确定提交时间,供应商由于放假个人休假等因素文件未能按时完成。
        2.4预留的文件准备时间不足
        文件报检计划把提交时间定在了截止日的前3天左右,虽然供应商按时提交了相应材料,但在整理文件时发现部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文件未盖章或缺少部分内容等,需要供应商重新提供,由于时差及仅剩一天左右时间,使文件无法在截止日前完成修改。
        2.5遗留问题未能按期处理
        设备已确认发货,需要供应商提供的文件也在积极准备中并确认完成时间可满足报检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整理报检文件期间发现存在个别问题,如某项活动在续证期间的空档期开展、复验方案未得到制造商审核确认等,需这些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的方案,但未能在当月完成。
        2.6其他意外因素
        如鉴定试验报告未进行最终审批、持证范围内的某个分包活动供应商自行开展等个别情况。华龙一号部分设备涉及新工艺新设备新要求需要进行鉴定试验并提交经过审核认可的最终鉴定报告,未能在报检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取得合格的鉴定报告使得报检无法被受理。
        3、改进措施及效果
        根据上述梳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如下改进措施:
        (1)对内提出并强调年度文件报检计划完成率要达到80%,纳入各部门年底绩效考核,以此引起重视。
        (2)在提交文件报检计划时需一并附上支持性材料:供应商签字或盖章后的设备装箱清单(一般到设备发货时,文件报检需要的大部分文件已完成)。
        (3)文件报检计划管理人每次核实如下几点信息:报检负责人是否已和供应商确定安检文件提交时间,目前报检文件已具备多少。
        (4)文件报检计划管理人在每月制作计划时发现提交时间接近截止日的情况,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能否提前几天提交,或者协商本月暂不报检,调整到下个月月初的文件报检计划中。
        (5)对照安全检验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供应商的每项活动及时审核检查其合规性,避免最终集中检查。
        (6)整理华龙一号涉及鉴定试验的设备清单,核对每月文件报检计划中是否涉及上述设备,如有,与项目负责人再次核实鉴定试验是否完成鉴定报告已审批完成。
        通过加强沟通与核对、认真执行上述措施,在“华龙一号”及田湾三期项目文件报检中计划完成率达到了目标要求:2018年计划完成率81%,2019年计划完成率87%,比上一年度还有所提高。



       
2018年
计划报检(批次)
实际报检(批次)
计划
完成率
 
2019年
计划报检(批次)
实际报检(批次)
计划
完成率
1月
5
3
60%
 
1月
17
11
65%
2月
10
9
90%
 
2月
16
16
88%
3月
3
2
67%
 
3月
17
18
100%
4月
6
5
83%
 
4月
20
19
90%
5月
8
8
100%
 
5月
10
9
90%
6月
6
5
83%
 
6月
16
18
100%
7月
11
9
82%
 
7月
6
6
100%
8月
11
7
64%
 
8月
13
10
77%
9月
14
9
64%
 
9月
7
5
71%
10月
13
10
77%
 
10月
7
5
71%
11月
16
14
88%
 
11月
4
5
100%
12月
18
17
94%
 
12月
4
5
100%
汇总
121
98
81%
 
总计
137
127
87%
2018年报检计划完成率统计
 
2019年报检计划完成率统计
        4、结语
        通过提高报检计划完成率,一方面顺利完成华龙一号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报检工作,获得了工作成就感;另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掌握了定义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套方法论,增强了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加有信心迎接后续核电项目。

        参考文献:
        [1]国家核安全局,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
        [2]国家核安全局,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工作程序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