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沧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
陈曼妮
沧源县农村经济管理站 云南沧源 677499
摘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了农村经济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的方向,对提高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通过对沧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了对沧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想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沧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对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处云贵高原边缘,横断山脉南部帚形扩大部位,云南省西南部,中缅边界中断。县境南北宽约47公里,东西长约86公里,国土面积为2445平方公里,最高海拔2605米,最低海拔460米,山区面积比重偏大,山区半山区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99.2%。全县辖6乡4镇,93个行政村(社区),一个国营农场和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人口为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4万人,2020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3.6万亩,其中稻谷6.55万亩、玉米20.8万亩、小麦0.65万亩、豆类4.22万亩、薯类0.98万亩、其它杂粮0.4万亩;粮食总产量7.79万吨,其中夏粮0.57万吨;秋粮7.22万吨。甘蔗种植面积13.03万亩,产量578496吨,收入24665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18.4%。2020年,全县种植甘蔗12万亩,其中国家糖料蔗核心基地近7.38万亩,入榨产量65万吨,农业产值达27300万元。截止2021年1月,沧源县共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91个,其中:种植业135个,畜牧业100个,林业12个,渔业1个,服务业15个,其他38个。经营收入1223.86万元。全县有省级示范社7个,市级示范社12个,县级示范社16个,合作社成员数19616个,每个村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以上,实现了93个行政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
2 采取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2.1强化组织保障、落实责任主体。在发展壮大农民专业社工作中,沧源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及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创新工作举措,全力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成效明显,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履行好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牵头组织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工作,全程指导和服务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规范管理工作,协助完善《章程》、组织机构、工作台账、利益联结机制等工作,及时分析、总结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推广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方面的好经验、成功做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理、规范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法社完善注册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手续,切实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规范管理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其他各有关部门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领城范围和内容,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切实在产业发展与扶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2.2强化培育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典型,靠典型引路,是沧源县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有效手段。在深入调査分析的基础上,分类指导,选择一些产业特色明显、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合作社开展试点示范,突出规范章程、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指导办好合作社成员急需的服务项目。全县有省级示范社7个,市级示范社12个,县级示范社16个,通过总结示范单位的典型经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提供样板。
2.3定期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排查、清理和动态管理工作。根据临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农组办发〔2019〕2号)文件 》的文件精神,加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每年对“空壳社”及运营不正常的合作社进行清理,对已达到变更或注销条件的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变更或注销。
2.4加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服务工作。服务质量、服务效能是决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成与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各级各部门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加强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工作,拓宽和延伸服务领域和内容,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和效能,切实在政策法规上给予指导、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在人才培训培养上给予帮带、在规范管理上给予帮助、在发展壮大上给予创造良好环境,想方设法帮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引导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发展质量、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拓展市场营销、完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提高帮带成效。
2.5着力健全完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双绑发展”机制。 一是全面实行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绑定发展,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或直接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绑定发展,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带动作用,着力提升产业扶贫组 织化程度,实现扶贫资源“整合式”投入、贫困群众“捆绑 式”参与、特色产业“链条式”发展,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 定增收、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坚持以市场 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以培育壮大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为切 入点,根据贫困群众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按照平等自愿、 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探索贫困群众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分 配、利益联结、利益绑定的方式,不断完善股份联结绑定、 订单联结绑定、服务联结绑定、劳务联结绑定、租赁联结绑 定等多种机制运作新模式。
2.6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当地资源,带动成员开展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农业品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加 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运营农业废弃物、农村厕所粪污、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参与乡村文化建设。鼓励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单体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扩大合作规模,提升合作层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3 取得的成效
3.1促进了特色产业的发展。随着脱贫攻坚的胜利和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沧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呈现出雨后春笋般的良好发展态势。截止2021年1月,全县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291个,其中省级示范社7家、市级示范社12家、县级示范社16家。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有188个、林业18个、畜牧业55个、服务业6个、其他24个,合作社成员数1961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外销,调动了农民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真正成为了农民增收的纽带,近年来,在合作社的带动下,沧源县的蔬菜、水果产业发展较快,合作社蔬菜种植面积由2015年的0.3万亩增长至2020年的1.1万亩、水果种植面积由2015年的0.4万亩增长至2020年的1.5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沧源特色产业发展。
3.2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成立初期的提供技术、信息服务,逐步延伸到储运、加工、销售等环节,解决了社员生产、加工、销售的一切难题。
3.3经济效益提升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我沧源县农业产业化进程,在加速人力、物力、财力向产品优势的转化的同时也加速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2020年合作社经营收入1223.86万元,比上年增长18%。
4存在问题
尽管沧源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势头强劲,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阶段,数量多、质量差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合作社有名无实、流于形式,发展质量、规范水平、人才队伍、外部环境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4.1内控机制不完普。虽然沧源县合作社普遍建立了以“三会”(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架构,但实际运行情况并不理想,部分合作社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存在不按章程和制度办事的现象。部分合作社组织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不完善,会员权利、义务不明确.
4.2运行不规范。合作社与会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部分合作社靠个人信誉维持管理,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有些合作社是有名无实,仅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地。
4.3基地规模小。一些合作社在基地建设方面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加之自身条件所限,合作社的生产基地小散,规模效应、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4.4专业人才缺乏,发展后劲不足。合作社的带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多数属于传统型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由于农业是弱势产业,许多专业技术人员并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因此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从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合作社普遍反映缺乏经验,由于农民合作社大多地处偏远地区,工作环境、各种待遇与城镇相比差距较大,造成了合作社人才引进难和留不住等问题。
4.5基础设施差,投入大,影响发展。从调查情况看,沧源县部分合作社为了更好地发挥自然资源和土地优势,发展建设基地一般都选择在土地、林木资源较好的地方。但是这些地方都与公路有一段距离,资金投入巨大,靠合作社自身力量根本无法解决这些同题,只能推持简单再生产。
4.6退出机制不健全。合作社准入门槛较低,但是合作社注册登记之后要退出市场的流程却较为复杂,还需自费登报公告,导致很多合作社宁愿名存实亡的放着,也不愿意主动注销登记。
5 对策和建议
5.1树立典型,不断提升发展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本力量。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推广沧源县依法创办农民合作社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可学、可见、可比的标杆和样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社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追赶超越、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5.2建议将产品销售放在核心位置来抓,强化产品营销手段。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做好产品线上和线下销售工作,树立没有销售就没有发展的理念,千方百计促进产品销售
5.3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严格审批,从源头上保证质量,探索实行动态监测制度。依法严格监督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整合规模小、知名度差的合作社,取缔没有产业实体、运转不规范、违规经管套取扶持资金的合作社。
5.4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惠农项目时,要把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考虑,优先安排,积极探索以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落实项目资金和农业扶持资金的新途径。
5.5健全退出机制。一是对于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愿意主动注销的合作社,建议出台政策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进行注销,即尽量减少如登报公告此类需要花费较多费用的环节。二是对“挂牌社”“空壳社”等,要限期整改规范,达不到要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依法强制注销。
5.6加强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做好对合作社理事长和财会人员的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领头人,提高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