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思考

发表时间:2021/7/9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1期   作者:韩晓丽
[导读] 摘要:明确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步骤,并且当风险评估单元为某种作业活动时,改进了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将非煤矿山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进行融合,找出两者的联系与区别,促进两者共同发展;最后就目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
        赤峰山金红岭有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赤峰  025463
        摘要:明确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步骤,并且当风险评估单元为某种作业活动时,改进了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将非煤矿山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进行融合,找出两者的联系与区别,促进两者共同发展;最后就目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结果表明: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建设能有效实现关口前移,保障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
        关键词:非煤矿山 风险分级管控 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
        0.引言
        风险分级管控是根据风险等级、管控难度等因素来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隐患排查治理是矿山组织相关人员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矿山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消除或控制的过程。因此,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建设,能实现从源头控制风险,能有效减少隐患的数量并进行治理,进而保证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监管层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目前看,部分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要负责人重视不够,没有将其摆在重要位置,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推进力度不大。二是检查督导不到位。部分应急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人员对区域内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导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够;三是缺乏强有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部分企业存在观望态度,主动性差,“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推进速度缓慢。四是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标准缺失或者不系统、不完备,导致部分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质量不高。
        (二)企业层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观认识不到位。部分企业负责人没有真正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并将其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存在被动应付、走过场现象。二是业务能力不适应。尽管各级监管部门都组织了相关业务培训,但仍有一些企业不知道如何进行风险辨识和分级,存在风险定级不准确、因素分析漏项、管控措施不具体等问题。三是不同规模企业差距较大。规模较大的企业认识程度高,具有一定的专业和技术实力,“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开展得相对较好;规模小的企业认识肤浅,工作不深入,加之人员素质不高,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一定困难。四是效果不佳。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自身专业技术人员少,不能独立完成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请中介机构代劳,做出一套材料应付检查,没有全员参与,也没有真正起到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实际效果。
        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优化建设策略
        2.1持续加大培训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以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发放实施指南、集中培训、辅导讲座、上门指导、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重大意义、标准体系及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者及广大员工的安全风险意识,并掌握相关的风险管控知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面向基层、分级实施、层层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培训教育责任,要将“双重预防机制”作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培训教育,让每一名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了解本企业、本车间、本班组、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并掌握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要注重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中小微企业到同类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学习,把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复制到本企业,并结合本企业的工艺、设备、环境等特点,建立起适合本企业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方法。
        2.2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建议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本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的进度安排,并有计划地推进。同时,对于没有按时启动、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惩戒。如:不允许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不予以核发或者延续,也可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以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度。对于获得“标杆企业”称号的要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并加大宣传力度。
        2.3加大督导考核力度
        各级政府要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中,并加大考核权重。各级安监、住建、交通运输、工信、能源监管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通过集中执法、异地检查、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工贸、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电力、民爆、军工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企业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的,要严格依法查处。省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调度、通报各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并适时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县(市、区)和标杆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凡是逾期未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要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对该企业及所在地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重点关注。
        2.4建立动态化管理制度
        风险管控措施不是一劳永役、一成不变的,企业要坚持做好“三个凡是”,实行风险管控的动态化管理。即凡是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和关键设备设施发生变更,一律要重新开展全面的风险辨识,完善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凡是企业组织机构发生变化,一律要评估、改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确保风险可控隐患可查;凡是企业发生伤亡事故,一律要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运行情况进行重新评估,针对事故全链条修正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各个环节。
        3.结束语
        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依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实现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完善了事故预防治理的工作流程,改变了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方式,为管理人员及时准确地决策提供了依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安委办出台意见 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J].中国安全生产,2016,11(11):5.
        [2]曾晓峰.烟草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构建[J].商业文化,2020(31):84-85.
        [3]冯立梅.双重防御为“安全”栓牢双保险——漳州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见闻[J].安全与健康,2017(07):23-25.
        [4]方涛,庄麟.浅谈如何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J].中外企业家,202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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